“哥,现在才六点四十几分,不用担心,你可以慢慢来……”
“你白痴呀!”掀开棉被,向德恩立刻冲到浴室里头。
过了一会儿才从浴室门边冒出头,对着那躺回床上的弟弟大吼:“已经八点半了你还赖床!你伴郎做假的啊你!”
“什么?!”犹如被电到的青蛙一样,向智全跳了起来,两只眼睛瞪得老大看着闹钟。
对啊,长针是分针,短针是时针,的确是八点半了。
糟糕!昨天晚上他还跟家里人保证,今天他绝对会让有赖床癖的老哥准时到达婚礼现场,自作主张不顾老哥的意愿硬要睡同一张床,结果……不愧是亲兄弟,连赖床这东西也有共通性。
“哎呀哎呀哎呀……”边叫,向智全边跳着脚穿裤子。
同一时间,外头传来门铃声。
向德恩探出头,整个下巴都是泡沫,手上还拿着刮胡刀,表情是一副凄惨的模样,当下就命令老弟:“你去开门!”向智全一个裤管没穿好,“咚”的一声跌了个狗吃屎,顺便惨叫:“为什么是我?!”
“想想睡过头是谁害的。”
说完,向德恩就将浴室的门狠狠地关上。
瘪着嘴,向智全穿好裤子跑去开门,出现在门边的是一个小孩。
看着眼前半裸男子,小孩呆呆地问:“叔叔,你在干什么?”
“怎么会是你?”
“阿直说,要我来敲门叫爸爸,然后再一起去找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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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下巴抬得高高的,长了一副好脸孔,一看就知道长大后的样子不是帅就是俊。
“糟糕,被你那奸诈狡猾的干爸知道我们睡过头那还得了……”向智全边碎碎念,边迅速将小孩抱进门内,并且锁上门,像在害怕什么人下一秒突然闯入将门撞开一样。
结婚即将九年,小孩今年八岁。
如果说,人生是一本书,而且书上的内容要依照重要顺序来排列的话,向德恩会将他老婆摆在第一页。
这就像地球绕着太阳转那样自然而不需加以解释,他就是爱他老婆爱得要命。
一个人活几十年才终于了解到,自己一直以来每天度过的日子多半是不快乐的,而向德恩将这些不快乐的记忆去除掉,那么,他的快乐人生,应该要从他十八岁娶了吴碧凤开始算起。
可是当时,他和碧凤才多小呀,身份也都是学生,来不及好好办个婚礼,顶多就在法院公证,不过年少的他仍觉得幸福。
但是随着年纪成长,事业也小有成就,难免想起以往的小小遗憾。
就在几个月前,他那时正在客厅看报纸,视线立刻被一个占去半边报纸的钻戒广告吸引住。
几秒过后,他放下报纸对爱妻说:“碧凤,我们来补办婚礼吧?”那时候碧凤正坐在离他不远处的地方折叠衣服。
她先是愣了愣,然后嘴角慢慢上扬,淡却心满意足的一个笑容完成了,弯起来的眼睛里闪着星光。
她是个保守的妇人,却在走近后轻轻地将头靠在他肩上。
“晓轩当了亲戚这么多次的花童,我想,也让他当当我们的花童吧?”暧昧的答案,他知道碧凤是答应了。
向亲朋好友公布这项消息后,每一个人都笑着祝福并赞成他们第二次结婚。
当然,人的一生中,总会认识一些古道热肠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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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巧的,就在向德恩通报大家婚事的第二天,他的三位好友来找他。
接下来的日子,不知不觉间,有很多婚礼的杂事渐渐有人“接管”。
这三个人——阿直、小刚、五荣——是一路从高中时代杀到大学,再杀到职场的好伙伴、好朋友,大至决定婚礼场地,小至寄给别人的邀请卡要什么颜色的事都包办了。
知道各个平时热爱挖苦他的三个友人,是因为高兴才会显出鸡婆个性,但连婚礼当晚他要穿什么颜色内裤要都管的话……这古道热肠也未免热过头了……不过,好兄弟、好朋友,计较这些干什么呢?对啊,是谁讲这句话的,站出来!向德恩一定会杀了发明这句话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