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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1页)

也搞不清楚的状态。

虽然徐爱潘早已有心理准备,但暗恋的人都以自我为思考中心,都以为对方也像自己一样,以一种凄美不知名的方式记忆著自己。那两年火车厢中无言的遥迢凝视,占了徐爱潘生命与生活中绝大部份的意义,可剥除混沌朦胧的外壳后裸露出来的真情实相,残忍得让她几乎面对不了。

“我……高中毕业那天,我……我去找你,你说,说我像一朵蓝玫瑰,我一直没有忘记。”她巴巴地望著沈冬青,迹近在需索同情。

“我有那么说过吗?”沈冬青略倾头,眉头微皱,像疑惑。“真抱歉,我完全没印象。我杂事一直很多,所以很多事往往混淆在一起,乱成一团,事后分辨不清楚。”他顿一下,悄悄瞥一眼手表。看著徐爱潘,说:“徐小姐,我十分感谢你的心意。但实在非常抱歉,我无法回报你什么。我结过两次婚,都没能维持住。不过,我与目前的女友感情相当稳定,我想好好经营,十分地珍惜。我希望今天谈过这些话后,你的心情能放开些。你是个聪明的女孩,有些事不需要太钻牛角尖。”

不必费劲,也听得出他婉转的拒绝。他要她不要再对他心存幻想,不要再白费  劲。

徐爱潘无法动弹。她想说点什么,或者挤出一点笑容也好,但就是动不了。不  敢动。怕一动了,会把身心里外蓄积的一些什么震碎掉。

“不好意思,徐小姐,我还有一点事,必须先离开。”沈冬青技巧站起来,顺带夹起帐单,对徐爱潘点个头。

结局原来是这样。徐爱潘只能沉默地目送他离开。

从头到尾夸张得很言情,外加严重得不切实际,偷比“霸王别姬”戏剧性的收场。但她是写爱情小说的,这样的故事不会卖钱,只会落得一句沉闷的下场。

她少年时代的那场春雨终于落下来。过了时的雨季,陡然被蒸发在盛夏。

火车停在徐爱潘面前轨道上,不是假日,但上下车的人不少。奇怪,一堆人全都不在工作,该上班的时间在这里跟她抢著上火车,不知道都在干些什么吃的。大概别人心里也这样揣测她,这个时间站在这里,她自己也有同样的嫌疑。

离开咖啡店后,她突然想看海,想坐火车,所以她买了火车票,结果就变成这样了。二十七岁还学十七岁的少女搞这种看海看天空星星什么的把戏,肉麻又矫情。她不太有实际感。列车沿著北回铁路,一直到东部海滨,她下了火车,脚踩踏在混凝土上了,才有那种“啊,我真的来了”的感觉。

一下火车天就黑了,她肚子也饿了。想像的跟实际的完全不一样。没有人的心真的痛得破碎掉过,所以也没有人真的知道心痛得要碎掉应该是什么感觉。她以为她应该更哀愁一点,更幽怨一些,更失魂落魄,茶不思饭不想,像她自己小说中写的,很言情方式的如游魂般晃荡,结果走出火车站不到五十公尺,肚子就觉得饿了。

怎么会这样?徐爱潘有点不明白。她应该算是失恋了吧?意志消沉,心情落寞,应该是不会有胃口的,甚至连饥饿的感觉都不该有。可怎么她竟然还是觉得肚子饿?觉得疲劳困顿想睡觉?

一条街走到底,最终她还是找了一家小吃店,找了一间小旅馆。吃吧,睡吧。没力气想悲伤也悲伤不起来。

这旅程原本不在她的计画之内,只是临时撩起的仿十七岁少女式的逾龄浪漫。依照失恋的一般模式,她应该形消骨瘦,至少在异地街道游魂般飘上一个礼拜。但才三天半,她身上的钱就花光了,且虽然有几餐饭因为带的钱不够不能好好吃得像样,减去了一些赘肉,却丝毫不消瘦。

甚至,她也没忘记打电话通知游利华。所以,第四天她回到住处,游利华不惊不慌,完全不盘问她的“失踪”,她以为她去观光,还问她好不好玩。

但胡英英就没那么好打发了。

“阿潘,”电话一通,她劈头便说:“我找你好几天了,你躲到哪里去了?”

徐爱潘稍稍移开话筒,说:“我去东部玩。”

“怎么不找我?”

“我没钱付你的份。”

“谁要你付钱来著的?就想撇开我!”

“你三天两头就骚扰我,我哪有那么多美国时间。”

“就你会讲这种没良心的话。我这是‘情深义重’,好歹我们是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

“拜托你好不好,不要一天到晚提那档子事,我不穿开裆裤已经很久了。”

胡英英吱吱笑起来。“好啦,不说就不说。你什么时候过来?”

“干么?我又不喝咖啡。”

“请你吃饭行了吧?”光听那语气,就可以想胡英英在电话那头翻白眼的模样。

徐爱潘想想,说:“我要吃咖哩鸡饭。”

“好啦,随便你要吃什么。你过来就是。”

胡英英不是布袋戏里的“秘雕”或小说描写的钟楼怪人,自己又开店,熟的不熟的加上半熟的朋友一堆,却老是喜欢找她搅和。当然,她们有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交情,可不是所有青梅竹马的感情都能这么浓。大概因为这世上再没有人能如此清楚她们彼此的底细,不用费心维持门面,也不必耗劲保持气质形象,讲话更不必顾忌吧。

徐爱潘闻闻身上穿了四五天的白衬衫。有点汗味。想想待会胡英英闻到又要碎碎念念,只得勤快地换件衣服。

也只有她能让胡英英那样碎碎念。认识太久,感情源太远流又长,已经孽滋出家人感,所以胡英英不怕她生气翻脸。当然,反过来,她也不怕胡英英生气翻脸,就是怕她碎碎念,比她妈还厉害。

本想搭计程车,但走到路口时,她打消主意,改搭公车。转车时,走经一家花店,被摆在门口的一簇簇玫瑰吸引进去,最惹眼的,还是算那冷到艳的蓝玫瑰。她忍不住,买了一朵。

光一朵就花了她快一百块。她不知道原来这种风花雪月这么吃钱。结帐时,她随口说:“现在已经可以顺利培育出蓝玫瑰了?可是好像没看到太多的报导。”

不知是店员还是老板身份的女孩,和善地朝她笑一笑,说:“其实还没能培育出蓝色的,这原本是白色玫瑰,我们把染料溶在水中,花叶由茎吸收水份同时也吸收了颜料。所以,连叶子也是带蓝色。你看!”用手指把一片花叶抚平,展现给徐爱潘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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