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
“行啊。”他道。
下楼的时候,他听见凌戈在问简东平:“刚才谁来了?”
“是警察,果然是那个姓岳的,幸好你没出来,不然让人家看见你跟我住在一起……”
“哎呀,还好我没出去。”女孩好像拍拍胸脯,很庆幸,接着她又问,“他来找你干什么?”
“没事……”
声音忽然断了。
接着,他听到女孩怒气冲冲地说:“我哪有偷看他?!我在自己房间里!他在厕所!”
“不许看别的男人!”简东平在她关门的一刹那叫道。
陆劲想,很好,她没看见我刚才躲在楼梯口。
5。2008年3月9日
“女性,年龄大概45岁,中等身材,身穿嫩黄色花边连衣裙,白色高跟鞋,初步判断是被勒死的,死亡时间大约是昨夜11点至1点之间,从随身携带物中找到了她的身份证,看来是她本人的,她叫罗秀娟,本市人。”刑警小王在向岳程报告现场勘查的结果。
“把那张字条给我。”岳程低头戴上了手套。
今天一早,110接到报警称有人在一条小巷内发现一具女尸,本来普通的谋杀案不归岳程管,但110接警的警员回来报告说,在死者的随身物品中发现了一张字条,好像跟目前岳程负责的“一号歹徒”案有关。得知此事后,岳程马上赶到了现场。
“就是这张条子。”小王把字条递给岳程。
与以往一样,字条是最普通的横格信纸,半透明,很薄,折成了横条,全文用黑色圆珠笔写就,平淡无奇。
字条的内容是:
“哈哈哈,我又来了,我又来了。各位好,老相识了,最近心情怎么样?好吗?
我心情不错,因为我又杀了一个。她是女人。
真的,真的,我没说谎。
为了证明我说的话,我现在列举只有我和警方知道的事。
1。 女人是被勒死的,凶器是她的腰带。
(好难看好难看的腰带啊!上面居然有个苹果。如果让我的朋友陆劲看见,他会说,让我重新帮她画一根吧。他臭毛病真多,干什么都得讲点情调,可我觉得,凶器美不美有什么关系,还不都一样?)
2。 她侧卧,双手在两边挥开,大腿前后岔开。
(我的朋友陆劲说,死是凝固的美,得有个好姿态,哈哈,他总是这么说。我决定作个实验,想了好久,决定让她以奔跑的姿势结束生命。不过她太丑了,我看不出她变成凝固的东西后,还有什么美的。人的动作很难形容啊。丑八怪做什么都丑。)
3。 她的嘴唇外围涂了一层唇膏。
(我并不是故意要丑化她,不过我真的觉得她的嘴如果大一点会更好看。对男人来说,也许更好用,女人对我来说,没有好或坏,只有好用不好用,哈哈哈,我不应该说黄色笑话,抱歉,有时候我会失控,当我看见我想看见的东西时。)
4。 她涂了红色指甲油,有三个指甲断了。
(布满皱纹的老女人的手,涂再好看的指甲油也是枉然。陆劲说,当我亲吻一个女人的手的时候,我希望闻到甜甜的巧克力味,这家伙爱吃甜食,他觉得,这味道能激发他想咬的欲望。可是请原谅,这女人的手,我看到了只想砍掉它,可惜我没那闲工夫。说明一下,她的指甲不是我弄断的,她在地上挣扎,乱抓乱挠,自己弄断了。你们肯定会发现她指甲里的黑泥,嚯嚯,还不少。)
5。 她躺在死巷里,不知道那条巷叫什么名字。
(巷子很深,没有路灯,听说常有人在这里偷情,其实我也看见过。)
6。 头发乱蓬蓬,干乎乎,盘了起来,颜色是红的。
(好难看的头发,如果我的朋友陆劲看到那样的头发,他会怎么说呢?他会说,头发的颜色决定了皮肤的颜色,而皮肤的颜色又决定了穿什么样的衣服,所以头发难看,这个女人肯定不会好看。别怪我总是引用他的话,谁叫他总是说到点子上,哈哈。)
请警方把这封信转给我的朋友陆劲吧,他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告诉他,如果他肯把我要的东西还给我,我就会停止这场游戏。
要怎么联系我?问他吧。哈哈哈。我去也。
一号歹徒。”
跟以往的来信笔迹差不多,稚嫩得像个小学生。岳程觉得这种笔迹伪装的成分比较高。不过是否同属一个人,还得请专家进行鉴定才能算数。
“信你看了吗?”他问小王。
“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