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凌宵不慌不张,从另一边的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单膝跪在地上,拉起她的手说:“我想吃你一辈子。”见她没有反应,他又说,“不想要吗?不想我马上就扔掉。”说着他手一扬。
“要,我要的。”陈可拉住江凌宵的手,急急忙忙表明自己的心态,“我要的,大骗子。不准你扔掉。”陈可拿起戒指戴在手指上。
再也没有比求婚时戴的戒指更为闪亮的东西,除了爱情。陈可和江凌宵终于修成了正果,她仍没有回去做她的助理,因为她要做他的太太,替他生个孩子,这是一个比做助理更要的工作。
对于此点,江凌宵没有任何反驳的理由,他会很努力配着着陈可,造个小宝宝出来。真是太好了……
啊,还有一点,后来陈可找了个机会,把江凌宵手机里的那张照片给删了。不过这个时候她已经有另一个把柄在江凌宵手里,就是她肚子里还没出生的小江~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