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挺符合的。
然后在某一天,她看到院子里的那几盆大葱旁栽种上了同种无尽夏。
再后来,在那一条时间线里,帕克里特是研究所成功的实验品,也是被投放到狩猎区的一员。
但是比起鲜血和厮杀,他更愿意缩在角落里发呆。
那时候他是有眼睛的,他可以盯着落日余晖好久好久。
满院的鲜花与落日最为相配,于是无尽夏继江浸月后又捕获了帕克里特。
他缩在角落里,听白朕和江浸月讲小王子和玫瑰的故事。
此后经年,他们在不同的时间线里奔逃不歇,却再无那样惬意闲适的日子。
只是无论哪一条时间线,白朕总会在院子里种满无尽夏。
忆起从前,江浸月不由地露出温柔的笑。
死亡与伤痛长存于过往的时光里,然而最终她能记住的,都是明亮而温馨的内容。
包括此后遇到的旺财,都是她人生不可割舍的至交好友。
她喜欢和他们待在一起。
也许是因为,和他们待在一起,大家都可以做普通人。
可以自私,可以懒惰,可以不美丽。
即使是做胆小鬼,也没关系。
因为人就是那个样子的,因为我们都是不完美的。
“咚咚咚”
有人敲门。
谁会来?
江浸月擦干手上的水,怀着满腔疑惑去开门。
门外的人递上大包小包的东西,躲闪的眼神里尽是不安与期待。
“给你,你以前喜欢的。”
霍鸿英将手里的东西又往前递了递:“我找人问了你的住址,但我只是想给你送点东西,没别的意思,你别生气……”
说到最后,她的声音低了下来。
手机里是白朕刚发过来的消息,江浸月看了一眼,又抬头满是复杂地看着眼前多年的好友。
接过她手里的东西,江浸月最终还是侧开身:
“进来一起吃饭吧。”
霍鸿英满眼的不可置信和惊喜:“可以吗?”
江浸月点点头,侧身引她进屋。
见到白朕和帕克里特,霍鸿英有些意外江浸月居然不是一个人住,却也仅此而已了。
她并不记得在淮城时她和白朕见过,甚至动过手。
而白朕也不会多说什么。
只有旺财很是不满,用肥肥的尾巴抽了霍鸿英的腿。
虽然因为尾巴太短根本看不出它是在干嘛。
今天也是把碗扔给洗碗机的一天。
白朕站在阳台上伸了个懒腰,撑着栏杆看那满天星子。
差不多了,她该离开了。
这个三伏天,终是落下了帷幕。
愿你逃出那片三伏天,奔赴下一个季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