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他的认知之中,蛮荒之地的人族已经10万年没有出现如此强大的人类了。
“你们这些荒兽,自己生活的领地被其他入侵生物侵占的时候不出来对付那些生物,现在那些入侵的生物被我们消灭干净了,你们现在又跳出来对付我们人族,还真是只会窝里反的家伙,今天我就直接斩了你,免得你以后祸害我云门弟子。”
蛮荒之地在面对异界荒兽入侵的时候,如果这些荒兽群能够统一起来一起抵抗的话,不至于让百族强者全部陨落,让整个蛮荒之地被域外生物所侵占
但是这些家伙根本就不敢出来和域外生物叫板,反而龟缩在自己的地盘。
而现在那些域外生物被消灭干净了,他们这时候就大胆的跳出来作恶了,这样的荒兽程云岂能饶过他们。
“好大的口气,想要斩了本王,就看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小小天荒境五重,杀你还不是轻而易举!”
能看出程云的修为境界,那就说明这头荒兽的修为境界远高于程云。
一听程云要杀自己,这头蛮荒兽自然是露出了不屑的嘴脸。
反而是先一步朝着程云发动的进攻,想要给程云一点厉害瞧瞧。
而程云正好想要和对方交手一番,之前和域外之主交手的时候基本上是没有反抗之力,只能是沦为辅助偷袭,根本就没有发挥出他该有的战力。
现在遇到一头自己可以力敌的蛮荒兽,他自然想要陪对方痛痛快快的打一场,将自己的真实实力水平发挥出来。
同时也要给这些荒兽群一个震慑,让他们知道云门之中有他这1号强者的存在,想要再招惹他云门就得掂量掂量有没有那个实力。
“先吃我一剑,看看你皮有多厚!”
程云毫不犹豫,诛神剑出现在手上,一剑朝着对方就斩了下去,没有任何的花销,就单单很是直接的一剑。
这是一次试探,同时也想要看看这头天荒兽的皮毛到底有多坚硬。
因为通过他对在头荒兽身上的力量爆发出判定,对方的修为至少是天荒境七重左右,只高不低。
所以对于程云来说也是一次大挑战,他本身就有越级杀敌的能力,以天荒境五重对天荒境七重其实还是没有多大难度。
现在就要看看这头荒兽真实的实力水平如何了。
“那你小子太小瞧本王了,你这一剑连本王皮毛都破不了!”
天荒境的荒兽躲避都没有躲避,硬接下的程云这一剑。
结果如他所说的,程云这一剑,要是普通荒兽可以直接将其分尸了,但是这一剑砍在对方皮毛上面只发出了一阵阵火花,根本就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
也幸亏他手上的是诛神剑,要是换成其他的混沌法宝的话,估计剑刃上都出现豁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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