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景耸耸肩:“那是他们没有吃过红烧肉,等他们吃了之后,就不觉得猪肉下贱了。”
秦婉作为厨子,对任何食材都没有偏见,只是担心食客对食物有意见而已,她见陈景这样说,也只好姑且信他一次,把筷子递给陈景后,便急匆匆去厨房研究红烧肉去了。
陈景见她如此,有点无奈的苦笑了一下。
其实蒸猪肉很早就有了,但一般情况下只有那些普通百姓才吃,文人墨客达官贵人是不怎么吃猪肉的,而这道红烧肉之所以进入上流社会,主要还是靠了苏东坡的功劳。
苏东坡将普通的蒸肉几经改良,最后成了颜色鲜艳,香甜松软,入口即化,肥而不腻的红烧肉,如此美食,别说是文人墨客不能抵挡了,就是天子,怕也要忍不住尝上一尝的。
对于红烧肉的风靡,陈景是很肯定的,所以他并不担心秦婉的忧虑,给自己道上一杯酒后,便又品尝起那些美食来。
不得不说,这些美食也是很不错的。
酒足饭饱,秦婉还没从厨房回来,陈景闲来无事就进厨房看了看,见桌子上放着几样成品,但不是颜色不够鲜艳,就是打不到肥肉不腻、入口即化的程度。
见此,陈景干咳两声,道:“这道菜其实是有个口诀的。”
正在研究红烧肉的秦婉一听这话,顿时翻了个白眼:“有口诀你不早说出来,害我在这里瞎摸索?”
陈景尴尬一下,他刚才那句话不过就是说说,其实那里有什么口诀,就他所知道的,也不过是苏东坡当年写了一句如同顺口溜般的打油诗而已。
可没有想到秦婉竟然当真了。
“其实……”陈景正想把那打油诗说出来,一低头看到秦婉所用的锅,不由得摇了摇头:“其实你应该先换个锅,这红烧肉一开始需要先炒一下,然后再焖的,你那个时代没炒过菜,但炒的比蒸的要好吃多了……”
陈景跟秦婉嘀嘀咕咕讲了很多,这样讲完才终于把那打油诗跟她说了一遍: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它自美。
跟秦婉说完,时间已经不早,陈景便拉她回房休息,第二天帮她弄了一个炒锅,她这才重新开始研究。
那打油诗陈景是不怎么在意的,不过秦婉按照那个打油诗来做,还真的做出了挺不错的红烧肉,这样在厨房研究了一天,到傍晚的时候,秦婉的红烧肉已经做的很不错了。
当然,期间也毁了不少猪肉,不过不打紧,有项虎在,那些残次品还是浪费不了的。
傍晚来临,秦婉端上了几盘子红烧肉,小昭和项虎、小六他们看到颜色如此鲜艳的红烧肉,忍不住直流口水,那个钟吴就更不用说了,他年纪虽大,但却最是贪吃,自从红烧肉端上来后,他的嘴巴吧唧吧唧的就没停过。
饭菜上齐,大家相互望了一眼,陈景见大家都有点忍不住,道:“好了,都别傻看着了,都拿起筷子吃……”
吃起来几个字还没有说完,小六他们已经突然把筷子扑向了那几盘红烧肉,那架势犹如饿虎扑食,要不是秦婉做的多,陈景连尝一块的机会都没有。
大家狼吞虎咽的吃着,几盘红烧肉很快见了底,可是每个人都意犹未尽。
“小姐你的手艺真棒,明天把这道红烧肉写进菜单,肯定能大卖,这么好的美食,一定要卖的贵一点才行。”
小昭说着,其他人连连跟着附和,陈景却是摇摇头:“暂时不能写入菜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