锲子
我那天原来准备去野外散散心。刚刚被美使馆拒签又被男朋友甩了,说实话,我连自杀的心都有了。
按理,咱也不该这么抑郁。我从小就是我们那片地域的榜样人物。重点中学,跳级等等就不说了,十六岁上了全国数一数二的高等学府,虽然是中文系,也真有过一番苦辛。左近的阿姨们,有时还特意请我去家里坐坐,和她们那些不爱读书的小孩子们〃说说话〃,启蒙一下那些小木头脑袋瓜,也做个免费家教什么的。我嘴上十分谦虚,心里多少有些被人认可的沾沾自喜。
可二十岁一毕业,当了个大公司的正式秘书的助手(没办法,找工作容易吗?有钱就行),每天打几个稿件,讲几个电话,拟几封官样书信,没别的了。真觉得大好青春就这样废了。一年后,我象所有不甘示弱的失意青年(不是少年了!)一样,准备考个什么。好在我在的公司是个名头响亮的合资企业,到时候咱把自己的职位擅自提提,职责扩展并夸张一下,说不定那个国外商学院不长眼,就把咱录取了呢。现在想来,我是多么乐观啊。
我依次考了托福和GMAT,分数中等偏上。广泛地发出了一百多封谗媚的求取信,天天提心吊胆地等着邮递员,那份患得患失的苦啊! 我处了3年的男友也开始联系,不是美国,而是澳大利亚,说日后不能被我甩在后方。结果我终于拿到了美国几个中型大学的通知书,又开始忙签证,这是一条贼船哪,一旦上了,下都下不来!
冬末的风,裹着漫天的黄沙,我就在这么一个阳光灿烂又肮脏弥漫的早上,被美帝国主义拒了。我的男友还安慰我,没事,国内也挺好。
一周之后,他得到了澳大利亚的学生签证,是我多疑了吗? 他突然很忙起来。 我们以前也隐隐约约谈到结婚,可现在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总有些心不在焉。
终于,一个月之后,在春天刚来临的一天,他对我说他会提前走,然后就没说别的。神情冷漠。我这个气呀, TMD,不就是想拴着我又不许下诺言吗,你是谁,干嘛让我这么不清不白地等你? 这么没骨气,说都说不清,是要甩了我还是要在一起!
于是我说〃那就算了罢〃。 我气冲冲地骑车回来,心中说不出的难受。
以往我们吵架,他都会主动打电话来,这一次,我等了两天,他没来电话。我开始崩溃了,在午休时出了办公楼,终于打了电话过去, 他冷冷淡淡的,不说什么。我忍不住在马路边放声大哭,他说了一句无理取闹,就把电话给挂了。TMD,就这么轻描淡写地甩了我! 连个好好的再见谢谢你日后也许有机会这样的废话都没有。我就这么贱哪!
我哭了一会,发现我已成了几个外地人围观的对象,忙擦了一把脸,奔回楼里。 到洗手间用冷水洗了洗脸,两个眼睛肿得一塌糊涂。没办法,继续用冷水洗眼睛,一直到午休结束,我的眼睛还是红的。
回到办公室,对着电脑,也不敢看人。还就有多嘴的人问些个〃你是不是在办出国?有戏吗?〃之类的窝心话,我不愿回头,只哼哼哈哈。幸亏次日是周末,不然我还真的要装病了。
我那一夜,几乎没怎么睡觉。一直举着手机看他是不是来电话,等不到电话就在自卑和自傲中煎熬而过。 一会儿想就这么忘了他,这种人有什么好,一会儿又想向他撒泼打滚,只要他回头。凌晨5点时,我实在要疯了,决定出去到野地里呆一天,免得把持不住,跑到他那里一哭二闹三上吊,日后想起来实在没脸。
我开了灯,准备起来。
虽是初春,早上还是冷得很。尤其在野外,长时间躺坐在地上,十分寒凉。 我在棉毛衫外套了件灰色的羊绒衫,下面深色的棉制运动裤外穿了牛仔裤。
双肩背包里放了矿泉水,一瓶红牛饮料,几个面包,俩个香蕉,一大把巧克力棒,停了停,又放了一大袋巧克力豆。人家说,巧克力是快乐食品,一点不假,我现在就想吃巧克力!
临出门,围上黑色的羊绒围巾,穿上时下正流行的颜色不正的半棕半黄的羽绒服,把钱包放入兜中。 想了想,又放了件深蓝色的拉链运动夹克衫在背包里,想着万一中午热了,我也不必捂着个羽绒服。北京的初春一会冷一会儿热,我可脱可穿,也想周到了。
最后,戴上一双黑皮手套,拿了手机,背上双肩背包,登上我货真价实的耐克运动鞋(登山野游脚得照顾好),临开门往镜子里一看,熬了夜的黄脸,加上穿的衣服,二十二岁的人,象个三十岁的大姐。
出了门,按了电梯。我叹了口气,还不到早上六点,肯定不会塞车。心里想着是去香山呢还是去稻香湖,要么去卧佛寺? 站在我的十六层上,从筒子楼的窗口望出去,凌晨的城市灰蒙蒙的,大地嗡嗡作响,
哎?! 怎么嗡嗡响?! 我几乎站立不稳,远看着一波大浪一样的起伏从天地相衔处荡开来,所经之处房屋坍塌成一片灰尘! 手机啪的一声掉在地上,我回过神,大地震!
我转身想走楼梯,脑中灵光一闪,十六层啊! 我是刘翔也跑不下去啊! 一念至此,我的心揪成了个世纪麻花, 我这就要死了吗? 嗡嗡声越来越大,我两腿抖着,冷汗一身。
突然,是我的错觉吗,一片寂静降临到我的周围,一道光柱从上射下,正打在我前方。我象被无名的指令所摄,颤抖着向前迈了一步,站到了光柱里。
那是一种祥和平静的光芒,充满爱和接受。没有声音,却似乎充满了无声的歌唱。我感到如此松弛,一生象电影一样在我脑海里闪过, 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不重要的……一下子,都这么明了……我闭上眼睛,这就是死亡吗? 也好。
但是我心里有种不甘心,是什么呢?是失去的爱吗? 是没得到的爱吗? 还是没爱过? 我好象在空中悬浮着,那种不甘心变成了一种引力,让我慢慢沉下来。
不知有多久,也许是一秒钟,也许是永恒,我的脚一下子踩到了不平的地上,我不由自主地向前迈了一步,这一步就迈入了人间地狱。
废墟
那那嗡嗡声重又充满了我耳际,比十六楼上更响,我睁开眼睛,天! 我在一片之上,天空阴暗,周围尘土弥漫,大地还在抖动,偶尔人们的尖叫和哭喊声在房屋的倒塌声中此起彼伏。
我踉跄了一下,突然觉得有什么抓住了我的脚踝,我低头一看,才尖叫出声。抓住我的是一只黑手。 不,黑的血手! 这只手上血肉模糊,联着的手腕上是一圈黑色镣铐,手腕上被磨出了白骨! 我吓得抖成一团,不由自主地蹲了下来。我手边的砖头土块动了一下,鼓出一个包来,我又啊地叫起来。这回是从地上冒出一个脑袋,不,还不如说是个顶着一头土的血抹布。那些头发和了血和土,看着就是恐怖片里的被冤枉的鬼来索命的样子。
幸亏我没作过伤天害理的事,见到此反而冷静下来,知道是一个被埋的人想爬出来。于是着手扒开那脑袋边的土和砖块,幸亏我戴了皮手套,饶是这样,扒到这人能爬出来时,我的手套两边中间的三个指头都开了线, 我的黑皮手套啊。心里一动,怎么这时候我还有心可惜我的手套? 我在西单百货大楼前的夜摊上买时才花了十块钱,难怪是伪劣产品……西单,那这是哪儿啊? 不象我住的地方啊? 不对,不象现在的北京城,倒象农村……可我明明住在海淀区的呀……
一恍惚间,一只黑血手搭上了我的手臂。那人低着头,喘息不已。 得,先救人吧。
我架着那人的胳膊努力站起来,那人把另一只手也搭在我胳膊上,摇摇晃晃的,靠在我身上,终于爬了起来。他衣衫褴缕,血土满身,一只左腿拖在地上,角度古怪,右腿抖得不行,两脚之间也有镣铐。 我想先把他扶到平地躺下,再救别人。刚走了两步,那人几乎瘫下来,双手拼命攀住我努力保持水平的左胳膊,死也不放,可又挪不动。我想这人那一条腿肯定是断了,就要扶他就地躺下,管他是不是平地呢,我可搬不动你。
忽听几声古怪的大叫,这才注意到我扒人的时候,地震过去了。大地的嗡嗡声和房屋的倒塌声没有了,依然是尘埃遍地,但比地震时安静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