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骓的信,居然比夏泽还要早到一步青神镇,这家伙莫非从始至终就关注着点苍山的局势,按兵不动?
凌秀脸色有些难看,他上下打量着这个抢了他风头的少年,想来是一路风餐露宿,那破破烂烂的衣衫,黝黑的脸色,怎么看都像个穷乡僻壤出来讨生活的穷小子,能引来这阵仗?
不过那身旁的女子,身姿丰腴,某处风景堪称一绝,难不成是他眷侣?真是艳福不浅。
那圆脸官差放低姿态,笑道:“还请夏公子稍稍挪步,随我们进城,我们在城内酒馆备好了酒席和雅居,若是怠慢了公子,怕是会被吴山神降罪啊。”
夏泽上前,向那官差拱了拱手还礼,轻声道:“有劳各位了,只是我有要事在身,这酒席就免了吧。。。。。。”
夏泽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这么说,是不是不太给人面子啊。
正想着怎么说些好话找补,却听那圆脸汉子非但没有生气,反倒点头笑道:“吴山神给我们的书信中就说到,夏公子喜静不喜动,也好,夏公子进城后尽管挑一间心仪的客栈,这城中大小的店面都打过招呼了,一定不会怠慢了公子。”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那夏泽自然也就没有拒绝的余地,于是他转头说道:“卢前辈、徐大哥、楹萝姐姐,我们一起进去吧。”
凌秀心中有了主意,这少年看着不咋的,现在看来也是可以结交攀附的权贵,他趁着这个间歇,翻身下马,然后几步向前,笑道“:“这位公子,相逢即是缘分,我看公子还没有找到住处,不如到我家寒舍住下,让小可略备酒菜,交个朋友如何?”
夏泽只是看着他的眼眸,不说话。
凌秀被他看的心中有些胆怯,这乡野泥腿子,眼神还挺瘆人?他只得看向颜楹萝,那女子见了他,不情不愿的站出来说了句:“表哥。。。。。。”
“夏泽、何煦还有卢前辈,徐大哥都是我的朋友,这一路同甘共苦,颇为不易,让他们都在祖母那住下吧。”
女子说这话时,用手挽着徐修竹的手臂,这一幕在凌秀看来,十分的碍眼。
可总归不好在夏泽面前发怒,于是稍稍收起难看脸色道:“好吧,既然是楹萝的朋友,那边快些进城,我让下人尽快备好客房。”
“师傅我。。。。。。”徐修竹受不得这等气,刚要开口说要另寻客栈,却见颜楹萝紧紧挽着他的手臂。
“修竹哥,稍安勿躁,咱不跟他一般见识。”颜楹萝全然一副小女人模样,轻声说道。
“好,既然如此,那就有劳凌公子了。”夏泽忽然开口说道。
凌秀顿时有些惊喜,忙说道:“哪里话,夏公子能够赏脸光临寒舍,凌府简直是蓬荜生辉啊。”
一行人即刻动身进城,凌秀在前头带着路,周围是敲锣打鼓招摇过市的人。
颜楹萝迫不得已躲进了轿子内,但是时不时会掀起帘子和徐修竹说话。
夏泽看着心事重重的何煦,笑着问道:“怎么闷闷不乐的?第一次去大户人家家里,心里没底?”
何煦点点头,有些不开心,抬头问道:“夏泽,我们就不能自己找个客栈住吗,你要是缺钱,我有啊,都给你。我怕我没见过世面,又给你闯祸。”
夏泽捏了捏这小家伙脸颊,宽慰道:“别怕,有我,至于我为什么答应要住他家里,待会你就知道了。”
正说着,那身骑白马的凌秀,忽然拉住马的缰绳,放慢步子,一直等到徐修竹经过身边,他别有用心的笑着说道:“徐修竹,楹萝和我定了娃娃亲,你是知道的吧?等到大婚之日,你可要多喝几杯啊?”
一块飞石,悄然从某处飞出,不偏不倚的砸在他的脑门。他惨叫一声,然后整个人直挺挺从马上倒了下去。
徐修竹卢衣巷都知道是怎么回事,表面上装的若无其事。何煦捂着嘴,好不容易忍下那山洪海啸般的笑意,反观阿玉和小白驴就没有这种顾虑,小毛驴笑声有些喜感,阿玉笑得肩膀都在抖,引得路人为之流连忘返。
这一石子的始作俑者,搓了搓沾灰的手指头,嘴角微挑。这一飞石虽然疼,但是是留了力的,他不得不承认,这一番操作夹带了个人恩怨。
他从看到凌秀那一刻,这死皮赖脸的样子,像极了魏鱼寒,不,或许比魏鱼寒下作多了。
凌秀站起身,满脸通红,但还是强装无事。
不出一会,便到了凌府,夏泽和何煦觉得有些新鲜,他们来自云溪镇的牛蹄巷子,每逢阴雨天气,巷子里的烂泥,每走一步,便会溅起泥水,要足足等上三五天,巷子里那股酸腐味才会散尽。
点苍山乃至青神镇,一年四季都雨水充沛,但显然就不会有这样的顾虑,这里的每一处落脚处,都铺上了整齐大气的青石板,雨过之后,石板的孔洞处,会留下小小的积水,在日光照射下,光彩旖旎。
凌府处于青神镇东南角,正好与繁华的集市,失之交臂,或许大户人家都喜欢僻静吧。
相反,若是让夏泽和何煦在此地买下一处宅子,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在闹市区,然后每日打开院门便可融入这车水马龙的集市,吃够玩够。
大宅门上有一块牌匾用小篆写着凌府两个金色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