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英的生活一下子变得忙碌起来。
每天早上卖完豆腐后,就拽着李延秀满大街的游荡。
今儿扯两尺红布,明儿又扛卷皮子。后天来了兴致,索性坐了牛车跑去离着小镇二三十里外的牧场。看着野草蔓蔓下,穿梭的小牛小羊。偶抱一捧的长草引它们来啃,又因为笑声太大惊的小羊撒丫子就跑。
如此反复,不亦乐乎。
小院里还飘着豆子的余香,洛英坐在椅子上,认真的做着手里的针线。阳光斜斜笼在她身上,渡了层金边。柔和了岁月,恬淡了生活。
李延秀靠在石磨上,嘴角不觉上扬,漂泊的心似乎在这一刻,得到了抚慰。
只是,这美好画卷,注定不会持续太久。
“哎哟我滴娘啊!这鸳鸯终于绣好了,眼都要瞎了。”
她一抖身上红绸,站起身颠颠跑过来,冲着李延秀一扬,眉飞色舞:“怎么样,好看吧!”
李延秀手一抖,酒壶差点没保住。
这么说吧,但凡她能绣的往鸭子那边靠靠,李延秀都能违心称赞两句。
久久得不到表扬的洛英收回大作,自己看了半天,纳闷的很:
“多好看啊,我听人说,新婚之夜得穿鸳鸯戏水的肚兜,这才费力绣的。不好看吗?”
李延秀把目光从那貌似两只炸毛鸡的物体上移开,对上洛英拧成两条毛毛虫的眉毛后,逐渐下移,发出真诚的称赞:
“第一次,绣成这样,很难得了。”
真的,就此罢手吧。
因为害怕,连新婚之夜都选择性忽略了。
洛英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突然手一抖,高兴的扬起笑脸,自鸣得意:
“我知道,你是在害羞呢。放心,咱们什么关系?我连你身子都看过了,给你看个肚兜又有啥的。”
李延秀:
你要是再提看过我身子这回事,这婚咱就不成了啊!
洛英才不管他啥心情呢,哼着小曲,把佳作迎着阳光仔细端详。美的浑身都要冒泡了,不时还扭过头,冲李延秀弹个舌,活脱脱个女流氓。
李延秀:
有点后悔,现在逃走还来得及吗?
当然——来不及了。
好像是怕李延秀会临阵脱逃似的,洛英每天耳提面命,说他要是在敢跑,抓回来就打折他的腿,她养他一辈子。
除了晚上洛英跑去跟贞娘睡一个屋之外,白天里,她都跟拴钥匙似的,每时每刻都得把他挂在身边。
渐渐地,李延秀也习惯了。
卖豆腐时,有大爷大娘瞧见李延秀后,总会打趣她:
“英子,这么俊俏的小伙子,是谁啊?”
这时,洛英总会得意的回答:“崔大爷,陈大娘,他是我男人。”
逛街时,遇到曾经追求过她的壮小伙儿,挑衅的目光打量李延秀后,不服的很:
“听说你找了个文文弱弱的男人,就他啊,钱没一个子,年纪倒是一大把。怎么养活你?”
这时,洛英总会骄傲的挺起胸脯:
“嫁给他,我给他当牛做马都乐意。你呢?就是给我为奴为婢我也不稀得,这就是差距,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