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的整个大学都是在碌碌无为中度过的,四年弹指一挥间,没有什么值得怀念的,只有那次经历,时常回想起来还历历在目,所以对那次的唯一收获还一直好好保存着,做个纪念,听他提出来,我便说道:“爪子我好好保存着呢,经常拿出来看,每当看到它便回忆起我们那段时光,虽然惊险却也刺激,我对这次寻找夜明珠也充满了期待。”
听到我的话,孙金元一连叫了几个好,说:“明天你带着爪子,我们一起去找仙瑶,把她的那块玉借来,我们就可以出发了,至于仙瑶,就不要告诉她这事,到时候一并给她解了毒就是,省得她担心。”
我听得云里雾里,问道:“这爪子和玉到底有什么用?”
孙金元笑而不答,说:“先容我卖个关子,到时候你自然就会知道。”
无奈,我只好回家去找到爪子,跟家人打个招呼说是到外地联络一个工作,随便收拾了一下,傍晚时分到宾馆与早就准备好的孙金元汇合。
王仙瑶家在江西省吉安市,上大学的时候我和孙金元曾去过几次,但她成家后住哪我们就不知道了。
我们乘夜里十点的车坐到凌晨五六点钟,下车后随便找地方吃了早饭打发下时间,然后直奔记忆中的古玩店,希望岁月没有将它埋没。
天街步行街,一转角,眼前出现一间古色古香的铺子,三个有些年头的烫金大字高悬檐下,“书古斋”幸亏还在。
这个时候的古玩店很冷清,一个客人也没有,深邃的房间尽头的柜台上,一个妇人在玩电脑,虽然没有了年轻女人的那种俏丽,却也依旧风姿弄人,魅感十足。店内简约而不失高雅,尊贵而不忘低调,走在一尘不染的实木地板上,身处各式各样的古玩古器中,仿佛能嗅到一种远古的气息,很特别的感觉。
看到我们进来,那妇人忙站起来,露出久违了的笑容,从她两颊上深深的酒窝中,我认出了此人就是王仙瑶!
还没等她开口,我和孙金元就异口同声地叫出她的名字。王仙瑶疑惑地看了我们半分钟,才惊讶地喊道:“白云山!孙金元!原来是你们!”
王仙瑶还是像以前那么热情,跑上来给了我们一人一个亲密的拥抱,然后死活拉着我们去喝咖啡聊天。
在巴贝拉西餐厅包厢内,我们畅叙离情。过后切入正题,结果王仙瑶和我们一样,对那段峡谷之行记忆比较深刻,那块玉则一直没离开过身体,当场就拿给我们看,还说已经摸清楚了这块玉的来历。
王仙瑶说:“这玉名叫闻香玉,终年散发着浓郁的香味,戴在身上无需用香水便可以幽香怡人。而且有这玩意儿喝咖啡都是多余的,它的香味特别提神,以至于失眠的时候我都不敢把它放在屋里。还有一个作用说出来你们别说我迷信,这玩意儿还能辟邪,一般的小鬼拿它没办法。其实这块闻香玉也是见过大世面的,讲给你们听你们也许不相信,这是前南派盗墓头子通天鼠的镇派之宝,所以那个骷髅张维智戴着它,并非像我们先前以为的只是起着装饰的作用,或许有其他特殊意义。”
孙金元乐呵呵地听着,等王仙瑶说完才说:“原来这些你都知道,那我也不必隐瞒什么了,我们这次来正是想借你这块闻香玉一用。”
王仙瑶用怀疑的眼神看了看我们俩,表情严肃地说:“你们是不是又要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这可不行!”
孙金元淡定地道:“盗墓而已,不值得大惊小怪的!”
我接着话有点郁闷地说:“什么叫又要做啊,听起来好像我们是惯犯似的,再说这也不是什么坏事,那么多金银财宝长埋地下你看着不心疼啊,我们把它们拿出来重新吸收日月之光华这也算是行善积德了。”
王仙瑶说:“你这盗墓的还有理似的,说吧,倒哪里的斗?”
孙金元听说后笑道:“看来你也是行家啊,连行话都知道,我看我们之中最高深莫测的人是你啊!”
王仙瑶说:“这才不敢当呢!虽说隔行如隔山,但你看我那店里哪件不是倒出来的明器,这类人我接触的也不少,早就想亲自试一试倒是真的。”
听了这话我吓一跳,本来打算是我和孙金元两个人去的,找王仙瑶只为借闻香玉,没想到她对盗墓兴趣这样浓厚,看来这次不带她是不行了。
孙金元的想法估计跟我一致,道:“好吧,算你一个,去的地方你也熟,就是得到这块闻香玉的地方。”然后把寻找夜明珠解蛊毒一事也一并向王仙瑶说了。
王仙瑶说:“我被咬伤了那么多处到现在也没出现什么不适症状,难道骷髅前辈说得不对,这潜伏期也未免太长了吧,呵呵!不过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们是应该多长个心眼。对了,当时我记得你们也一人拿了一样东西,依我看也是好东西,有没有查出来那是什么?”
孙金元道:“是摸金符,用穿山甲的爪子做成,根部镶以青铜,曹操当年发给摸金校尉的,据说后来大部分都失传了,我们这两个可能是这世上唯一的一对了。”
我大吃一惊,没想到这小小的一根爪子有这么大来历,忙掏出来看时,只见摸金符漆黑透明,在灯光映照下闪着润泽的光芒,前端锋利尖锐,锥围形的下端,镶嵌着数萜金线,帛成“透地纹”的样式,符身镌刻有“摸金”两个古篆字,笔画苍劲雄朴,古意昂然,年代虽久,半点磨损的痕迹也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