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高中三年,他光明正大离余幼笙最近一次。
照片排位的事余幼笙都不记得,不可置信地微微睁眼:“这你都记得,记忆力也太好了。“
“记忆力好不总是优点,”季宴礼替她用筷子将蒜香鸡翅剔骨,夹进余幼笙碗中,好听话信手拈来,“以及你的酒窝很漂亮,我当时看了很久。”
余幼笙自知高中时期瘦小的她并不出众,可当丈夫跨越十余年后告诉她,那时的她也曾被人哪怕一时片刻的默默关注过,心底不知作何感想。
餐厅鹅黄灯光打落在季宴礼的头顶上,光晕温柔岁月,温馨美好到余幼笙恍然一瞬只觉不真实。
“拜你真的很灵,”记忆盒子被开启,她忍不住分享当年对丈夫印象,弯眉,笑意带着几分俏皮,
“那时我梦想就是去北城大学,高考前一个月天天拜,后来真的考上了。”
季宴礼问她:“你为什么想考北城大学?”
“当时没什么特别理由,我妈妈在这里,我以为考上北城大学,就可以名正言顺找她。”
谁知成年人的世界远比想象复杂;余幼笙接过丈夫剔骨的鸡翅,随口道:“你呢?有一定要来北城大的理由吗。”
季宴礼看余幼笙吃饭时双颊鼓起,像是贪食的小仓鼠,放轻声音:“当时很想和一个人继续做校友。”
“她想读北城的大学,所以我就来了。”
想和好朋友考同校很正常,余幼笙转念又想到男人退学的事,不由感叹:“差一点我们就是校友了。”
虽然成为校友,两人大概率也不会有任何交集,就如同他们相互平行的高中两年。
季宴礼于她,只是考前求拜的心理依靠;
而她之于季宴礼,大抵只是荣誉墙照片上正在笑的女同学,或许意义更少。
听余幼笙这样讲,季宴礼先是微愣,随即垂眸扯唇笑了笑,微哑沉声不知为何听着有几分自嘲:“是啊。”
“就差一点。”
“……”
饭后,余幼笙去客厅和三月喂饭陪玩。
洗过碗后,季宴礼放下围裙来到客厅,在沙发前俯身问她:“饭后运动一下,出门散步或者在家里跑步机都可以,不然血糖要上升的太快。”
余幼笙倒不想拒绝,只是受伤的右脚踝走路还会微微刺痛,迟疑道:“可以明天吗,下午我不小心把右脚撞伤了。”
她正要用手去指脚踝,就见季宴礼皱眉蹲下身:“伤在哪里?消毒了么。”
说着便抬手轻托住她脚踝,剥去白色鞋袜,看她盈盈一握雪白脚腕上,踝骨的剐蹭伤痕,眉间紧皱。
余幼笙从未被男性细细盯着脚看,更没见过季宴礼气场低冷模样,羞赧之余,不忘解释道:
“只是不小心蹭了下,没事的。”说着她便想坐起身。
“别乱动。”
男人抿唇语气微冷,一言不发地起身回房,很快拿着医药箱折返回来。
余幼笙仰着头,听话地等着丈夫重新在她身边蹲下。
季宴礼温热干燥的大手握住她右脚,垫在自己膝盖稳稳放好,再转身去拿药箱里的棉签和医用酒精。
软绵绵头轻滚在她早已愈合的伤口,余幼笙垂首看丈夫眉间紧蹙,手上动作却轻柔无比。
季宴礼问她:“还疼么。”
早就不疼了。
余幼笙张口欲要否认,听见丈夫压抑疼惜的哑声时,却突然之间变得娇气:“……当时有一点,现在没事了。”
说完她先嫌自己矫情;擦伤这样小事,有什么必要特意拿出来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