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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1页)

有着杨辰太多美丽的回忆。实在的,让杨辰一下子就离开这里,杨辰真的很难做到。

杨辰正站在校门口发呆,听到有人大呼小叫的叫自己道:“痞子,是你?我还当你不回来了呢。”

杨辰回头一看,正是自己的死党徐远。徐远奔到杨辰身边,用肩头狠狠的撞了一下杨辰,这是他给自己好朋友打招呼特别的手段。

徐远身体没有杨辰高,但很是强壮。杨辰与他,被人称为哼哈二将。特别是打篮球的时候,两人总是互相配合,杨辰以灵活敏捷著称,徐远则是一手运球,撅着屁股一直向前拱,以力量将阻挡的人推开,被球友戏称为“推土机。”而杨辰则叫他为“小石磙”。

让徐远有些意外的是,杨辰并没有像以前一样,在他背上擂上一锤。杨辰张开双臂,一把抱住徐远,有些煽情的说道:“石磙,哥哥好想你啊。”

徐远生出一身的鸡皮疙瘩,一把推开杨辰,一双眼睛对着杨辰上下打量个不停,伸出手在杨辰额头上摸了一把,说道:“你没发烧吧,怎么好像有点不对头啊。”

杨辰一把推开徐远的胳膊,笑骂道:“拿开你的脏手,哥哥好着呢。”

徐远嘿嘿笑了几声,说:“刚才你的神情怪怪的,怎么感觉好像生离死别的一样,我有不是你的岳如,用不着这样吧。”

杨辰一脚踹在徐远屁股上,说道:“就容不得我感情细腻一把?”两人打打闹闹的,一起向校内走去。

徐远、杨辰和徐远口中的岳如,是同一个乡的初中考到这所县级市的重点中学来的,而杨辰与岳如,还是同一个村子的。少年情丝,自初中以来,杨辰所暗恋的那个女孩,就是这个和自己算得上是青梅竹马的岳如。小时候的岳如,活泼可爱,成绩又好,与同样成绩优秀的杨辰两人一起,被村人戏称为一对儿金童玉女。

只是不知道从何时起,原来活泼可爱的岳如,开始变的沉默少语,对原本关系甚好的杨辰,也渐行渐远,到了现在,岳如竟然变得常常一言不发,对任何人都是一副冷若冰霜、拒人千里的样子,这里的任何人,也括儿时的好友,杨辰。而杨辰对岳如的感情,随着少年人的情窦初开,却是发展到了男女感情方面,并没有因为岳如对杨辰态度的变化而变浅。

杨辰曾对自己的死党徐远笑言:“纵然她是一座冰山,我也要将她融化。”虽然是一句笑言,却是一向将自己的感情,掩藏在嘻笑之中的杨辰的最真挚的表达。可惜的是,用徐远的话说,从初三开始到现在,三年的时间了,岳如那座冰山,一点融化的迹像也没有,反而有越来越冷的趋势。

原来的高二三班,现在变成了高三三班,杨辰二人来到教室,各自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下,杨辰下意识的抬起头,向着右前方看去,那里是岳如的座位。少女已经是静静的坐在了自己的位子上。

岳如一头短碎发,看起来很是有些英姿飒爽的感觉,眉目如画,冷冰冰的小脸上,给人一种极强的视觉冲击。岳如似乎感觉到有人对他的注识,回过头来,向着杨辰看去,正看到杨辰的目光躲闪着移开。岳如回过头,默默看着自己的课本。

杨辰心中怦怦直跳,从来没有过的,一向冷若冰霜的岳如,竟然将目光投向了自己,有那么一瞬间,杨辰有一种窒息的感觉。

杨辰张开嘴,大口的吸着气,同桌王朋飞奇怪的看着杨辰,问道:“怎么了痞子?”

杨辰摇了摇头,深深的吸了口气骂了声真没出息,面对宁凝、文芳芳那样的美女时,自己一样的镇定自如,甚至对着绝色的西方美女多琳时,杨辰还敢出言调戏,怎么面对岳如时,自己全然没有以往的挥洒自如?

因为太重视,所以才会胆怯。

杨辰对同桌笑了一下,说道:“还没到晚自习的时间,打球去?”

王朋飞摇了摇头:“高三了,怎么着也要拼一把。”王朋飞说完,低下头来,开始预习高三的课程。杨辰苦笑了一下,正要说话,前方的一个女孩转过头来,对着杨辰说道:“杨辰,你也要好好学习了,虽说你有个超级富豪的爸爸,但自己学到东西,才是充实的。”

前方的女孩是杨辰邻村的,初中即是杨辰的同学,名字叫做赵玲玲。因为村子相隔比较近,对杨辰身上发生的事:亲生父母事件,算是学校里为数不多的知情人之一。

王朋飞却是有点八卦,听到赵玲玲的话,心中好奇,问道:“超级富豪的爸爸?杨辰你们不是一个乡里的么,是乡里的超级富豪么?”

杨辰叹了口气,不想多说,这件事情,到现在为止,对杨辰来说,心理上还是有点不能接受。其实,任何一个正常的人,一夜之间,自己的亲生父母换了人,在感情上也不是一下子就能接受得了的。杨辰站起身来,到教室后面的架子上拿起蓝球,向外走去。

王朋飞看了看杨辰,似乎将自己刚才说要拼一把学习的话丢到了脑后,问赵玲玲道:“说啊,是什么超级富豪?”

赵玲玲看了一眼抱着篮球,正向教室外走去的杨辰,叹了口气,幽幽的说道:“杨辰的亲身父母,是长安的亿万富豪,是在暑假才知道的。杨辰暑假的时候,去了长安,我还以为他再不回来了呢。”

王朋飞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杨辰,喃喃的说道:“不是吧,这样的好事,怎么没有发生到我的身上。”

第二章 初体验

杨辰抱着篮球,临出门之前,杨辰转头看了看自己的死党徐远,向教室外拏了拏嘴,又举了举手中的篮球,那意思是:“哥们儿,打球去。”

徐远摇了摇头,向着杨辰挤了下眼睛,转回头去,笑着与邻桌的女生说个不停,杨辰撇了下嘴,嘟囔了句:“见色忘友。”用眼角的余光看了下低头看书岳如,杨辰抛了下手中的篮球,向球场走去。

颖川高中是一所全封闭式的重点高中,学生们的娱乐活动,最大的,就是篮球,有人喜欢打球,有人喜欢看球。学习之余,总有许多学生围在篮球场外,看一些篮球痞子在球场上挥洒着自己的飞扬与个性。这所学校里的学生,称那些没事就在球场上奔跑的人做“篮球痞子”,杨辰,就是这些众多的篮球痞子中的一员。

杨辰身体协调性很好,一向又很喜欢篮球这项运动,虽然身高只有一米七六,但他的灵活性加上出众的协调性和技术,杨辰算得上是名篮球好手了。当然,所谓的好手,不过是和普通学生相比而已,与学校的那些专业运动员比起来,还是差了好多的。

杨辰拿着球,找了个没人的篮,一个人运球、上篮。杨辰的目的,主要是放松一下心情,在长安的时候,杨辰感觉很压抑,很沉闷,自己似乎撞了邪的样子,完全放不开心。当然,杨辰还有一点点侥幸的心理,便是自那次与文芳芳见过面后,杨辰感觉自己有了那么一点点的变化。

这种变化,有精神上的,也有体力上的,在智力上或者也有,但杨辰还没有感觉到。特别是救文芳芳的那天,杨辰很轻松的放倒了三个小混混,现在在杨辰回想起来的时候,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杨辰以为,这是自己在融合了水晶骷髅之后,获得的了点超能力。说超能力或者有点夸张了,但杨辰总觉得自己身上起了稍稍的变化,这种变化,可以说是从杨辰救了文芳芳开始以后,就有了,而且,也没有增强的趋势。

难道自己的异能之梦,就这样中止了?

杨辰运着球,三步上篮,高高跃起,一个拉杆,腰身一挺,橙色的篮球画出一道弧线,稳稳的飞入篮网。

“好,过了一个暑假,杨辰的水平可是一点也没有退步啊,滞空能力,还是这么优秀。”场边传来几声拍巴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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