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么好的人,是他的对象了~
他正正经经的第一次谈恋爱,第一次喜欢一个人,也不太懂到底该怎么对一个人好,刚到下午四点,就猛然问了一句:“你晚上想吃什么,我来做饭吧。”
彼时顾之时正在一旁看东西,听见他说话,才把眼睛从屏幕里移开。
他其实心思并不在屏幕上,被项北这么一句拽了回来,一点半吃的午饭还在胃里存着,看向满脸都是胶原带白的少年的瞳孔不禁颤了颤,他难道……又饿了吗?
“都好,现在想吃点下午茶吗?”
项北想了想也没好意思拒绝,“好啊~”
“我打电话叫,对了,晚上我出去一趟,有点事情要忙,晚饭不用做我的了。”
满心欢喜的准备好撩起袖子给顾之时做吃的人,抬手蹭了一下鼻子,掩饰了一下自己略微有些失落的情绪,“哦,好。”
他低下头继续看手机,项北也只好在一边自己玩,翻了翻几个网页,眼睛又瞟到了顾之时身上,啊!真人思考的男人可真帅!
也不知道,他要是知道顾之时在想自己的白月光、朱砂痣、心尖子上的一点红还会不会这样觉着。
二十九岁的男人,要说从来没对人动过心,是决计不可能的。
顾之时喜欢过一个人,捧在手心里疼着,一喜欢就喜欢了很多年。
很多年前初初相视的时候,他便被当时还是个小少年的人所惊艳。
漂亮的人他见过很多,那样聪明又明媚的漂亮的人实在少之又少。
任谁遇着一个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天分极高又刚好和你对脾气的都不可能不心动吧。
顾之时把他贴在皮肉最近的口袋里小心放着,瞧着他走过了许多年,时间越拉越长,他站在那样的位置上,早已经学会了逢场作戏,平素里三分真七分假的过着。
后来跟项永宁的婚事里,无非也是看中了项永宁是个明白人。
因利而聚这四个字看着讽刺的很,但又方便的多,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谁也不会把谁放在心上。
他本也没想过把这场婚姻当他的一辈子,无非是三两年的事。
顾之时嘴上没说过,可心底里到底还是守着那个人的,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他会这么快结婚,他怎么会结婚呢?
于瑟传递到手上的消息更是如一把利剑插在了顾之时的心口上。
他小心翼翼爱着碰都不舍得让碰一下的人,被人搞大了肚子!
谁不知道林家少爷混迹风月场多年,一直是攻,屹立不倒。
现在突然受了不说,还受到揣上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