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平复了心情,有了睡意,眼瞧着天又要亮了,一想起第二天一早,三个人要是碰面,必定尴尬,林瀚文垫着脚尖,抱着被子,做贼似的逃回了隔壁。
红酒除了能让人发酒疯,还有助眠的作用。
阳光透着质量并不怎么好的窗帘照进来的时候,床上的美人还在啊沉睡着。
因为自己的高风亮节高兴了一晚上的小卷毛,傻呵呵的盯着身边的人,脸都要笑僵了。
看了一整晚也不腻,悄咪·咪的凑过去,生怕打扰到睡的正香的人,轻而又轻的在那人的嘴唇上亲了一口,这才恋恋不舍的起床做饭。
以后时哥就是我媳妇了~
傻孩子满心欢心的在厨房煮粥,心里郁结了多日的阴霾霎时间不治而愈。
按照林瀚文所说的,时哥和他也没什么,反正他的媳妇没有被人占了便宜去,没有少一块肉,男子汉大丈夫被摔一下怎么了,当人老攻的难道还没这点肚量?
又何况时哥还亲自来找他回家,嘿嘿嘿,想想就开心。
放点火腿、放点香菇、放点小玉米粒,放点小青菜,一会放点咸蛋黄吧,会更香一点~
顾之时睡足睡够了醒来的时候,一睁眼眼前是他完全不知道是哪里的地方,他第一反应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被绑架了。
猛的从床上坐起来,在小房间里打量了一圈,脑子里隐隐约约想起了来了点什么。
好像他昨晚上是喝了于瑟给的酒,然后来找项北来着,他记着自己上了出租车,后来……就断片了?
看来这就还是少喝的好!
空气里飘荡着浓浓的饭菜香,熟悉的味道,让顾之时紧绷的肌肉放松了些。
掀开被子下床打开门,就见厨房里探出一个小卷毛冲着他笑的灿烂,“醒了,去洗漱吧,卫生间里有新毛巾和牙刷。”
被那样撒着阳光的眼光望着顾之时有点懵,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自己昨天到项北这里做了什么,赌气离家的人按说该生气才对,怎么态度这么好,桌子上好摆着丰盛的菜。
顾之时答应了一声,去了卫生间,简单的洗漱了一下,冰凉的水拍打在脸上,整个清醒了,就开始觉着大腿根好像有些疼。
褪下裤子去瞧,也瞧不出什么名堂来。
狭小的卫生间墙壁上黏着一个试衣镜,某位在外头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佬,拎着裤子挪到试衣镜面前,撅着屁股对着镜子认真又仔细的看了看,隐约瞧着腿根处的皮肤有些泛红。
难道……顾之时头皮骤然发紧,使劲感知了一下某个不可言说的部位,没有丝毫的不适,提起来的一颗心又安安稳稳的放回了胸腔里,晾那毛小子也不敢做什么。
那腿根上隐隐的疼又是怎么回事,难不成是他昨晚上喝了酒不小心摔了,蹭到了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