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悬着的心放下,问道:“吃过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小桃脸色羞赧,“是遇到了从老家村子里来京城赶考的邻家哥哥,难得遇到老家那边的人,我想着他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便帮着他在京城安顿一番,所以回来晚了。”
宋稚脑海里瞬间浮现出上一世那个附在小桃身上吸血的人渣,脑瓜子嗡嗡的。
果然,该来的还是要来。
“你这个邻家哥哥是不是还和你家沾亲带故?”
小桃眼睛顿时亮了,“小姐您真是神了,您怎么知道呀,算起来我的确要唤他表哥。”
宋稚扶额,傻丫头呀,这哪是表哥,这是吃人血馒头的臭虫、是要让你脱一层皮的恶棍。
心中翻起波浪,她面上却不动声色道:“你与这人近十年没见了吧,人心隔肚皮,不要傻乎乎的对别人掏心掏肺。”
小桃却不以为意,“没事的,我对他知根知底,他从小读书性子老实,不是坏人。”
提起那个男的,小桃眸子亮晶晶的,脸上带着从未有过的满足笑意。
宋稚原本打算直接在背后出手将那男的打一顿赶出京城,避免小桃上一世的惨痛经历。
看到小桃这花痴的模样,她突然放弃了这个最简单粗暴的办法。
不让小桃吃点苦头亲身去经历一遭,她迟早要因为单纯吃个大亏,不如让她去看清人心险恶。
当然,一切要在她的可控范围内。
她可不想再让小桃人财两空。
想着,她露出笑意,“既是你表哥,改天带过来我也见见吧,你说他是读书人,若有真才实学,我也在爹那里为他引荐引荐。”
“真的吗?小姐你太好了。”
小桃高兴的欢呼起来,“表哥知道一定会很开心的,等他这两天彻底安顿好奴婢就让他来拜见小姐。”
“嗯嗯嗯。”
宋稚揉揉发疼的眉心,“我回去睡了,你也早点休息。”
“好。”
小桃步履轻快,丝毫没有危险即将来临的危机感。
宋稚叹一口气,经历的毒打还是太少了。
没过两天,小桃果然兴致勃勃的将那个男的带到了宋稚面前。
熏香寥寥升起,花厅内还算凉爽,宋稚坐在主位上有一搭没一搭的摇着团扇。
桌上放着一盘西域特产的人参果,因外形奇特状似婴儿,故还有一个名字叫婴儿果。
这水果在京城一般人见都见不到,是专门进贡给皇室的果子。
宋稚先前得过一枚,是狗皇帝赏给宋阳的,宋阳转手就留给了她,还让她偷偷吃千万别被孙氏看到。
今日这里满满当当摆了一盘,全都是慕南祁昨天送过来的。
其实这人参果并不好吃,主要是象征了身份的尊贵。
她特地将这人参果全摆在桌上,就是想看看小桃表哥的反应。
门口人影晃动,一个布衣长袍的男子被小桃带了进来。
这男子个子高挑,五官清秀倒是生了一副好样貌,可能是因为清贫,他看起来很瘦,布衣长袍也被洗的泛白。
唯独腰间那精致的香囊有些突兀,宋稚认出那是小桃的针脚。
眸色深了深,宋稚心说果然是个有城府的,将香囊戴的那般显眼,这是故意想让她看到呢。
不过她并未挑明,在对方行过礼后指了指下方的凳子,“来者是客,方宁公子是吧,坐。”
方宁来之前做过功课,知晓宋稚的身份,也知晓宋府的地位,握紧手指有些拘谨的坐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