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越蓦地心跳错了一拍,整张脸都不可抑制地红了起来,幸好夜色正浓,灯光也昏暗,不细心瞧也看不出来。
“你……”她像用尽了全力,半晌才挤出一个字。
“怎么,又想骂我流氓?”他打着方向盘,也没看她。
孟越不说话了,她说不出话来,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没听到她呛声,程遇用余光瞥了她一眼,只见那小人儿正低着头,时不时又望向窗外只留给他一个侧脸。
“想什么呢?”
她咳了一声,这才开口,声音已恢复平静,不像先前那般愤怒了。“这是去哪儿?”
“刚才不是说了,我住的地方。”
“哦……”她闷闷地回答,明显心不在焉。
程遇开着车也没多想,只当她是脾气过去了又开始“高冷”。
车子这回倒是没有飞速而行了,而是以正常的速度行驶,掠过来往行人,掠过灯红酒绿。
因为开得不快,时间就长了点,几乎绕过了大半个绥城,孟越靠着车窗也差点睡着。
程遇停在一条人烟较为稀少的街道,这条街全是些咖啡店文玩店以及其他一些古香古色的小资商铺,店铺都装修得精致好看,只可惜地段没选好——这条街远离市中心,临近城市边缘,所以生意远比不上绥城的闹市区。
孟越跟着他下车,抬头看面前亮着的灯饰招牌。程遇所说的“住的地方”是一家照相馆,名字叫“九九八”。
“这名字……”怎么那么容易让人联想到某广告呢。
“怎么?”
“这店里消费一律998?”
“想多了,随口取的,图个发财。”
“……”猫名“来福”,店名“发财”,简单粗暴,还真是他别具一格的取名风格呢。
店名虽然简陋,但整间门面的装潢倒还挺有格调,不像普通的照相馆,只是内部小了点,也没什么人,称不上是影楼。
晚上店里没有客人,孟越想到程遇奇葩的品味,忍不住多打量了几眼。屋子里开着暖黄色的灯光,不会太亮眼但也不至于看不清楚,她看了一圈,基本格局偏古韵,有刺绣的屏风,薄薄的纱帘,墙上挂着看起来年代久远的各类照片,也不知是不是故意拍成这样的。
一个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年轻男人走过来,对着程遇喊了声,“程哥。”在看到他身后的孟越时愣了几秒,随即又恢复了平静,礼貌地朝她点点头,弯了弯嘴角说:“你好。”
她也抿了下嘴角,“你好。”
程遇颔首,问道:“那小子呢?”
“在楼上。”
她也跟着抬头,这才发现这屋里有一座螺旋楼梯——还有一层楼。
“他干嘛?”
“听歌……”说话间看了一眼孟越。
她有些莫名其妙,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到旁边的人嗤笑了一声。
“呵,脑残粉。”
程遇领着孟越去二楼,走了没两步又突然回过身来,楼梯窄道上他一个转身,她没刹住车,猝不及防地就要撞了上去,人赶紧往后一仰,结果用力过猛,身体因惯性就要倒下去。他及时地伸手,一把拽住她的手腕往自己的方向拉,一退一进,孟越只能凭着肢体惯性做出反射下的举动。眼看就要撞他胸口了,程遇顺手摘了她那副碍事又碍眼的近视眼镜,然后人就扑到他怀里了。
他手下滑,往后绕,直接搂住她的腰,把人牢牢按在自己胸前,免得她东倒西歪的站不稳。
172公分的个子埋在他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