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上的吸血鬼已纷纷露出獠牙,他们俊美的脸上尽是狰狞的神色,也许我可以解决掉一个,两个,但十几个一起上,决不是我可以抵挡的。但我不能这样放弃我的兄弟。朋友也许可以拿来出卖,但兄弟不行,起码我不行。
我用银白的猎枪拨开挡在我前面的吸血鬼,他们忙不迭地闪开那白银的枪管。我端着枪站在老萧身前,对着芭特丽吼道:“他是我的兄弟!兄弟!”我狠狠地瞪着她,这个小女孩,她怎么敢,怎么敢逼老萧去掀动核手雷的按钮?
“我面对海伦纳,把你挡在身后,就是为了让你活下来杀我的兄弟?”我已出离愤怒。
老萧苦笑道:“秋儿你个笨蛋,你以为她真是一个小女孩?她的年纪比你曾祖母还要大上许多,她会给你面子?哥哥干掉了两个血族长老,她会因你而下不了手?不过,你能站出来陪哥一块去,也算哥没看错人,兄弟,来,咱哥俩一块上路,也不寂寞。”
似乎为了证实老萧的话,那十几个吸血鬼已经围了过来,我把猎枪交给老萧,掏出那把白银手枪。我望了老萧一眼,他比我洒脱,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他眼里连一点慌乱也没有。而我自己清楚,我心里怕得要死,只不过是我不能扔下老萧不管罢了,否则我自己都无法认同我还是个人。
“秋儿,洒脱些,难道人生的最后一次演出,你不能弄个悲壮点的谢幕么?”老萧拍着我的肩骨,如同在诉说着别人的故事。我不知道,他如何从没皮没肉的我身上,看出了我的忧患,但他就是看出来了,也许这就是兄弟。
“住手。”让所有人意外的是,芭特丽无比幽怨地开口了。我望着她,她低下了头,避开我的目光。那十几个吸血鬼叫嚣着一定不能放过我们,否则回去没法和其他的血族长老交代。甚至有吸血鬼威胁她,她必会受到惩罚。
“我会给他面子。”芭特丽抬起头,盯着老萧说,“也许你很好运,他未经人伦,而我也一样。所以他会愤怒,我会愧疚。”她没有望我一眼,只垂着头对其他吸血鬼说,“走吧,我愿接受长老的所有惩罚。”
目送着远去的十几只蝙蝠,我对身后的老萧说:“想不到,你有这种勇气。”
“狗屁的勇气。”老萧把那只手提箱递到我跟前,我在他的示意下接过,却一下子失了力,因为它完全没有我想象中的沉重。箱子的表面印着几个硕大的汉字“探伤仪”。我打开一看,真的就是一部探伤仪。
“秋儿,哥欠你一次。”他说着,甩开我要搀扶他的手,挣扎着从担架上爬了起来。他的胸腹之间,厚厚的纱布已渗出大片血迹,一条腿似乎也受了重伤,走起来一瘸一瘸的,但他用力地拥抱了我一下,就转身向北边的长路走去。
他的长发在风里飞扬,他叼着烟卷,抄着裤兜,瘸得很潇洒地向前进发。我忍不住对他喝道:“老萧!你总这样唬下去,又总要当英雄……”
“总有一天,会玩死自己对不对?”他停了下来,背对着我吐了个烟圈,仍是那么的圆,“我不想当英雄,真的,你知道走马泡妞才是我的本性,天天想着什么汉唐雄风,要让四方来贺,或是一声军令,敢教碧血洗长空的,不是我,是老荆老胡他们……”
他沉默了下来,我也沉默了,事实上,的确是这样。
老萧突然笑了起来,一瘸一瘸地继续前进,他的身影如他的话一样,倔强地烙在我脑海里:“英雄,英雄地完成了演出。这个废墟,人们还需要希望,我只好,代他们灿烂下去。”
“别过来,哥就是要倒下,也不愿倒在兄弟面前,这样,哪怕我去了,在你心里,我还活着。”
我听出一丝沉重,一种忧郁,在他瘸着向前的潇洒里,我看出了和我一样的挣扎与无奈。
就这么眼看着老萧,渐渐在风中走远,他身后那两侧路边,枯死的大树,被狂风卷下的许多残叶断枝在飞舞,但也许是我的错觉,我见到那些枯树的枝头,却也正在抽出新芽,它们也在挣扎,挣扎着生存下去。
核爆把世人随意地胡乱栽在这废墟里,任其生长、变异乃至泯灭和凋零。自从觉醒以来,我看不见春天的到来,我只能看见这世界的废墟。但今天我想,眼骨里跳动的火焰,也许就是我的阳光,我当然不会生起温暖这个世界的崇高,当然不会,但起码,我可以温暖自己。
我在充溢着辐射尘的风中,慢慢走回那塌了半边的房子,尽管我已经极力想振作一点,但现在,我仍是一个忧郁的骨架子。幸好,我有的是时间,也许假以时日,我能变成一个阳光的骨架子?我的苦笑,我自己听见。
那具腐尸,已经剔干净了自己的整条左臂,白骨上还有着它笨拙的刀法留存的伤损。它在哆嗦着,我能感觉出它乞怜的意思,很显然,它感觉无法再剔下去了,它感受到了痛苦。我之前见过几个腐尸,只能把自己的左臂剔到肘部以下,并且据说再剔下去就会活活痛死。
但我没有施舍给它任何的怜悯,我面对着它默默在心里说:不行,我无法忍受你的尸臭。明天继续,剔干净自己,或者回腐尸堆里,有意识的你,可以当它们的头了。
旺财跑过来,摇着尾巴用它的舌头舔着我的右手,如果不是我身在这片废墟,那该有多好啊,我向来期望自己可以养一条狗,但我住的社区不许养旺财这样的大型狗……
那两个男女,依偎在火边,刻意地避开我的目光。他们害怕我。也许刚开始时这会让我觉得快意,但时间一长我却发现,这只是笼罩着我的孤独。即使我讨厌这个布鲁斯,但我想将来,也许我会尝试和他们交流,交个朋友,消磨废墟里的光阴。
但我不能,我宁可和旺财玩一个破皮球。但旺财的变异,似乎让它的智力有所突破,本来就有成年金毛狗,智力大约等于三四岁小孩的说法,它很快就厌倦了这个破皮球。
我很无聊,我想如果有个任务,让我去完成,然后每完成一个任务,我就升一级,也许会让生活有趣点。也许,找到一本不世之功法,然后和二十世纪网络小说流行的题材一样,修真,接着什么筑基期、成丹期之类的一级级升上去,也好过些。又或者,让雷劈中我吧,我要穿越回古代,我知道炼钢的原理,还会烧玻璃,只要没有辐射就好。
无聊到了极点,我居然去周围翻找,哪怕没有什么武功秘笈,能找到几本小说也是好的。但事实证明,科技的进步并不全是好事,这年头,要找一本纸质书籍,大约相当于二十世纪找一本宋版书那么难。
但我还是有点收获,一个三十公斤的哑铃,不是一对,另一个已变形得认不出是哑铃了。我还找到一个吉他盒子,里面有一把木吉他,一个塑料校音器。这对我来讲算是不错的收获,因为老萧的吉他绝对达到伴奏乐队的水准,而我也被他逼着学过一点。
我把一辆在地窖里找到的折叠自行车,扔给那两个人,再把一些面包和水扔到他们面前,示意他们离开。
在这半塌的房子外,旺财趴在我身边,把下巴搁在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