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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2页)

但现在,归我了。

现在我大约也知道,恢复自己的身体,只是一个梦。风吹过,梦就醒了。我每天除了保养那辆悍马和哈雷,就是擦拭那把白银手枪。其他时间坐在别墅前面,无水的游泳池边上,弹着我的木吉他。我不需要吃饭,也不需要睡觉。旺财不时会出去,然后不知道和谁厮杀得浑身是血地回来,养好了伤,它就又出去。

春香已经洗干净了游泳池。不得不再次提起,这间很豪华的别墅,

在核爆前我存十辈子的钱也买不起——哪怕在核爆后的现在,供水系统仍源源不绝提供着纯净的地下水。

当然这种纯净是指不受污染。

第十一章 我的女奴

游泳池放满了水,我看着春香站在泳池边上,快速地脱下衬衣和沙滩裤。她贴身穿着三点式的泳衣,必是如同她脱下的衣物一样,从这别墅里搜刮出来的。

我望着她跳入池中,溅起高高的水花。她在水中舒展那雪白的躯体,开怀地畅游,游到我这边,一把抱住我晃荡的腿骨,扯着我的腿怂恿我下水。但我拂了一下琴弦,轻轻地摇了摇头。

她紧抱着我的脚骨,在水里,痛哭起来。

“我想我的父母,呜呜,我没有家乡了,它们都沉入了海底。我想我的丈夫,他以前可以在我生日时送我一辆跑车,但现在在这废墟里,他宁可抛弃我也不肯抛弃一个面包……”她紧抱着我的腿骨,如抱着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

我叹了一口气,对着大门口扔了一个酒瓶,砸在那铁门上,溅起无数的碎片。却听到一个久违的声音:“当时在教堂门口,你似乎也没有先打电话来预约吧?神说,无罪的人,可以扔她。”这是圣经里一个典故:众人把犯淫的妇人带进来,请教耶稣怎样处理。耶稣说:你们当中谁是无罪的人,谁就可以捡起石头来扔她。结果人群散去。

不用说,不请自来的,是那个可以去教中文的洋鬼子,约翰。他的身边,还站着修女玛丽亚。

“想不到在这废墟里,还可以喝到这么好的咖啡。”这个神父坐在泳池边,端起换了衣服的春香送来的咖啡,感慨了一番。春香换了一身职业套装和高跟鞋,此刻跪坐在我边上,看上去是那样的恬静,全然不能找到刚才抱着我腿骨痛哭的模样。

当约翰发现他的废话,甚至不能扰乱我手中吉他的一个和弦时,他终于扯不下去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我的,但我知道他不会无故来找我,最后一个音符从吉他弦上淌过,我抬头望着约翰。

“秋,你还是归依主的怀抱吧。”他放下咖啡杯,望着我,眼中流露着怜悯,对我说,“不要总说主没有向你展现神迹,你应也清楚,如果不是神的眷顾,当时你和你的爱人,是不会得到最后那段时间的。要感恩。”

我厌恶地摆了摆手,不想再听他说下去。如果他的神真如他所说的那样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无所不知,那么,就不应让我的小雀斑死去;那么,就该让我恢复躯体,而不是靠约翰的嘴皮子来说服我。

但约翰对我的手势,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触,只是淡然地微笑:“不要回避,我的朋友,我知道你的迷茫,你不知道什么才是正义的,你不知为何而战,你救下许多人,却不能被人们所认同。”

“我可以安排你的洗礼,然后,神会满足你的需求。你要相信,神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约翰很真诚地对我说,“你也要相信,我是来帮你的。你想想,在你被海伦纳追杀时,是谁给你提供了庇护?在你的爱人将逝去变成腐尸时,是谁给了她最后的时间清醒,让你们可以留下最后的回忆?而神曾向你索取过什么吗?不,没有,神爱世人。”

别说,他讲的这些,我一时还真反驳不了。如果当时没有教堂的庇护,海伦纳一定会如约在三天后干掉我;而小雀斑,约翰也是有出力的,否则她醒来就是腐尸了。这让我很有点不好意思,因为我对他的态度,绝不算好。

他说:“能不能再来一杯?”春香在我的示意下,连忙给他斟上咖啡。

而约翰接下来的话,愈加地使我惊讶,使我渐渐地听得进去了。他说:“如果你愿意回归主的怀抱,你便不再迷茫,在这末世里,信神者,将得救!至少,神会赐给你一个躯体,你明白吗?

一个躯体?天啊,我一下子站了起来。实话讲从发现DNA再造机对恢复我的躯体无能为力之后,我的确失去了在这废墟里挣扎的目标,我的确迷茫了。

玛丽亚向我伸出她的手,她全身笼罩着修女的黑袍,尤其衬托出她手的雪白。在这废墟里,这别墅不过是汪洋上的孤岛。断裂的枯树,荒芜的四周,倒塌的围墙,更使她的手显得娇嫩,满溢着生命的气息。

我望着她向我伸出的手,竟莫名地激动起来,一个躯体,我可以恢复我自己的躯体!在玛丽亚微笑的脸上,我见到的是圣洁的光芒。我慢慢地伸出手,伸向她的手,我觉得,那是生命和希望的桥梁。我知道这末世不会有流着奶和蜜的净土,但借着她的手,我可以重新站起来,从身体到精神,我不会再消沉。我想我不应该犹豫不决,这就是最好的选择。

但这时旺财咬住了我的衣角,我不知道它为什么这么做,但我停了下来。对于可以并肩生死的伙伴,哪怕它只是一条狗,我也不可能毫不理会它,一脚把它踢开。我知道旺财能听懂我的话,哪怕我说不出声,我在心里对它说:放开我,旺财,这是一件好事。但它定定地望着我,死死地咬着我的衣角。

约翰伸出食指,推了推他的眼镜,微笑着说:“秋,来吧,回归主的怀抱吧。我们可以复原你的身体,九成把握;就算失败,我们也可以用一个克隆人的身体,通过外科手术去掉他的骨架,让你穿上他的皮肉。你放心,穿上以后结合我们最新的基因融合手术,通过三个月的恢复合成治疗,每一寸肌肤都是你能指挥的皮肉。”

我已经找不到理由拒绝。当然,如果是一个有高尚情操的人在这里,他也许会认为这是谋杀,对克隆人的谋杀,对生命的亵渎。但我向来不高尚,我从觉醒以后在找什么?不就是想找一个方法来恢复自己的肢体吗?

我拔出刀,要割开那一块衣角,春香也抱着旺财让它放开,但它咬得死死的,一动不动。我挥起刀,但在空中,我停了下来,我见到它眼里的真诚,还有友谊。我觉得自己要发疯了,我从一条狗的眼里读出了真诚和友谊?但我挥不下刀,我隐隐约约感觉,只要我割下衣角,旺财就会离去,它的眼里有一种割袍断义的坚决。

“当!”这时外面的铁门被人一脚踹开,来人慢慢地走进来。我转过头,见到了一头在风里飞扬的乌黑长发,一张戴着墨镜的脸,雪白的脸颊,秀气的瑶鼻,小小的樱唇里还咬着一根牙签,尽管墨镜遮挡了她的眼睛,但我得说,她是一个美女。

向我们走来的她,穿着长长的黑色风衣,高帮的长靴,黑色的长衣长裤,除了风衣没有破洞,几乎就是千年前那部有名的《纵横四海》里,潇洒的小马哥换了女身。

但墨镜和风衣掩不去她的秀色,她很有活力,如她的长腿一样,能让人感觉到一种力量。不霸道,不狂暴,不是充满肌肉的那种力量,而是一种活力,如猎豹一般的活力。

她走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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