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会儿,两个仇人相见,还真是分外眼红。
那赖强一条脏兮兮的牛仔裤,脚下是一双同样脏得满是灰尘的皮鞋。
上身是件花衬衣,一看就像港片里的蛊惑仔一个样。
不过那是之后的人们的装束,在当时也很流行。
特别适合小流氓。
这赖强成天在河西镇不干正事儿,可不就跟小流氓差不多嘛。
这会儿,赖强仔细一看,从屋子里出来的不是熊三儿,而林芳,就忍不住冷笑连连。
他笑起来的时候,嘴角还有些歪。
林芳看在眼里,眼神杀也跟着送上。
“赖强,你跑这儿来鬼吼啥?
上次被打得还不过瘾?
这回又等着我来给你松松皮?”
林芳这话,让赖强无端觉得寒意森森。
但他觉得,自己占理,又有五个人,他就不信,收拾不下这个死丫头!
“林芳,你少给老子在那儿吼!
我现在没空理你,我要找熊三儿那个老家伙!”
“他走了,这店子留给我了。
你要找他,就去别处。”
“啥子(什么)?他把这儿留给你了?
搞错没?
这儿是他输给我的,你凭啥拿去?”
“凭啥?就凭这个。”
林芳就把那协议给拿了出来。
不曾想,赖强依旧是嘴角歪歪笑着,也从身上摸出了一张纸条。
这纸条上分明写着,这家店归他赖强的了。
因为是熊三儿输给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