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别人的地,种了玉米也不好好管理,这是搞事情啊。
沈秀说的也是气话,现在收CD不好,农民的付出跟收入一直都不成正比。
“明天要是还没人来,我就上手了,我要种田!”
沈秀并不勤劳,是属于能坐绝不站着的人。但她知道再不种田,真的有可能要被饿死。最近老沈家饭桌上的食物越来越少,她都怕哪天起来沈老太太告诉她没粮了。
饿到其他人没所谓,饿到何娟和她自己就很打脸,而且饿肚子的滋味是真不好受。
作为一个穿越党,她不得不励志啊。
那种什么都不想做只想吃饭的感觉,没有试过的人是不清楚的。它会一点点消磨人的意志,慢慢地让人失去对生活所有的期望。
吃不饱饭谁特么还有心思扯什么人生理想,这也就是所谓的“人穷志短”了。
第二天沈秀一早起来就被何娟拽着给扎了小辫,怎么都躲不掉。“秀儿,你之前不是说想扎辫子吗?别躲啊,女孩子家还是扎辫子好看。”
“。。。。。。”她可以拒绝吗?
这该死的水肿终于是要下去了,秀姐的完美身材终于在路上,就快到达宅斗战场啦。
看着镜子里还有些肥胖的脸,沈秀的心情还算是明媚,就任由何娟去了。
穿越成肥女,这个槽点她一直觉得很扎心。
沈秀喝了半碗粥,跟着何娟去生产队,半路上借着尿遁回到家里,扛起锄头往村东去了。
五点多的清晨,天还没亮透,晨雾弥漫间沈秀看什么都觉得很朦胧。她还没到地头就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黑影,立马举着锄头大喊。
“喂,别动,说的就是你!”
自留地里的人站直身子,果真没有再动。
沈秀三步并作两步跳到了黑影跟前,仰着脑袋才看清楚。
军靴,军裤,浓眉大眼,高挺鼻梁,这竟然还是个贼好看的兵哥哥!
真是生了副好皮囊!
军装男人被沈秀打量地皱起眉头,向她伸出了右手。“霍桑,我的名字。”
“沈秀,造化钟神秀的秀。”
沈秀很自然地答完才发现哪里不对,立马虎着一张脸。“是你种了我家地?你穿着军装,不应该是个兵哥哥?”
言外之意是,你一个兵哥哥不好好拉练,跑来种什么地?
霍桑看着突然变脸的沈秀,挑了挑眉头。“部队的地就在附近,我看这地一直荒着怪可惜的,就帮忙打理了。”
部队还有地?拉倒吧。
沈秀才不会承认自己刚刚花痴,现在气得牙痒呢。
“那谢谢你了,这地从今天开始我管了。”沈秀把锄头往地上一驻,宣示自己的主权。
“嗯,那你别再让它荒了。”正好拉练的号角声响起,霍桑笑了笑。“我先去拉练了,这地你要是有什么需要,都可以到部队大院找我。”
那灿烂的笑容让沈秀晃了眼,见霍桑真的说走就走,她有点懵。
这就完了?
不是应该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各种pk才能拿回这块自留地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