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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最后的颜面(第2页)

赫蒙杰台在赫氏十六部中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勇士,但是在天云诸太子的眼里,却是连蝼蚁都算不上的小人物,自然不会知道他。

赫蒙杰台是骄傲的,但却从来不谓的骄傲,所以他可以发下血誓成为洛思宁的妖奴,也可以当面否认自己来自赫蒙部的出身。

“赫实部?没听说过。”十四太子很快就对赫蒙杰台失去了兴趣,甚至连名字都懒得问,扬鞭道,“儿郎们,走了!”

关前妖军收拢队形,次序返回关中。

叶轻语的马车就被裹在队伍中,一同进了这位天云国南方关卡。

所有的妖奴都被处死了,马车就只能由赫蒙杰台来驱赶。

周时名和洛思宁对这活都不懂。

马车随着妖军入关之后,没有在关城停留,而是直接穿关而过,继续向南,如此行了一日一夜也未停止,及至天光放亮,前方山峦之间出现一座雄城。

这城座落在山脉间的一片平原之上,墙高城宽,站在山梁上一眼望过去,只见城中房舍连绵,规模竟是不比雍州稍小。

城池的规模代表着一个文明的基本水平。

太过低级的文明支撑不起巨大的城市。

而眼前这个城市清楚的表明了一件事情。

天云妖国的文明水平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不逊于夏王朝。

再以蛮荒野种看待这些城市里的妖怪,已经是极落伍的观念了。

这城名叫临山,是为天云国南部第一大城,商业经济中心,同时也是前方锁咽峡关城的重要后勤基地。

城中官衙构设一如人类王朝,一城最高官长称为总督。

临山总督府权力极大,军政一把抓,前方关城也在总督府辖下。

十四太子所部妖军直接开城临山城中。

临山总督是个额生双角的妖怪,皮肤漆黑,留着一篷颇为威武的络腮胡子,也不知是什么物种,长得倒也雄壮。

他顶盔贯甲亲自带队出城迎接十四太子的队伍,对着十四太子极尽谄媚之能事,卑躬屈膝,奴气满身,真心对不起他那高大生猛的形象。

堂堂一城总督,天云王国南方的最高权力者,却在城门前亲自为十四太子牵牛执蹬,令他带来的那些妖军下属都有些看不去,他自己却毫无所觉,反而干得津津有味。

做为迎接对象的叶轻语这一行首丘族使者毫无存在感,十四太子不把他们当成一回事儿,总督眼里也只有十四太子,以至于马车坠在妖军最后进的城,好像纯粹跟来打酱油的配角一般。

不过到了下榻的住处,总算是有些特殊待遇了。

妖军自有军营驻扎,十四太子住了皇族专用的行宫,而周时名等人则被安排到了官驿,独自占了一个小院,虽然没配什么服侍的侍从,倒也图个清静。

带着一行人来官驿的,是总督的民事行政官,是个长了颗鸟头的妖怪,披着件宽大的袍子,说话客客气气的,将众人安排妥当后,还细心的询问有什么需要,最后还很歉意的表示,本来是可以给使者安排更好的住处,但这么安排也是总督领会上面的意思,尽可能让使者保持足够的低调,以免引起外间有心妖怪的注意。

鸟头妖怪话虽不多,却透露出了一个重要的信息。

很显然,天云国上层方面对于叶轻语这个首丘族使者的态度很暧昧,不希望她到来的消息传开,所以才会有保持低调的要求。

叶轻语想完成自己的使命,任重道远啊。

在官驿中安顿下来没多久,叶轻语就苏醒了过来。

洛思宁给了她几颗丹丸服用。

叶轻语也没有客气,谢过之后,便全都吞服下来。

虽然本人不放在心上,但洛思宁的丹药却都是实打实的好东西,服下没多久便见了效果,至少那满身被魂种抓来的手指洞快速复原。

叶轻语身上尽是血污,想洗个澡,却是没有人侍候。

周时名和赫蒙杰台不方便,而洛思宁这位大小姐,向来是别人侍候她的份儿,她自是不会去侍候别人,更何况叶轻语这种狐狸精。

没奈何,叶轻语只能让赫蒙杰台帮忙将水烧好打满,自在房间里草草洗漱了一番,弄得上下清洁,又换了身衣服,这才满身轻爽地出来。

她找到周时名和洛思宁,问了一下昏迷之后发生的事情,问完之后,沉默良久,方才很郑重地向周时名和洛思宁道谢。

周时名却道:“不必跟我们客气,我们既然答应了护送你安全抵达天云首府,见到皇帝,那自然是要履行诺言,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只希望你到时不要食言就好。”

叶轻语道:“我自是记得,绝不食言。”她打听清楚了情况,又道了谢,再思忖片刻,便请赫蒙杰台去找官驿的职守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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