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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第1页)

她对程致研说:“如果早一点让你自己出来做,能有现在这样的成绩,詹姆斯未必会把W卖掉。”

“早几年我什么都不懂。”程致研安慰道,让她别再去想那些“如果”,世间的一切都是有因才有果的,若不是有那些经历,他也不是现在的他了。

那段日子,每个人工作都很辛苦。程致研知道沈拓做起事来很拼,念着她是女孩子,总有些担心,但她从没对他抱怨过什么,身体上或许是累的,精神状态却始终很好。

直到有一次,沈拓跟着吴世杰出差去安徽,看九华山的新项目。当天晚上,他们请当地政府的人吃饭,沈拓被人灌到酒精中毒进了医院。程致研得到消息之后,连夜开车过去看她,她挂了大半夜的水,已经出院了,躺在酒店的床上。

她的酒量在女的里面算是不错的,但土地局那帮人闹的也有点过分了,把小杯的白酒沉在500毫升的啤酒杯里混着喝。

这么多年以来,程致研从没这样对吴世杰动怒,说:“你完全可以替她挡掉,怎么容着那帮人灌她?!”

吴世杰哪受得了他用这样的语气跟自己讲话,摔门就走了。

他留下来陪着沈拓,第一次主动握她的手,冷的像冰,许久都没能暖过来。

那天之后,他们就在一起了,一切进行的飞快,又过了几个月,就结婚了。

面对他突如其来的求婚,沈拓表现出一种特别的恒静,没有犹豫,没有怀疑,没有张皇失措。他问她:我们结婚好不好?她微笑,点头,然后便开始一桩一件的张罗婚礼和他们今后的家,有条有理,一如她工作中一贯的风格。

吴世杰对他说:“你这个婚结得很匆忙。”

他装作不懂那句话里的意思:“我跟沈拓认识快四年了,你是知道的。”

吴世杰看了他片刻,问:“那司南呢?”

他以为自己已经淡忘,但那一刻还是像被利刃刺了一下。吴世杰始终记着司南,所以不喜欢沈拓,他这样骗自己。

婚宴办在滁州逸栈,没有仪式,一切从简,只请了十几个客人,大多是逸栈的员工。

饭吃到一半,吴世杰突然站起来,说:“我要唱首歌,送给新人。”

“吴妈要唱歌,吴妈要唱歌喽,”有人起哄,“哪首啊?”

“吴妈也是你小子叫的?!”吴世杰随手扔了一个银餐巾扣过去,然后拿腔拿调的念出那句意大利语,“今天这样的日子,当然唱保留曲目——la coppia più bella del mondo!”

“丫鬟,你来跟我对唱。”他朝程致研伸出手。

程致研笑着摇头,说:“你饶了我吧。”

吴世杰看着他,慢慢坐下来,再没有多说什么。其他人也难得的识趣,没怎么闹,宴席结束就早早的散了。却不知为什么,还是让他觉得深深的倦,回到房间就倒在床上睡了,朦胧间感觉到沈拓跪在床边,替他脱鞋换衣服。他睁开眼睛,握住她的手。她已经卸了妆换了睡衣,在幽暗的灯光下显得眉目清丽,她顺从的靠过来,突然说:“我是沈拓。”

她怕他叫错。

他突然觉得心灰意冷般的难过,坐起来,伸手搂过她的肩。

“我们会好好的。”他轻声许诺,对她,也对自己。

她点点头,匐在他肩上许久,紧紧拥着他。

第二天他醒得很迟,她抱着他的腰,枕着他的手臂睡了一夜,害他起床之后右半边身体都是麻的。从第一天开始,她便对他无微不至,他当天要穿的衣服全都仔细熨好,又去厨房做了早饭,摆在廊檐下的小圆桌上。他们相对而坐,他伸手覆在她的手背上,初秋的山风吹过,拨动风铃,轻微却致美的声音。从今往后或许就是这样了,他以为他可以无所谓,至少不会比大多数丈夫做的差。

17

结束了莫干山之行,司南回到上海,稍事休整之后又飞去贵阳,转道铜仁,考察梵净山逸栈。她在那里逗留了两天,程序跟之前差不多,参观,开会,自始至终都是吴世杰作陪,那个人不在跟前,倒也眼不见为净。

两天时间很快过去了,她刚刚飞回上海,还没出机场就接到查尔斯的电话。查尔斯已经从香港回来了,听说她也在上海,特地邀请她去他的新家参加暖屋派对。

司南本不想去,她离开香港已经整整一个礼拜了,又经历了这么些起起落落,早就归心似箭,只盼着快点回去见到默默。但查尔斯再三恳请,说她难得来上海一次,过门不入算什么道理。她推辞不过,只能答应了。

查尔斯新买的房子在浦东远郊,附近有个高尔夫球场,从窗口看出去,绿草绵延,就好像漂浮在绿色的云里。司南从市区赶过去,到的比较晚,派对已经开始了,客厅和后院里有不少人,聊着天吃着东西,一片其乐融融。

查尔斯的太太苏过来招呼司南,她比司南大五六岁,学过多年声乐,做过演出经纪人,五年前Freidman的那场演出就她任职的演出公司经办的,她跟查尔斯也正是借着那次机会勾搭上了。查尔斯泡妞的保密工作一向做的很好,直到正式结婚,身边都没人知道他有个中国女友。接连生了两个孩子之后,苏一直赋闲在家,因着身材娇小,保养得又好,看起来仍旧很年轻。

戴家的两个孩子,名字都以P开头,大儿子叫佩恩,就快满四周岁了,小女儿叫佩妮,才七个月大,都是典型的亚欧混血宝宝,皮肤洁白,又不像白人孩子那样一晒就泛红,头发是温柔的栗色,微微带卷,眼睛是很深的榛子色,星星般闪着光,人见人爱。

到那一年为止,查尔斯在中国工作已有六年多,太太又是中国人,所以很会说几句中文了,平常和儿子佩恩都是讲普通话,但发音和词汇有时还不及这个四岁的孩子,旁人听着总觉得很有趣。

佩恩在香港时就跟默默一起玩过,默默很有运动天赋,和同龄的孩子比起来,她胆子大,反应灵活,身体的协调性也是极好的。两人在一起玩,一般都是默默拿主意,佩恩在屁股后面跟着。

这天,一看见司南进门,佩恩就不知从那里冒出来,盯着她问:“默默呢?默默怎么没来?”

司南一向很喜欢这个英俊的小男孩,蹲□拉着他的手解释:“这次我来上海是为了工作,默默在香港上学,所以不能来。”

佩恩看起来很失望,想了想又问:“那她现在有多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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