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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页)

原三尧家也是这么过的日子。孩子们都小,只有志家年纪大点儿,能上到树上去。当娘的,必须每次留点稠一些的东西,给志家吃。其他孩子干瞪眼,当娘的发话了:“不让他吃点,下顿连这都吃不上!”

年轻的女人,都想尽办法去外边偷东西。在晚上,黑灯瞎火的,三两个一伙,无论长熟的还是没长熟的,都想尽办法偷回家。在那个时期,能偷也是一个本事;年老体弱的,偷不了东西,只能眼看着孩子饿死。韩雪冬身体也挺结实。晚上,她总和一个叫李秋果的女人搭伙去偷。

所有孩子,都乖乖地坐在墙根底下,连站起来玩儿的心思都没了。一个个垂头丧气,目光呆滞,单等着家里叫:“某某某,回来吃饭。”

这一切,均发生在60…63年之间;在苏北一带,饥荒闹得很是厉害。据说,当时国家还要还账,人们的日子苦不堪言。弱一些的人活活饿死,强一些的人连性生活都取消了。一个老人家说:“当时讲究‘四断’:妇女断经,孩子断奶,家庭断烟,还有一个断什么,记不清了。”大批人饿死了,出生率几乎为零。

在这样的情况下,原三尧一家勉强活了下来。毕竟,他有一个十几岁的儿子。当时,家里多一个儿子,有很大的不同。

据说,当时的铁饭碗也不硬了,工厂里的正式工人,一月只有十几斤粮,压根儿吃不饱。例如:和韩雪冬一起偷东西的李秋果,也找了一个正式工人,叫马汉三,他是灌水拖拉机厂的一个技术工人。大饥荒期间,马汉三回家探亲,一看家里吃得比厂里饱,死活也不回去了。李秋果死命不干,说:“东西都是偷回来的,你吃了,孩子可就吃不上了。”她硬把丈夫轰回了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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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过了这三四年,日子好些了,起码没有人再饿死了。

日子到了1968年,韩雪冬又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叫原志刚。本来,在那个年代,这算不了什么。可大儿子原志家已经20岁了,二儿子原志强也15岁了。两兄弟觉得这事太丢人,上炕闹腾,直到老太太答应把小儿子送人,两兄弟才止住。要孩子的人都到家抱孩子了,老太太又死活不肯了,说:“没有志刚,我也不活了。”孩子最终也没打发出去。

孩子风波过去了,志家的婚事也一天天提上日程了,志家找了一个西丈村的姑娘。这姑娘在村里算得上美人,周围几个村里,都挺受欢迎,追求她的人挺多;可这姑娘偏偏看上了志家。当然,志家也确实是个人物。

当时流行所谓的造反派,志家就是当地有名的“原瞎子”。十几岁时,他就近视了,戴上了一幅眼镜。这在村里简直就是个趣事儿,那时乡下几乎没人戴眼镜,更别说小孩子。原瞎子极能折腾,在当地一带名气很大。有几次,反对派集中火力,差一点就要了他的命,可他最终还是逃脱了。其中一次,几个人快要把他追上了,他钻到了本村翠霞家里,翠霞赶紧把他藏到大灶台里,他才没被找到,那次是千钧一发。

志家还拉一手好二胡。当时,每个村里都有一群唱戏的,志家也跟着戏班拉二胡。他每天在院子里拉,吵得四邻八家意见非常大,最后,他娘拿着鞋底子把他追到地窖里练去了。每天晚上,悠悠的琴声便从地窖里轻轻飘出来,他拉得越来越好。

还有,尽管戴着眼镜,志家依然非常漂亮。一米八五的个头,大宽肩膀,修长身材,典型的美男子。西丈村的姑娘被志家迷得神魂颠倒,三天两头跑去他家里帮忙干活。很快,两人订婚了。

就当美女憧憬幸福时,命运来安排一些事了。

志家娘看中了一个南市庄村的姑娘。本来,西丈村离西河村很近,南市庄村很远。不知道是谁千里迢迢地把这个叫陈云的姑娘介绍给了志家娘。陈云有一个本事:她会纳鞋底儿。她给志家兄弟几个,每人纳了两双步鞋。都是实打实的材料,实打实的做工。那个年代,一双步鞋能穿好几年。志家娘立刻改了主意,硬逼着志家和西丈村的姑娘一刀两断。

可是志家不喜欢陈云,不就会纳双鞋底吗?谁稀罕你的破鞋!滚蛋!可陈云就是赖着不走,有婆婆撑腰,她住下了。陈云天天帮着志家娘干活,志家娘很是高兴。

到后来,娘儿俩闹得全村都知道这事了,村民们天天谈论这事的进展。到最后,志家一口气跑到陈云家里,对着陈云娘一顿咆哮:“你家女儿就嫁不出去了?赖着我不走了?破鞋找不着婆家了?”陈云娘本来不弱,可一句话也回不了。姑娘跑到人家住,本来就丢人;“女婿”又来自家折腾,厉害女人也没了动静。丢死人了!乡亲们正扒着墙头往里望呢!

志家虽然骂痛快了,可陈云并没走。回到家里,志家娘正对着两个兄弟夸姑娘干活好。弟弟一看哥哥回来了,对娘的话儿也不敢搭腔,缩着脑袋出去玩了。一阵沉默之后,志家下地窖拉二胡去了。

志家的爹原三尧,已经当了很多年会计,对这件事始终没表个态,他只想过圣贤日子。

别管事情怎么乱,最终都得解决,必然有一个办法了却某件难事。在亲娘以死相逼的情况下,志家妥协了。他抛弃了西丈村的姑娘,娶了陈云。

一年之后,西丈村的那个姑娘疯了。直到今天,西河村的村民都能记起这件事,但谁也记不起那个姑娘的名字,只知道,她也有兄弟姐妹,他们都是受害人。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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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家是个聪明、有主意、有风度的人;他不想要陈云,是因为他爱的是另一个女人。陈云的想法,大概是那时候大多数女人的想法:一旦和哪个男人结了婚,生了孩子,就永远能得到丈夫。志家的死活不愿意,让不了解情况的人以为,陈云一定非常丑。事实上,陈云比西丈村的美人还好看。

陈云身高一米六五,一头天生的卷发,双眼皮,大眼睛,圆乎乎的高鼻梁,小而厚的红唇。身体的线条也极为出众:高挺的胸脯,束起的小腰,翘起的臀部。无论从欧洲人的标准,还是从亚洲人的标准,她都是绝世美女。

所有人都兴高采烈地准备婚事,只有志家垂头丧气。西丈村的爱人在干什么呢?谁在帮她擦眼泪?她一定痛不欲生,茶饭不思。为什么要把相爱的人,硬生生地拆开?自己有多痛苦,可爱人比自己痛苦一万倍!我抛弃了她!我一点办法也没有。我,我,我……

要说准备婚事,也没什么可准备的。70年那档儿,什么也没有,既没钱,也没有什么食品;只要掺点白面,什么都是好的。玉米面混上白面,蒸大镘头;榆树皮、楞子面混上白面,做面条。一分钱一包的烟,弄几十条;镇上酒厂的散白酒,弄一塑料壶,掺上水;连瓜子都没有。

志家家里和别人家一样,三间砖包坯的正房,饭在院子里做,连配房都没有。平时,爹娘和志刚睡东头,三兄弟睡西头,中间屋里存点乱七八糟的东西。三间屋子,象征性地用一块布隔开,这边放屁,那边能听得清清楚楚。

志家这一成家,住宿就成了问题。首先,志家两口子要占一间屋子,爹娘要占一间屋子,这是无法改变的。中间屋子一大堆东西,没处可搬,就算能搬走,也不能搬。中间屋子睡上两个大小伙子,绝对不行:影响新人行房。老头儿老太太也不傻,谁新婚和爱人在一起不是频繁行房?这是必须要保证的乐趣。

最终,志家爹拿了主意:先在院子里搭个窝棚,志强和志恒先凑合着睡,过了新婚期再说。

找了点木头和玉米杆子,窝棚搭好了。北方结婚,喜欢在冬天,最好是腊月,那样,可以和过年凑近点儿,省钱。志强和志恒一搬进去窝棚就知道厉害了,那时候的冬天比现在要冷的多。当晚,他俩打着哆嗦钻进了被窝,一进去,就不敢动了;但是,还是冷得受不了。最后,两兄弟想了一个主意:钻一个被窝,两张被子盖一起。这招还真灵!尽管还是冷,但没那么厉害了;不过,要是谁去撒尿,另一个也要挨冻。可这已经是最好的办法了。兄弟俩琢磨:过了年,天一暖,日子就好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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