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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2页)

金世遗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何时开始变聪明了,又或者其实他从未笨过,当初只是涉世未深而已。也许,他确实是很聪明的。就像现在,他只是握了握“李公公”的手腕,那样细致的,柔若无骨的手腕,即使是个太监,也显得太过了。他又细看了看“李公公”的身形,那样的身形,即使是太监,也太单薄了。

他原以为她会抵死不认,没想到她只是一愣,转而客套道:“金大侠果然火眼金睛。”火眼金睛?天!自己和她相处三个月才发现她是女儿身,她竟然还恭维自己火眼金睛!

他看着她罩着面具的脸,这张面具下面,不知又有些什么秘密。

似是猜透了他的想法,她轻轻抽回仍被他握住的手,有气无力的说:“‘李公公’只是我在紫禁城内出入的身份。至于这面具,倒不是为了隐藏身份,当初执行任务的时候破过相,我只是担心吓到人而已。”真的是这样么?他将信将疑,但也不再多问。他又看一看桌上那盛血的磁碗,血色鲜艳,艳丽得像极了婚嫁时大红的绸缎,奇怪,怎么会有这么鲜艳的血色?而且,竟然这许久了都不曾凝固。

他端起磁碗站起身,看着她露在面具外的嘴和下巴,肤色极白,唇色也极白,竟似没有几分血色,白得,让人有些心疼:“你早些休息吧,我走了。”

第二日,厉胜男仍是穿着公公的衣饰进了紫禁城,御书房内,乾隆正认真的批阅着堆叠如山的奏章,他头也没抬:“准备的如何了?”

她也不跪下,立在那里回话:“还不是很充分,不过既然陛下要我现在就有所动作,那我也只好尽力一试了。”

乾隆放下奏章,长叹一口气:“要不是情况越发紧急,我也不会这样做。”他站起身,走向厉胜男,“我生平还未看错过人才,厉胜男,我信你。”他原本只是想找金世遗做一个好教头,想不到却得到了一个好教头和一个好军师,心下还是十分开心的。

厉胜男带着面具的脸看不到任何表情,她礼貌地回道:“多谢陛下夸奖。”

乾隆走到了厉胜男跟前,目无表情的,很轻声地在她耳畔说:“昨晚,金世遗又夜探我的御书房了。”言语间有些好玩儿有些无奈,老实讲,金世遗老是这样干,虽然明知他没有恶意,明知这世上只有一个金世遗,他却还是有些没有安全感,他正在认真考虑皇宫内的守备是不是应该再加强一些。

听到这话,厉胜男原本有些散漫的眼神为之一聚,却听见乾隆接着说:“他问我,三尸脑神丹发作的时间是不是在每月的十四。”

“哦?”厉胜男有些想笑,他什么时候变得这样聪明了?“那陛下如何回答的?”

“我可是答了实话,三尸脑神丹每月发作的时间,是十五月圆之夜。”乾隆意味深长地望着厉胜男,“他信了。”

厉胜男深鞠一躬:“多谢皇上。”

乾隆摆一摆手:“我只是遵守我们之间的约定而已。你明日就带着死士赶去沿海一带吧。”他回头走向龙椅,“对了,你打算去哪里?”

“崂山码头。”

金世遗跟着“李公公”——不,现在应该改口叫她玉海烟玉姑娘——他们走在去崂山码头的路上。原本,训练完死士他就已经完成了同乾隆的约定,可以即刻回洛阳了。可是他还是很好奇乾隆训练死士的目的,万一……他是要对江湖同道不利怎么办?他这样说服自己,然后借口继续帮忙,同他们一道前往目的地。临走前,他已修书给郭帮主和之华,说明了自己的处境。而今他了无牵挂,说是借机监视他们也好,趁机寻找胜男也罢,总之,这崂山,他是去定了。

崂山,每次一听到这两个字,他的心都会漏跳几拍,那样一个不算很大的码头上,却是有些他今生都无法忘却的回忆开始的地方。

临行前,玉海烟也写了封信,只是不知她寄往何处,像她这样的身份,该当是无牵无挂才对。她好像是又猜透了他的心思,露在面具外的嘴角上翘,勾出些微的笑意:“我们这样的一大群人,总要找个方法骗吃骗喝才对。”那笑意有些故意有些俏皮,竟让金世遗想起了一个他最常想起最愿想起又最怕想起的人。

路上,一众人都乔扮成行商,日间分三批各自行路,互不相识,只是在入夜时,或早或晚,投宿在同一个城镇。玉海烟仍带着面具,却已经改换了女装,这让金世遗瞧着顺眼了许多。他想象不出面具下该是怎样的面目,才配得上这样的人,单就身形和言行举止而言,他直觉那面具下该是一张漂亮的脸,如果当真已经破相,那还真是十分可惜的。但转而一想她当年和胜男的关系,他又负气的想,活该,报应!只是下次再看见那张面具,却仍是有些惋惜的心理。而且,这样的面具,想要不引人注意都难,和他们一直低调的行径似乎有些不符,金世遗几次开口想让她换成面纱或者有面罩的帽子,话到喉间,却又忍住了。

快到到崂山县的城门口时,金世遗目力甚好,老远瞧见城门下站着两个人,一男一女,像是在等着什么人。他们走近了些,城门下的那两个探头的人也看到了他们,两个人中的那个女子开心的一声惊呼,直奔他们而来,金世遗看了看她的身形步伐,只有些低微的武功底子,不足为惧,便也没有紧张。

那个女子跑到他们面前时,金世遗看清了,是一个十来岁的漂亮的小姑娘。只见那个小姑娘完全不理其他人,直直地扑进玉海烟的怀里,像只小狗一样的撒娇:“海烟姐姐,锦儿想死你了。”一直给金世遗冷冰冰的感觉的玉海烟十分难得地拍了拍锦儿的背,说话的语气温暖得让金世遗差点掉了下巴:“我可不怎么想你啊。”

第九章(一)

城门下的男子也慢慢地走了过来,越过金世遗身边时,拿眼角瞥了他一眼,眼神里,三分轻蔑,七分兴味。

那男子看上去十分年轻,不过二十多些,金世遗却在看他的第一眼就看到些十分熟悉的味道,沧桑的、老练的,和着些永远长不大的童真,矛盾地结合在一起,却又结合得那么的理所当然。“胜男……”金世遗在心中低吟。

那男子越过金世遗,走到玉海烟面前,恭敬地道:“姑姑。”

那男子明明看上去和玉海烟年纪相仿,竟然是她的侄子!金世遗有些不相信,转而又想,也许只是辈份上而已,在大姓大族里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只是……玉这个姓氏似乎不多见呀。他原本性情敦厚,那男子眼中的轻蔑,他虽然看到了,心下却不是十分在意。只是,他叫她姑姑,胜男已经没有亲人了啊,唉,她果然不是胜男啊。金世遗仿佛听见了心底有什么小小的,发了芽的东西夭折了的声音。

那个唤做锦儿的女子牵着玉海烟的手,领着众人进了城。金世遗在后面呆呆的跟着,她竟然由得她牵着自己的手啊,天!金世遗开始怀疑这个玉海烟是不是被掉包了,又或者她其实根本就不是李公公。厉胜男由着罗锦如牵着自己走,嘴角很自然地挂着笑,才几个月而已,她好像长大了不少嘛,至少,没有在县城内迷路了。这嘴角的动作,眼聪目明的金世遗看得一清二楚,更加觉得是不可思议。

锦儿领着他们到了城西,在城内最大的一间宅子前停了下来。与其说是宅子,倒不如说是庄园,这一个宅子,其实就有小半个崂山县城那么大。

锦儿领着他们从后门进去,七拐八绕,到了一个大园子里。园子内,一群家丁服饰的青壮年正有板有眼地练枪,动作划一,出招干净利索。

玉海烟满意地点头,随口问道:“招募了多少人了?”

她的侄子似乎早知她有这一问,连忙答道:“快五百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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