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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页)

安然曾对薄荷说过,她特别喜欢南国夏日的天空,那是她见过的最清澈最纯粹的蓝空。

薄荷当时下意识地瞥了头顶的蓝空一眼,那种蓝色的确清澈又纯粹,但她却不喜欢——多年来,她一直都很不喜欢蓝这个颜色。

薄荷姓薄,单名一个荷。

姓薄的女孩子,总会让人情不自禁联想起“红颜薄命”四个字。不过季风却说薄荷一点都不会给人一种“薄命”的感觉。

这话听起来像是好话,薄荷却似笑非笑:“你是想说我一点都不会给人一种‘红颜’的感觉吧?”

季风哈哈大笑:“聪明聪明。”

薄荷其实有一张红颜的脸。她的皮肤很白,眼睛很大,基本上女孩子如果有白皮肤大眼睛就不会难看,就可以与漂亮挂上钩。何况她的眼睛还大得很有神,两颗黑钻石似的亮晶晶,顾盼间神采飞扬。只是她的头发非常不“红颜”,削得极短的短发,短得——用季风的话来说:“OMG,你的头发比我还短,你到底是妹妹还是弟弟呀?”

薄荷当时定睛地看了他一眼,反问他一句:“你到底是哥哥还是姐姐呀?”

季风和时下很多年轻时尚的男人一样,喜欢留着长度及颈的碎发,每隔半个月去美发沙龙精心修剪一次,以保持发型的流畅层次和发丝的飘逸感。那天他刚修剪过头发,薄而飘逸的发丝将一张原本棱角分明的脸掩映得线条柔和。又穿着一件海岛风情的大花衬衫,五彩斑斓的大梨花图案下是一个宽肩窄腰的健硕身段,很有几分花样美男的范儿,邻桌两个妙龄女郎频频投来的目光就是最好证明。

正颇觉自得时,却被薄荷这句话弄了个灰头土脸。他虽然头发长一点,衣服花一点,也不至于就会让人连是男是女都分不出来吧?

十六岁的季云大乐,坐在一旁捂着嘴吃吃地笑:“哥哥,你这下被将死了吧?”

季风确实被将死了,当天晚上他特意又去了一趟美发沙龙,让发型师给他剪了一个美式陆军头,阳刚气十足。再见薄荷时,她大为赞许地点点头:“哟,换形象了?这形象不错,像个男人。”

像个男人——这句评价让季风哭笑不得。

薄荷喜欢留一头削得短短的短发,又常常穿一身男女通穿的T恤衫、牛仔裤。季风记得有一次去接她来家里吃饭,她穿着一件黑T恤,配一条裤脚被撕得支离破碎的牛仔裤。裤子已经很让人叹为观止了,可那件T恤更加惹眼,因为T恤衫的胸前印着一个硕大无比的骷髅头,而且是涂了夜光银粉的那种。她双手插在裤袋里,摇摇晃晃地从夜幕下的楼道里出来时,远远只见一个骷髅头银闪闪地移动,胆小的人能被惊出一身冷汗。

后来季风跟她开玩笑:“我当时还以为见到鬼了呢!吓得我……”

她一本正经:“那天不小心,忘了披上画皮就出来了,以后我会很注意不再吓着你。”

第一章 如果他真的落魄了(2)

薄荷那副女孩子少见的短发和装束,让她看上去十分桀骜不驯,但她的脾气其实并不算坏。她有一种女孩子少有的爽利干脆,时不时地会蹦出几句俏皮话。虽然认识她的时间不长,季风却很快就跟她混熟了。在家经常对继母何婉提起:“这个妹妹挺有意思的,比季云那小丫头有意思多了。”

季云不高兴地嘴一嘟:“哥哥,你可不能见那个姐姐就忘了我这个妹妹啊,要知道我跟你关系更亲呢。”

季风胡乱撸了撸十六岁小妹的头发,笑呵呵地说:“我跟你同一个爸爸,你跟薄荷同一个妈妈,大家都亲。”

何婉便在一旁温婉地笑,眼角眉梢透着由衷的欣慰。一张并不年轻却依然动人的笑脸,在头顶晶莹璀璨的欧式水晶灯的照映下湛湛流光。

四月份一到,薄荷的二十四岁生日也就差不多要到了。

二十四岁,正是鲜花怒放的年龄。

因为是本命年生日,算是一个大生日,何婉原本想为她举办一个生日宴会,借此机会正式把她介绍给一些亲戚朋友。她却想也不想地拒绝:“不用了,那种大场面我不习惯,你也知道我小门小户的没见过什么世面。”

她这一句话,足足让何婉沉默了三分钟。最后她佯作若无其事地微笑:“你不喜欢就算了,那让季风季云他们找个地方陪你一起庆祝生日,年轻人在一起可以玩得开心点。”

因为是薄荷来到南国后的第一个生日,加上继母的嘱咐,季风很重视她的二十四岁生日,提前在市内最有名的一家五星级酒店的顶层旋转餐厅订好了台子,要请她吃一顿精致讲究的西式大餐。她却很不给面子地回绝:“谢了,那种地方我不太习惯。”

精心安排付诸流水,季风只有挠着头苦笑。季云在一旁乖巧地问:“那薄荷姐姐你说要去哪吧?如果你不喜欢吃西餐,我们就去吃中餐好了。”

薄荷很干脆:“找个随便一点的地方吃就行了。别去什么星级酒店的旋转餐厅,我会坐得浑身别扭。”

季云和季风对视了一眼,她悄悄吐了一下舌头扮了个鬼脸。她稚气未脱的一张圆脸,还带着些许婴儿肥,让那个鬼脸可爱无比。

薄荷突然又想起来:“对了,要吃饭就中午吃啊!那天晚上我没空。”

晚上她会和安然一起庆祝生日,这个老朋友在她心中的分量胜过这些去年冬季才认识的亲人们。

薄荷高一时就认识了安然,学生时代亲密无间的友谊一直维持到成年后,历久而弥新。虽然大学四年她们并不在同一所学校,但始终通过手机与网络保持密切联系。

安然比薄荷早一年来到这座南国城市。大学毕业后她就南下了,在当地一家不大不小的杂志社谋到一个文字编辑的职位,算是在此有了立足之地。她喜欢这里的一切,一年四季几乎有三季在过夏天,再适合她那种畏冷的体质不过了。而且南国的水果品种十分丰富,新鲜又好吃,尤其有她最喜欢吃的鲜荔枝。她对薄荷说,古人说的“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做岭南人”,她真是非常有同感啊!

可惜现在的岭南人不好做,古代曾被视为专门流放罪民谪官的蛮夷之邦,如今却是沿海经济特区。外省人想要“长做岭南人”,首先要掏几十万买套房,然后才有迁移户口的可能,而且户口相当难迁。薄荷因为母亲何婉的关系,倒是顺顺当当地就把户口迁过来了。安然为此半真半假地表示过羡慕:“还是你好,突然蹦出个妈妈在这里,家庭条件还相当优越,我简直要羡慕死你了。”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一章 如果他真的落魄了(3)

“千万别,以前你都是同情我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一下就换成羡慕了,我可真适应不过来。再说我妈现在条件好跟我没多大关系,她是季家的人,我又不姓季,我姓薄呀。”

“虽说你姓薄不姓季,也到底算是攀上了一门阔亲戚,能沾光的地方多着呢,只看你想不想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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