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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栓狗(第1页)

老孙来了,不出所料公司多了一个吃白饭的。

他又不熟悉李小建这个行业,刚来也不知道干啥,李小建也懒得教他,出师即叛师,这小子脑后的反骨有1米多高,砍下来可以平替象牙。

老孙也懒得学啊,他心里明白滴,就是过来镀个金,不是,度个假,撑过去这段人神共愤的难熬时间,他就潇洒走天涯啦。所以剩下的就只有打个饭啦,打个印啦,打个的啦,打个香尽啦之类的小事。

自从他来了公司,香尽也算是残存了点脸皮,不好意思抬脚过膝,也不好意思往沙发上挺尸。每天憋着,日子这么一天天过去,第三天香尽就憋不住了,随便找了点事就跟老孙吵架。

老孙那是吃干饭的吗,被女人骗的最深,也对女人恨得最狠,一言不合就吵吵起来了。最后淑君拉住香尽,李小建拉住老孙:“行啦,都是自己人,一个公司的,至于吗?俗话说,狗咬狗一嘴毛,都别吵了!”

他俩停下来了,李小建躺地下去了,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大家都很高兴,连锦滨都放了首《好日子》。

从那开始,李小建就支使老孙去帮着锦滨,因为锦滨有时候需要出门去市场看货,拿货,送货什么的,看货这种高级工种他干不来,拿货送货就是个跑腿,以老孙的智商虽有点难度,还可以勉强胜任。

这天他送货回来,往椅子上一躺,腿往台面上一搁,效香尽之故事:“我堂堂一个大学生,来你那儿就干点跑腿的活,太屈才了,不干了!”

李小建说:“行啊,我早看出来了,您老人家有管仲乐毅之才,上山敢打老虎,下海能赚日元,干这事属实有点屈才了,要不这样,我这有些数据,你跟香尽对一下,看有没有错误?”

老孙抬头看了眼香尽,叫嚣道:“大学生怎么了?大学生就牛逼啦?干活就是要脚踏实地,我出去买几个纸箱子,公司好像没有了。”

※※※

李小建有好几天没见过青青了,他甚至不再想她了。当然睡觉前还是会想想的,现实中不让亲近,幻想中总管不了吧。

今天他要去看看她,也是要兑现他对自己的承诺,买个手机。第一次一块吃饭时候,青青说那些臭男人加了微信都不买手机,言语中很有点愤愤不平,李小建当时就表示男人不是都鞋拔子脸,今天他就要猪腰子一把。

给自己买手机没有必要,他手机还挺新的,送给谁呢,李小建有自己的小心思。上次一起爬山的时候,他看到青青手机屏幕上好几条裂痕,就问她是膜坏了还是屏幕坏了,青青说是屏幕坏了。

原来她之前一直裸奔着用,摔成这样的,可是要换个屏幕特别贵,她又舍不得,就先凑合着,买了个手机壳来保护。但是正所谓亡羊补牢,为时已晚,羊都丢差不多了,手机壳也只能保护它最后的尊严和基本的功能。青青说现在早习惯了,都不注意这些裂痕,但是李小建心里不痛快,现在想说在她店里买个手机给她用,既加业绩,又有手机,岂不是一石二鸟?

直接送?不行,啥关系都不是呢,李小建不想这么送,用礼物、金钱这些打动女生不是他的初衷,可是现在不送感觉以后没机会了,哎,算了,就算是自己的承诺加上祝福,如果真到把话说开的那天,大家好聚好散,当个离别礼物,留个念想吧。

走进熟悉的商场,坐电梯到再熟悉不过的三楼,绕一圈下到二楼,生活就是要有仪式感。

这回没有老孙了,金莲也不在,一个女孩子店员过来迎他,像是发现了新大陆,惊讶道:“咦,你不是上次跟我们团建的那个吗?”李小建走过她,点点头:“是,我今天过来入职。”

他走到青青旁边:“晚上好,登山怪人。”

青青扭过头,喜道:“李哥,你怎么来了?”

“我来买个手机。”

“啊,好啊,买什么样的,要不要我给你介绍?”

“我想找个女孩子喜欢的。”

“那这款吧,洛可可白和翡冷翠,这两个颜色都好看,大多数女生买的都是这两种颜色。”青青介绍着,又八卦着:“李哥,你要送给谁啊?女朋友吗?”

李小建一脸严肃:“首先声明,我没有女朋友!是要送给一个女生,以后希望能介绍给你认识吧。”

“呃呃,好啊,那你看要哪种颜色?”

“以你的眼光,你觉得这两个哪个更好?”

“都挺好啊,要看哪个女生哦,这个有点淡淡的粉色,另外一个颜色显得有高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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