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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1页)

我惊愕地抬起头,把目光投向老头子的脸。我没料到较量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就进入白热化阶段。老头子并不顾忌我的目光,他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地为我设置障碍:

“第一,在你们没有正式结婚前,梅竹每天晚上10点之前必须回家。你能保证吗?”

“我能保证。”我点点头,我和梅竹的激|情碰撞一般发生在晚饭之前,10点之前肯定能完事。

“第二,结婚后,你要搬到我们这里来住,也就是说你们要把家安在这里。你同意吗?”

“我同意。”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正是我所渴望的,从小我就生活在残缺的家庭,现在又没有自己的房屋,我住的单身宿舍,学校房管处已经几次催我搬出。我如果突然成为这栋豪华宅第的半个主人,岂不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第三,你必须证明你有创造财富的能力,以保证梅竹能过上幸福生活。”

“怎么证明?”

“给你半年的时间,挣来10万元人民币。”

“半年,10万?”我顿觉眼前一黑,险些晕倒在地。

梅竹跳了起来:“爸,你的条件太苛刻了,半年他怎么能挣来10万?”

“那是他的事,我的条件不可更改。怎么样,小伙子,能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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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不能接受,你们赶紧分手,谁也别耽误谁。”梅竹的母亲在一旁敲边鼓。

“我接受!”我站起来,咬紧牙根儿说。我知道这道障碍几乎是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山,山是笔直的,高耸入云,且无路可走。但面对着老头子这张脸,我不能低头,男子汉之间的较量就要拼个头破血流,这样才够刺激。

“好,一言为定!”老头子的脸上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较量刚刚开始,他似乎已胜券在握。

“一言为定!”我回击道。虽然我现在连万分之一的把握都没有,但不能不应战,因为我是个男人。

错乱 四(4)

转眼两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我完全停止了立体思维的研究,发疯似地寻找发财的机会。所有的亲朋好友、过去的同学同事都被我问遍了,我甚至找到我那个伙食科长,低三下四地请求他把铁锹还给我,使我能在煤里刨出点金子。

“别做梦了,你是被除了名的人,我宁肯雇一个农村的打工仔,也不会把铁锹还给你。”科长当场回绝,一点面子不给。

“我现在急需钱,求你给我这个机会,我保证好好干。”

“我也需要钱,人人都需要钱,但你对挣钱的机会并不珍惜,好高鹜远,以为天底下就你能。你去能啊,找我干什么?”

“我在和别人打赌,半年之内要挣10万块,这个赌我不能输,求你帮帮我。”

“什么什么,10万?半年?你吓着我。别说半年了,我一辈子能不能挣10万还说不定呢,你想靠烧火半年挣10万,脑瓜子被烧坏了吧?”

科长说得对,烧火工每月的工资是80元,半年是480元,即使一分钱不花,离10万元的距离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我真是被钱给逼糊涂了。如果我真把半年的时间用掉而只挣来480元,我怎么还会有脸去见梅竹的父母,我岂不是成了老俩口的笑柄?

我离开科长,放弃了争当烧火工的努力,对其他人提供的职业,包括看大门、值夜班,清洁工、售票员、营业员、建筑队的壮工、浴池的搓澡工等等,我都一一放弃了。靠这些职业,我不可能发财。而我现在必须要发财,发财不为别的,只是为了取得娶梅竹为妻的资格。

因为有巨大的经济压力,我的脾气变得极为暴燥,经常把一腔无名火向梅竹狂泻,搞得她时常泪眼汪汪地望着我,把满腹委屈挂在脸上。等我的怒火发泻完了,她就走过来抱住我,让我接着把生理上的渴求发泻完。

她变了,变得越来越瘦;我也变了,变得只想发泻。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这是一种空虚无聊的生存状态,是一种歇斯底里的疯狂。在我折磨梅竹的时候,我没有把她当做我的爱人,而是当成了发泻的工具。我明白我不该这样做,有那么多华美的文章和动人的爱情故事在世间流传,我们为什么不能也创造一个美妙的故事?但是,当我被无名之火焚烧的时候,我没有思维,只有一个恶魔的声音在我脑袋里轰响:“她活该!你的痛苦是她带来的,她该受折磨,该用她的付出来补偿你的痛苦。”

按照我和她父亲的约定,每天晚上10点钟她要回到家,这样,她就必须要在9点半的时候从我这里离开。我不再送她了,她走进夜色孤独,我留在小屋也孤独,孤独的人就要忍受孤独,谁让她的父亲是个面慈心狠的老头儿?

愿上帝可怜孤独的人,快些给我发财的机会,让我恢复常态,尽快结束这令人发疯的孤独生活吧。可是,属于我的10万块藏在哪里呢?

错乱 五(1)

我的同学白刚找我来了。这个当初不起眼的小个子,在阔别十几年之后,居然成了个大款。瞧他这副夸张的派头,从头到脚富丽堂皇,鼻梁子上眼镜架是纯金的,脖子上的项链是纯金的,手上的戒指是纯金的,腕子上的表带是纯金的,连腰带也是纯金的。身边跟着一个比他高出半头的漂亮小姐,替他拿着公文包和大哥大手机。

他的造访属于突然袭击式的,敲门进来,满身金光闪耀,晃得我头昏目眩,握过手后,我除了惊谔再无别的表情。

“怎么了,不认识我啦?我是白刚,来,坐下聊。”他反客为主,招呼我道。

“你真是白刚?”我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志得意满的大老板,会是我那个谁见谁欺负的中学同学。他当年是个十足的小瘪三,一年四季有三季穿不起袜子,冬天好不容易能穿上袜子了,也是补丁落补丁的。我似乎还记得他头上长过癞疮,流着黄水的脑袋着实令人恶心,连欺负他的同学都不敢用手往他脑袋上拍,只敢用脚踢他的屁股。

“今非昔比吧,连你这个老同学都不敢认我了,我们可有过同饮一碗血酒的经历。”

他是白刚,能说出同饮血酒的经历,肯定是白刚无疑。我和白刚不仅是同学,而且是在一起插队的插友。那是在我们插队的第二年,因为穷,半年多没吃上肉了,我们一屋4个勇士就进山打狼去了,结果大狼没打着,倒摸回了一只狼崽子。回到驻地,狼崽子下锅,香飘十里,我们把狼崽子的血兑进了一碗烧酒里,4个人围坐一起,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发誓今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等我们把酒喝得碗底朝天,把肉吃得只剩狼骨头,万丈豪情直冲云天的时候,屋外传来狼嚎声。那是一种呜咽的、悲伤的长嚎,嚎得人头皮发炸,身子发麻。不用问,狼崽子它妈来了。一时间,我们沉默了。盯着桌上的狼骨头,听着窗外的狼嚎,我有一种世纪末的崩溃感觉。

先是自称豹子头林冲的林雄翻了胃口,接着是绰号花和尚鲁智深的鲁魁喷出一柱污物。强烈的秽气横扫过来,我和白刚跳下炕,冲出门外,对着土地爷大吐不止。等我们稍稍喘过气来,一声狼嚎在耳边炸响。我本能地抬起头来,只见10米开外的地方,在明亮的月光下,一条大狼在仰天悲啸。我“嗖”地蹿回房间,只等白刚进来后就关门。谁料这小子吓坏了,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

“你快回来,狼要冲过来了!”

白刚对我的警告无动于衷,继续用他的破锣嗓子为狼崽子哭丧。而此时,那条老狼似乎认出了杀害孩子的仇人,做好了进攻的准备。我冲过去,伸手抓住白刚的衣领,将他拖进屋来,顺手把门关上。在关门的一刹那,我分明看到那条老狼像箭一样射了过来。我关上门后,听到门外老狼用爪子挠门,好像在刨着我的脑仁,令我浑身酸软,我终于忍不住心中的恐惧,大声嚎叫起来。

屋里的林冲和鲁智深恢复了梁山好汉的英雄气概,从里屋冲了出来,帮我把门拴好。我缓过手来,踢了一脚仍躺在地上的白刚:“起来吧,你小子差点丢了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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