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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部分(第1页)

当下缓缓呼吸吐纳,竟然慢慢的睡去了,半夜中迷迷糊糊中忽然觉得有异,忙睁开眼来,便听得窗上传来‘嗒嗒嗒’三下轻响,林朗放眼望去,那边窗户被人缓缓揭开,那人脑袋并未探进来,而是又轻拍一下窗棱,转身便跑。

林朗暗道此人好生奇怪,似乎专门招呼我来着,当下穿好衣衫,起身跃出窗户,向那人追去。塞外月光明,隐约可以看到那人一身黑衣,身子瘦小,但身法极为灵巧,每次在房顶建筑上轻轻一点,便能跃开数丈。

林朗不徐不疾的跟着他,出了小镇,二人一前一后奔到一处山岗上,前面那人忽然停下脚步,林朗也停了下来,问道:“阁下深夜叨扰,不知所为何事?”

那人更不打话,一言不发,陡然欺身而来,双掌翻飞,翩若惊鸿,他的掌势极为凌厉,凌厉而又迅猛,林朗若不是在金蛹哪里学到极为精妙的身法,所不是吸收了三枚骨丸,内功大增。这人这数掌,林朗便接不下来了!

眼见自己出掌无功而返,自己反而被林朗掌力所迫,向后退开数步。沉吟半晌,忽然从背后拔出一柄长剑,同样一言不发,向林朗刺来。

林朗见他剑法精妙,往往从不可思议的角度刺来,不敢大意,全神应战,初时仗着身后的内力逼开长剑,到后来渐渐发现了那剑法的诀窍,那人似乎打斗的很无知,自己的身法尽数被敌人窥到,他依旧毫不所动。

再斗得片刻,林朗已然能看到他的破绽,眼见再打下去也毫无意义,眼见那人一剑斜斜刺来,心知他下一招定是回转而剑尖向下,剑柄横排!当下手腕微转,借他手腕翻转之时,蓦然单探出,下一刻,他已然将那柄长剑紧紧的抓在手中。

那人吃了一惊,猛然向后跃开,静静盯着林朗看了一会,忽然转身便走。(未完待续。)

………【第八十三章 夜探栖霞门 掌劈洪锡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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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朗大奇,这人明明来找自己打架,为何一言不发?当下叫道:“喂,给你的剑!”顺手将手中长剑扔了过去。

那人依旧往前走去,待得长剑即将刺到只是,陡然身子凌空后跃,想要躲开长剑,熟料身子刚刚跃起,并未看到脚下长剑飞过,再一看,原来那长剑稳稳插在地上,剑柄尚在微微颤抖。

那人吃了一惊:“他掌控内力的功夫好精纯,这一下要是换做……他,也不一定能够做到!难道是我多心了?”

林朗这一剑扔出去实是大有学问,若是暗器等体积较小的东西,运暗劲打出去,在半空中陡然变向并不难,但要是换做这种刀剑一类的体积较大的武器,那便极难掌控了,不但需要极为了得的暗器手法,还要考较施法之人的内力高深程度。

林朗这一剑甩出,力道惊人,但即将刺到那黑衣人背上只是,却陡然剑尖折而向下,深深插入泥土里。

黑衣人落下身形,拔出剑来,冷冷注视着林朗,隔了半晌,忽然将手中长剑掷向林朗,身子倒飞而出,转眼消失在远处的山坳后面。

林朗捡起长剑,等了片刻,这才回到客店,掌上灯火,但见手中确是一柄宝剑,剑身窄而细,剑柄上刻着一颗“珑”字,林朗暗道:“要么这柄剑叫做什么珑,要么就是这个人了!”

拿在手中,舞了几下,颇觉顺手,微微一笑,便将长剑收进乾坤宝袋之中。和身躺在床上,不断想着刚才那人的身法。总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但又一时想不起来。一夜模模糊糊脑中竟然都是那人的身法。

第二日林朗起床后坐在床上打坐运气,便听得小镇上有人在大声呼叫,林朗推开窗子看去,只见远处半空中一只黑色的雪鹞往这边飞来。

林朗大喜,这不正是齐纵虎送与他的鹞儿吗?当下打了个口哨,黑鹞识得他的声音,脑袋一转,闪电般扑了下来。林朗抱住黑鹞亲热了一会,黑鹞抬了抬退。林朗低下头一看,原来黑鹞足上尚有一封信。

取下打开来一瞧,只见上面写道:“林哥哥,苍云发难,新月国也发难,两国同时进攻我踏云边关,爷爷无暇分身,我与奶奶率军前往新月边境,苍云那边多为父亲旧部。朗月帮尽数参军。勿念!切要小心在意,若不能力敌,早归再图他法!”落款是“爱你的青璇”。

林朗吃了一惊,没想到新月国与苍云国竟然同时向踏云国发起进攻。难道这两国已经达成某种协议?

林朗犹记得当初师父与他分析过,苍云新月两国共处勾魂海边,任何一方若要发起对踏云的战争,那必会迎来另一国在屁股后面的致命一击!除非他们达成某种协议!

林朗心中挂念。于是写信道:“父尚无消息,进展颇顺,注意安全!我当速归。勿念。又得三枚骨丸,盼与爱妻共享!”林朗嘿嘿一笑,落款写了个‘朗’字,想了想,又抹掉写了个‘郎’字,这才缚在黑鹞足上,都弄了一番黑鹞,黑鹞展翅离开。

望着黑鹞离去,林朗突然觉得自己心中多了分眷恋,只想此刻就陪在鹤青璇身边。叹了口气,在附近布店里买了一身当地人穿的衣服,又买了头上的纱巾,这才回到店内,好生乔装了一番,看着铜镜中变了模样的自己,得意一笑。

下了楼,在客栈中吃了些东西,吩咐店伙计照顾好蜉蝣马。便一路往西而去,他需要大体查探一下栖霞门的情形,栖霞门坐落在伏蝎沙漠,林朗与了结方丈闲谈后,这才知道,这伏蝎沙漠便是当年血杀堂的旧址。

伏蝎沙漠距离此处尚有不少的路程,林朗也是怕碰到栖霞门的人,这才选择在这个小镇上暂歇一夜。

过了几个人家稀稀拉拉的小村落,又行了许久,这才看到眼前的伏蝎沙漠,遍地黄沙,风吹过,沙尘飞卷而起,打着滚、铺着旋儿翻翻滚滚往远处滚去。时不时有大风吹过,那便是遮天蔽日,黄沙漫天。

林朗前世见过沙漠,但并未见过这种沙漠与陆地交替的地方吗,伏蝎沙漠便是这种地方,不全是沙漠,也不全是陆地,沙漠中带着尘土,尘土中带着砂砾。

林朗以纱巾遮住头脸,这才好过了些,沙尘中,远远能看见一座面积巨大的建筑群,想来便是栖霞门了!忽然,林朗意识到一个问题,那便是栖霞门坐落在黄沙之中,若想靠近,颇为困难!

四周尽是黄沙,毫无遮掩之物,如何能过去?

林朗退了回来,苦思靠近之策,暗道:”难道真的只能等到晚上才能进去吗?“这日一只等到月亮升起,也没有找到很好的时机,也没有商队等过去,林朗大呼晦气。

折回小镇,林朗换上一身夜行衣,忽然发现桌上多了一件土黄色的斗篷,林朗大奇,忙招来小二,小二茫然不知。

林朗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了良久,并未发现有何异状,心想,难道是昨夜那人来拿他的剑了?

微微一笑,从乾坤宝袋中拿出宝剑,放在桌上,顺手抄起那只土黄色的斗篷,便窜了出去。夜晚行走果然方便,只是深秋的天气,这塞外确实有些冷了,林朗内功深厚自然不怕,当下莫非往沙漠中走去。

说来也巧,今晚竟然没有月亮,林朗更是如鱼得水不多时便已然能看到栖霞门的轮廓了,林朗嘿嘿暗笑道:“若爹爹当真在里面,那最好不过,带了爹爹直接走人!”

便在此时,林朗忽觉空气中有股淡淡的腥臭味传来,他心中一凛,心中嘀咕道:“莫非是毒?”

随即一想起这沙漠名叫伏蝎沙漠,怕是毒物当真不少,赶忙深呼浅吸,微风吹过。那土黄色斗篷上的纱巾贴在脸上,竟然有一股淡淡的香味。

初时他并未在意,但到了后来,他每行出数步,便觉得周围的空气更加腥臭,然而这纱巾已贴上鼻头,登时一股香味会将这刺鼻的腥臭味散去,而自己心头也忽然变得清明了许多,他这才知道,原来这土黄色的斗篷竟然有如此大用。似乎乃是一件不错的防毒器具。

接住这个土黄色的斗篷,林朗顺利潜到栖霞门外,抬首望去,栖霞门好似一座小城一般豪华繁茂,单单城墙,便有踏云京城城墙那么高,那么厚,城门口燃烧着几盏绿油油马灯,显得异常阴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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