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笙合上电脑,满不在乎地说,“随她去。”
“就这么放过她?”傅砚临是不大想就此翻过的。
他这人吧,护短,又小心眼,天生脾气臭,不好惹。
对方还是闻笙,是他心尖尖上的人,被一个不知死活的女人翻来覆去的折腾,傅砚临怎么不心疼?
闻笙说,“她无聊,我可不无聊,与其浪费闲工夫同她拉扯,不如在邮箱多找几份靠谱的商业计划书,这两年业务难做,搞钱要紧。”
“而且,她这么做的目的,是想让你和徐医生都看穿我的本质,和我翻脸……但你不是没有么,我也没什么损失。”
“她自己还不知道闹了多大笑话,既然她喜欢做无知少女,我也没必要去帮忙教她清醒聪明。”
闻笙抿了抿唇,又说,“而且我真的很烦和她拉扯,用嘉嘉的话来说就是:降智。”
“她做这些事情我根本不生气,因为她在我心里没地位,什么都不是。”
傅砚临欣赏闻笙的豁达和气量,但还是觉得不爽,“要是再有下次呢?”
闻笙想了想,认真道,“所谓事不过三,要是再有下次,我当然不会客气啦。我又不是傻子,惯着她做什么呢。”
傅砚临这才满意。
的确,和孟伟这种人纠缠,挺自降身价的。
她什么档次?
但如果再有下次,傅砚临绝对让她哭不出来。
两人愉快地用餐。
夜里下起了小雨,原本制定的遛弯计划取消,傅砚临索性问闻笙,“阿笙,要不要去我家坐坐?”
闻笙想着反正上下楼嘛,方便得很。她还没去过傅砚临家呢。
于是傅砚临洗完碗,收拾好厨房,一只手带上厨余垃圾放到门口的垃圾箱去放着,等明天物业的人来收走。
看他熟稔的样子,闻笙觉得傅砚临真的特别宜室宜家。
而后,傅砚临丢了垃圾,用挂在门口的免洗酒精洗了手,牵着闻笙,美滋滋地回家去。
开门后,傅砚临率先进去,从柜子里拿了一双粉色的地板拖鞋出来放在闻笙脚下。
那拖鞋粉粉的,还有两只长长的兔子耳朵。
闻笙很喜欢,“什么时候买的?”
傅砚临勾唇轻笑,“搬来就买了,一直等着你来穿。喜欢吗?”
闻笙皮肤白,小脚丫子也是又瘦又白,穿着粉色的兔耳朵拖鞋,说不出的娇俏好看。
她点点头,“嗯!喜欢!”
傅砚临伸出手,牵着她,带她参观。
房子的格局都是一样的,不一样在于装潢。
傅砚临喜欢那种冷色调的肃穆风,家具搭配多是黑灰白,高级,大气,和他脾气一样,有点桀骜。
家具都很有品味,品质非凡。
怪不得祝清嘉在看到他搬家来的家具时,特别惊愕,以为姜十方的审美骤然超群。
闻笙走到展示柜前,忽然发现一堆熟悉的东西。
她思忖着,打开柜子,拿了一盒出来。
果然,那药盒子上还有她的名字。
“这不是上次你从我家抱回来的药么?”闻笙问,“怎么摆放在这里了?”
整整齐齐的,一盒一个位置,柜子里还装了灯带,明显是在陈列。宛如稀世珍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