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番话一来与它说明我乃它的救命恩人,呃~虽然我本意是为了救它后将它吃了,不过,殊途同归、殊途同归嘛,总归是救了它的。它自然不能将恩人给法灭了。二来是提点提点它,我乃精灵一族,实非它口中的小妖。
“恩公~?”那乌鸦似笑非笑凉凉看得我一眼。
看得我心惊胆颤,以为败露,不过仍是强装作一副坦然样子道:“可不就是。道友今日坠在我园中,负伤甚重,为延得道友性命,我便将自家秘制之花酿整坛倾与道友,复又与道友渡得气来,道友方才醒转。”苍天可鉴,除了“整坛”二字,字字属实。
那乌鸦却突然粲然一笑,虽然绚烂堪比满园桃花盛放,此时看来却颇是有些触目惊心之意,幽幽开得口来,“道友适才挥刀莫非亦是为了救我性命?”
我郑重思忖了一下,怜悯地掀了条丝被覆在它身上,“我看道友衣衫褴褛,原想替你更换衣裳,却不想瞧见道友小腹下长了个瘤子,虽说身残志坚未必不是好事,然终究与常人有异,我既救了道友,自然好事做到底,故而想替道友将那瘤子剜下。”
话毕,那乌鸦脸色一阵古怪,青白转换,好不奇怪,上上下下又将我打量了一番,问道:“你是女身?”继而又说:“既是女身,难道不晓得男女有别?如此放肆成何体统!”颇有些怒意。
这下我倒不知如何应对了,我只晓得有个花、草、树、木、人、鱼、鸟、兽之分,倒从未听闻有个什么男、女之别,很是疑惑。之后有一日,老胡听我说了这事之后很是悲愤,眼泪汪汪地控诉:“我便是男子身,小桃桃怎生可说从未见过男子!”我不甚在意地安抚他:“我以为但凡胡萝卜便长得你那个样子。”老胡捶胸顿足。
就在我迷糊震撼地四千年来第一次知晓了自己是个女子,而世上还有另一个种属叫做“男子”时,那只号称自己是男子身的乌鸦捏了捏我头上的发髻,道:“看在你年纪尚小,又生在这天界蛮荒之外,且不与你计较。”
我愤愤然正待辩驳,那乌鸦却念了个诀将我现了原形,我一个没站稳在床沿滴溜溜滚了一滚,那天煞的乌鸦却兴味盎然地用指尖将我夹了起来,“我道是什么,原来是个小葡萄精。”
看他两片薄唇在我面前一张一合,我突然想起老胡的话:“你我这样的果子精、果子仙本就稀少,没得一出去便要被吃了。”我颤巍巍地闭上眼睛,老胡啊老胡,出师未捷身先死,我如今尚未出得水镜便要被只乌鸦给填了肚子,且容我先行一步。
闭眼睛的后果就是,闭着闭着一不小心就给睡过去了。
待我酣畅淋漓睡醒过来,却见得眼前一片漆黑,怎的还没天亮,又觉得一阵泰山压顶,心道:莫不是已入了那乌鸦的五脏庙内,我若此时变回人身,不知会不会将它的肚子给撑开。
说变就变。
化作人身后眼前顿时一片豁然开朗,却不是我将那乌鸦的肚子给撑开了。原是那乌鸦不知何时又变作鸟的样子,张了翅膀睡在我床上,适才正是他的羽翅将我压住。
原来,乌鸦是不吃葡萄的。我甚是宽慰。
想起昨日尚未将奏请递与长芳主,我便预备再往结界去。
将将走到门边,听得背后一个流水溅玉的声音道:“你且与我备了早膳来。”却是那乌鸦醒转过来化了人身,慵懒地倚在榻旁。听他那口气想是使唤人使唤得十分习惯了,可惜我却从来没有被人使唤这样的不良习惯。
但是,最最讨厌的便是这个“但是”。他法力比我高强,昨夜随便念个诀就将我现了形,开罪了他大抵于我是没有好处的。
于是,只有含泪饮恨出了门去,背后还听得一声:“速去速回。”
但是,又见但是。当我将那好不容易寻来的吃食递与那乌鸦时,那乌鸦脸色又如昨日一般青白交错变换了一番,嫌恶一推,“你自己吃吧。”
我低头看了看那一整碟爬来扭去的蚯蚓,觉得无甚不妥之处,“乌鸦不都是吃虫子的吗?”枉费我将后院整整刨了一遍才找出这几只蚯蚓勉强凑得一盘。
这回乌鸦的脸色更丰富了,赤橙黄绿青蓝紫轮番交替过后,总算开得口来:“你这小妖,谁与你说我是乌鸦的!”
第三章
“你这小妖,谁与你说我是乌鸦的!”
我目瞪口呆看了他半晌,讷讷道:“难不成,难不成是只喜鹊?”
那鸟儿脸色铁青扫了我一眼,便不再搭理我。我私以为这便是默认了。心里盘算,我将他当乌鸦,他将我当妖怪,倒也十分和谐地平衡了。
他长臂舒展,照空一拂站起身来,身上已是多了一件赤金色的锦袍,耀眼夺目堪比初升旭日,我端详一番,觉得他除了眉毛比我浓些,眼尾比我上挑些,鼻子比我挺拔些,身量比我高些,还有就是身上多了个不明之物,倒真真没看出个所谓的“男女之别”别在何处。
“可有泉水?”锐目一扫,最后居高临下停在我的脸上。
“道友且随我来。”纵然这鸟儿脾气不是很好,但是我们做果子的自然不能和一只鸟一般见识,从善如流乃是正道。
我庭中有一方清泉,终年氤氲缭绕,老胡常赞:“桃桃这里倒实是堪比天宫仙境。”虽然我以为老胡未必上过天宫,却对自己这泉池亦是十分满意。
那喜鹊见了清泉,脸色方才好些,伸手一招,手上便多了个白玉耳杯,舀了半杯泉水,品茶一般望闻问切一番方才入口,良久道:“这泉水尚且甘冽,勉强入得口。”
我没仔细听他说些什么,只是看他这样随手一变便可变出这样精美的杯子十分羡艳。我虽懂变换之术,却终需凭借个草啊叶啊什么的,凭空是变不出来的。老胡也不行,长芳主倒是可以的。足见这喜鹊不但是个仙,还是个品阶颇高的仙。委实可叹我当时动作不够迅速,不然趁其昏迷之际取了他的内丹精元,说不定此时我已位列仙班了,如今,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还得委屈自己伺候于他,
一嗟三叹哪!
忽觉头上有异,抬眼一看却是那喜鹊捏了我的发髻把玩,话说起来,我的发髻就如此好玩吗?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恋物癖”。
“你这小妖,叹的什么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