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他杀
(1)
她在一刻钟之前,发了个帖子,在某个隐秘黑暗的网站上。她不太相信这种网站的真实性,但她固执地在键盘上敲击,纸巾摆在电脑旁边,一百三十抽的纸巾用掉了大半。
多数情况下,我热爱生活。
大部分时间我能够与他人相处,我不觉得生活有什么可抱怨的。
阳光水分空气食物,我喜欢门前的树,楼下的狗,体育场的跑道,回家的灯。
我会在一天结束时记录一整天,电影、音乐、两页书。
我把每一次无端的低落归入周期性情绪爆发,直到周期间隔的持续时间越来越短。
我不愿意剖析自我,也不愿意被他人探究。
也许我不够热爱,当我想到我有可能会死,我唯一想到的是解脱及负罪。
解脱之于自己,负罪之于他人。
因此,我寻求利刃刈除根须,生前不愿占有也不愿被占有,死后一切都与我无关。
她留下联系方式,真实的。
(2)
一刻钟以后,她接到电话,被处理过的电子音,听不出男女。
我可以满足你。
条件是你死以后,你的身体使用权归我。
她与电话那端的人聊了几分钟,确定对方不是在开玩笑。
你要怎么处理尸体?她提了最后一个问题。
也许别扭的电子音呵呵笑了几声,器官?标本?我总有法子
(3)
她见到男人,如果有人说他是一位老师或者儒雅的商人,她会相信。
他们坐在咖啡厅,偏僻的角落。
按她的想法,他们的会面应该绝对私密,隐蔽,不该同时在一个公共场合出现。她不安地看了看店内的摄像头。
别担心。他温柔的对她笑了笑,个体的社会活动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哪怕接下来的一个月,我们都光顾这家咖啡厅。他说,他人也无法就此断定是我杀了你。
(4)
那么小姐,请问你是不是有必死的决心?
她与男人交谈了一下午,男人并没有这么直白的问她。
夜深,回到家躺在床上,仿佛自己已经是个死人。
一般来说,我不会停手。
那会对我造成麻烦,对你也是麻烦。
我无法判定这个人的濒死挣扎,是求生本能作祟还是反悔?
因此我会统一认定为本能。
我不会停止。
(5)
约见男人是在三天后。
冬天,太阳落山后,冷风吹过,她抱紧手臂,有点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