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小姐见孙珍珍不肯吐实,再次追问。
“那我的嫁妆呢,田产呢,不要告诉我,你也不知道它们的存在。”
当年姜小姐从外祖家出嫁。
外祖家家境本就平常,几经战乱更加拮据,所以给姜小姐的嫁妆并不多。
赫连鹏也是穷人。
平时手里有银子都请手下吃喝花完了。
成亲时的宅子、下人,都是皇帝赏的。
好在他军功厚重,论功行赏时得了不少银子、田产。
他便把这些都过到了姜小姐名下。
当时姜小姐还曾戏言。
“这些东西成了我的嫁妆,你就不怕将来我都给了儿女们?”
“到时你可就身无分文,只能看着儿子、儿媳的脸色过日子。”
赫连鹏对此看的很开。
“我从小在草原上长大,虽是王子却也和普通牧民一样放牧、劳作,并没有过过多奢侈享受的日子。”
“后来我父汗被人害了,我被抓去做了奴隶,过的比牲口还不如。”
“再后来跟随太子东征西战,也是风餐露宿。”
“只要有我一口饭吃,有一个睡觉的地方,我就心满意足了。”
“再说这些东西到了你手里,最后也是似给我们的儿女,还不是一样?”
一样是一样,但归到姜小姐名下,就是姜小姐个人的,就算赫连鹏休妻,这些东西也得让她带走。
她就有追讨的权力。
孙珍珍被问得头大如斗。
姜小姐名下的田产她是没权力动,不过每年的地租以及原本的银子,都被她用的差不多了。
否则她一个内宅妇人,哪有能力使唤那么多人,帮她满大乾找赫连霜。
还有三年前收买洛邑官员诬陷连老爷,只那一次就用去数万两……
不得不回答,只好强辩道。
“那些东西本就是王爷用性命挣下的。”
“你做出丢脸的事,还怀了野男人的孩子,这些东西凭什么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