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写的小说,一直以来都不知不觉地充满了季殊的影子,有时候是对人冷冰冰的他,有时候是深夜温柔待她的他,有时候是面对工作一丝不苟的他。纵然主角性格千变万化,但都能从其中窥见一点季殊接人待物行为处事的习惯。
也幸好季殊他本人从来不看小说,更不会看她的,所以她才不会担心被发现。
一本小说,主角出色了,才能让读者印象深刻,当一个人物刻画得好了,故事情节似乎也就信手拈来了。
她不是天赋异禀的作者,一开始也纯粹只是爱好,但是她勤奋,三个月写一本,即便是哺乳期带孩子那么累,她都会见缝插针的码字。长此以往,渐渐的也就摸到了一点门路,也因此写起来越发顺手。
她现在写的这本,是她这两年来数据最好,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一本,她绝对不能断更。
钟渝把稿子复制到网页发布了,一刷新,立刻就有几十条评论,都是一直在等她更新的死忠粉。
钟渝正要敲键盘回复,就听到旁边床上的初初小小声的叫了她一声,“妈妈。”
“嗯?”更新完的她轻松了很多,“吵醒初初了吗?”
初初爬下床来到窗边,被钟渝一捞就上去了,她迷迷糊糊地,被钟渝放在肚皮上,立刻又舒舒服服地睡着了。
睡之前还在念叨:“明天去……爸爸。”
第二天钟渝还没睡醒,初初就在床上爬来爬去玩自己的了。
她也只能起床,一边煮早餐一边给她冲奶粉。
期间初初一直亦步亦趋地跟着她,最后喝奶的时候也一只手抓着她的衣袖拧来拧去。
“两只手抓着奶瓶喝哦。”钟渝戳戳她的脸颊。
她只好依依不舍地松开她的衣服,隔了一会,又拿开奶瓶,可怜巴巴地看着她,“妈妈,我想爸爸。”
“爸爸今天要上班没有空哦。”钟渝说,“妈妈带你去动物园玩好不好?”
钟渝很少带初初出去玩的,一个人带小孩太累了,初初走不了几步路又不爱坐手推车,常常都得她抱着。
但今天她摇了摇头,坚定地说:“爸爸不上班。”
连动物园都诱惑不了她。
“那带你去爷爷奶奶家玩好不好?”钟渝继续努力,“你好久没见爷爷奶奶了哦。”
初初咬着奶瓶犹豫了一下,还是要爸爸。
第4章
其实钟渝也不是不让她去她爸爸那边,只是这种东西就跟戒奶一样,初初要是很久没见到季殊,倒也不会盼,一旦去玩了一天,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都会一直惦记一直闹。
如果她今天带她过去了,那明天她还是会说“要爸爸”。
而且他们毕竟离婚了,钟渝也确实不想频繁往那边跑。
“再过两个星期就是爸爸生日了,到时候我们再过去嘛。”钟渝试图转移她的注意力,“爸爸生日你想好要送什么礼物给他了吗?”
初初却油盐不进,并且在察觉到钟渝没有带她去见爸爸的念头之后,她开始有点暴躁了,重复那一句“我要爸爸”,说着还把奶瓶高高扬起,钟渝马上变脸,严肃地提醒她:“你砸试试?”
初初还是有点怕妈妈的,又乖乖收起奶瓶放到嘴里,委屈巴巴地撇着嘴,一边喝奶一边念叨着爸爸。
她要是哭闹还好,她一这样可怜巴巴的,就搞得钟渝很心疼。
吃过早餐之后钟渝把初初放到垫子上,开了电视给她听儿歌,自己去打扫卫生洗衣服。丢进洗衣机的时候她看到那件穿回来的白衬衫,想起那个人的衣服都要手洗的,便勉为其难地拿出来帮他手洗了。
不得不说这件衬衣真好看,袖子一卷下摆一扎就是男友风,要不是知道他最爱这一件,她就私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