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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部分(第1页)

万磊道。

“今日一战,辽军损失了近半主力,又被我军阻挡,按理说,他们该知难而退了,现在还死皮赖脸地不肯退去,可能是不甘心就此失败,幻想再突破我军防线;也可能是为了牵制我军,使我军无法回防北平城,好借机派人去夺城。总参根据军情,制定了三个作战计划,请先生过目。”周天寿身边的一个参谋把一份作战计划书递了上来。

“嗯,你分析得不错,辽军不肯就此退去,肯定是贼心不死。他们的目标不是突袭保定府就是进攻北平城,我军不得不防。”万磊向众参谋投去嘉勉的眼神,接着就开始扫视手上的这份计划书。

其实,总参作为北平军的决策机构之一,总是第一时间接触各种情报,并拟定各种作战计划,以供将领们参考。而各级参谋员一般是从军校毕业的优秀学员,以后是有资格提拔为将领的,甚至可以说,当参谋员就是当将领的过渡阶段。所以,参谋员的素质是比较高的,而且也比较刻苦认真,兵马未动,都是参谋先动。

而这一次参谋总部给定出的三个作战方案也很不错,有最稳妥的方案——坚守阵线,跟辽军打消耗战;也有最冒险的方案——一面坚守阵线,一面派人偷袭山海关,断掉辽军的退路;还有最优的方案——一面坚守阵线,一面派人突击辽军的后军,剪灭辽军的侧应,孤立并逼退辽军。

万磊看完了这三个方案,也不先表态,而是向众将问道:“你们怎么看?”

“属下以为,我军现在兵乏马困,不宜四处奔波,所以用方案一最为稳妥。”周天寿道。

“对,为了减少将士伤亡,方案一最为稳妥。”众将也附和道,他们当中没人担心北平城有失,因为北平城内虽然只有数千驻军,还有数十万百姓,真有人攻城,马上就能动员到数万民兵,城头上又装有火炮连弩猛火柜等众多守城兵器,守十天半个月不成问题的。

“嗯,方案一倒是稳妥,不过咱们北平军兵力不足,战局拖得越久,变数就越大,对咱们就越是不利。”万磊扫了众人一圈,又道:“明军虽然新败,不过尚有数万军队屯在周边,朵颜三卫和鞑靼部随时都有可能南下趁火打劫,所以,我们要速战速决,用一场大胜来告诉这些蠢蠢欲动的人:咱们北平军不是好欺负的!”

“先生,您的意思是?”一参谋长问道。

“全军休息一夜,明天一早,就地与辽军主力决战!”万磊一挥手,又正色道:“辽军主力是虎,那些乱七八遭的军队只是伥,把虎打掉,伥也就无法生存了。”

“就地决战,只怕伤亡会很大。。。”一个部将有些担心地说道。

“战局拖得越久,对我军就越不利,伤亡也会越大,如今只能在两害之间取一个轻的。传令下去,明天凌晨五点全军集结出战,我本人也亲自上阵,务求必克辽军!”

既然万磊的主意已定,下面的部将们也不再多说,只是商议了些作战的细节问题,就各自回营去准备了。这时赵雪儿已经给万磊裹好了伤,一边帮他穿上衣服,一边埋怨道:“明天又要上阵,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帮你包裹伤口了,反正明天又会有新的。”

“旧的不去,新的怎么会来呢。”万磊却是哈哈一笑。

“喜新厌旧的臭男子,不理你了。”赵雪儿白了万磊一眼,就快步离去了。

时近午夜,万磊只是和衣趟在坐毡上假寐了一会,天边就现出了鱼肚白,军营中的将士们就已经起床,吃过早饭就开始集结。万磊只得伸一个大懒腰,起身穿上那厚重的盔甲。

军旅生活就是如此,一个字:苦!作为军队的一员,万磊从来不搞特殊性。他坐到一群士兵中间,跟他们一起吃着压缩饼干,并拉了几句家常,这才回到一军主帅的位置上。

早上四点半左右,全军就已经集结完毕,由于军营分成四处,各军之间距离有些远,不过归万磊主领的军队却还是有一万人之多。万磊在阵前来回走动着,审阅着手下的将士,他们的脸上或许有倦容,但是眼中尽是战意;他们的身上或许挂了彩,但是握着兵器的手是无比地坚定的。

“出击!”没有多余的话语,万磊拔出战刀对着晨曦一指,一枚信号弹射向天空,附近的四支军队皆是同时出击,一场大战就此展开。

或许是因为害怕被北平军炮击,辽军的阵营与北平军一样,分成四营,每营之间间隔很远,所以战斗一打响,就形成了一对一之势。万磊所部正对面的,就是辽王朱高煦所亲领的辽军主力,有一万五千多人,兵力比万磊部多。

而两军对垒,辽军也没放松戒备,在就北平军发起冲锋之时,辽军就已经获悉,将士们迅速集结,并快速组成战阵迎击。

“杀!”两军相距五百米时,辽军也高喊着口号冲杀过来,作为资深的精兵部队,辽军深知:对付骑兵,只能用骑兵,两支骑兵对战,就如尖芒对麦芒,没有什么花招可以玩,谁更猛谁就赢!

一个呼吸之间,两军就已经相距三百米,两军都是搭弓上箭,对着对方就是一通齐射,一些躲闪不及的人马中箭,纷纷倒地,躲过弓箭袭击的,依旧不要命地向前冲杀。

“砰!”两军前锋第一次兵器相交,两头战争猛兽开始近身厮咬。辽军朱高煦部虽然人多,不过铠甲明显逊于北平军一头,虽然勇猛程度与北平军相当,但是还是非常吃亏。

在高速抽击下,北平军将士所用的全钢制的狼牙棒砸断辽军用的木制狼牙棒,甚至连铁制的铠甲都能撞开。而辽军的狼牙棒打到北平军钢制的铠甲上,除了能使对方略微震伤之外,并没有实质性地杀伤。这样打下去,辽军当然要吃亏。

朱高煦横刀立马于阵后观战,并没有亲自上阵厮杀,他见已军略处于下风,心中不免有些着急,他可是知道的,他手上这支一万五千人的军队是他最后的本钱了。这支战斗力最强的军队都落于下风,那其他军队恐怕也讨不到好去。

“殿下,请看那边,那人头盔上系着红巾,与其他人明显不同,或许就是敌将!”朱高煦身边的道衍惊喜道,不过这也难怪,北平军实在不一般,将士都用相同的铠甲兵器,很难从服装上分辩出谁是将领,一直搞不了擒贼擒王。这一次他眼尖,发现万军之中居然有一点红,自然喜不自胜。

“红巾?”朱高煦顺着道衍所指的方向,果然看到万军之中有一点红巾在随风飘舞,而那个红巾骑士的四周,有很多黑巾骑士,而这些黑巾骑士十分勇猛,与辽军的老行伍对战,一点都不落下风。

“马三宝,你带上神机队,去偷袭那人!”朱高煦一声令下,一支十数人组成的骑兵就离阵而去,而这些人手上拿着的不是马刀狼牙棒,而是一根黝黑的铁管,别看这玩意像烧火棍,它们其实是突火枪,要人命的玩意儿。

头顶红巾的自然就是万磊,他左一棒右一箭地击杀着靠近的敌兵,杀得正欢,自然不知道危险在悄悄地靠近。而离他最近的是赵雪儿,她也杀得兴起,手上的钢枪上下翻飞,连扫带挑,不停地把敌兵击落马下。突然,她的眼角闪过一现火光,她忙转头一看,就见十几个黑洞洞的枪口出现在几十米外,正对着这边。

“哥,小心!”赵雪儿一声大叫,身子猛然向前扑,直接撞到万磊的身上。而就在这时,砰砰的枪声响起,数十颗弹丸飞射而来,直接在万磊坐下的大黑马身上射出十几个血窟窿,大黑马一声悲鸣,倒地不起。

四周的北平军将士们听到枪声,又发现万磊的坐骑重伤倒地,所有人都傻眼了,脑子里顿时都是一片空

第257章 拉锯战(十八)

ps:早上没空,现在两章一起更。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个说法不一定对,在“赏银万两官升三级”这一重奖之下,辽军还是节节溃败,甚至不敢靠近红巾将军,不只是因为那红巾将军勇不可当,那些黑巾骑士也好,蓝巾骑士也罢,都如狼似虎一般地向前冲杀。

而他们看辽兵的眼神中,都带着凶光,宛如在看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的大仇人。而他们手上的狼牙棒,更是挥舞得呼呼作响,打到人的身上,再厚的铁甲也会被击开。

面对如此疯狂的敌人,再英勇善战的辽军老兵也支撑不住了,先是小部分人因为不支缓缓后退,接着是大部分人胆寒溃退,最后就是所有人疯狂大溃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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