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石输了,输的没有任何悬念。
礼节性的告别之后,朴秀楠带着李在石就离开俱乐部。而苏黛儿的兴致正浓,拉着沈欢再次回到场地中。
“怎么?还没玩够?”沈欢坐在高尔夫球车上死活不下去。
苏黛儿噘着嘴:“你赢了高丽人,很了不起啊!”
沈欢舒服得靠在车子的靠背上,望着湛蓝的天空,双手在脑后交叉,懒洋洋得说道:“我对高尔夫这个东西没有什么兴趣,如果不是为了陪同你,我才不来呢。”
“切!反正你赢了,说什么都没错咯。”苏黛儿从球童手里接过球杆,自己摆好T台,比划着打算开球。
沈欢伸了一个懒腰,大声道:“我是真的不喜欢。光球杆就要十四根,这种游戏注定无法在多数人群中流行,所以,要么变要么死,没有第三条路。”
苏黛儿没有说话,自顾自认真进行着练习。
此时,沈欢的电话响了。
“小绝,好久没见了。”沈欢接通电话,和另一头的南宫绝打着招呼。
“欢哥,这回你可得给我镇个场子!”南宫绝开门见山。
“哦?”沈欢调整了姿势,问道,“有谁敢挑南宫少爷的场子啊?”
……
第二天,南宫绝亲自开车接上沈欢,一路向东海军区奔驰而去。
南宫家在东海,华东,甚至是华南都有很深的根基。东海军区中的关系也非同寻常,所以,南宫绝年纪轻轻,对军区大院和营房都是轻车熟路。
“欢哥,这次东北特勤大队来的可真是高手,东海军区已经连输了两场了。”南宫绝挠了挠头,“我四叔脸上是真挂不住了,正好知道你在东海,所以让我找你来对军区里这帮子眼高于顶的老油子做一次特训。”
沈欢摇下车窗,任由秋风扑面。
“特训我尽力,效果不保证。”沈欢淡淡道。
南宫绝露出一个理解的表情:“我明白,那帮老油子谁也不服,欢哥你又这么年轻……”
南宫绝眼珠一转,笑嘻嘻道:“不过,欢哥你只要露几手绝招,不怕他们不服。”
“你还不如干脆让我替他们出战呢!”沈欢鄙视了南宫绝一眼。
南宫绝大喜,连连点头:“这样最好!最好了!”
“好个屁!”沈欢笑骂道,“我好不容易休了长假,就不能让我消停消停?”
……
华夏的每个军区都各自拥有一群顶级高手,他们是尖刀,往往在最艰难最危险最重要的时刻冲在最前面。
他们的个人综合素质也远远过普通士兵,用“兵王”来形容他们再合适不过。在沈欢的军旅生涯里,“兵王”出现的几率并不低。来到东海之后,熊子也算是一个。
但是和沈欢比起来,“兵王”依旧只是“王”,而沈欢是“神”。
在华夏最高层级人物的心目中,沈欢是那种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彻底扭转一场局部战争结局的关键先生。
这种评价是沈欢一次次用完美的任务表现换回来的。他本来并不需要如此辛苦,他甚至可以比任何二代都活的更加滋润,但是他没有。作为华夏豪门沈家的第三代继承人,沈欢具备了所有的素质,并且在他的身上,人们找不到一条令人厌恶的理由,除了平常话少,脸冷之外,沈欢简直是五好青年的集大成者。
家族和家族的交情,有的是基于利益,有的则是基于共鸣。南宫家和沈家就属于后者。两个无法抹去军旅烙印的铁血家族,天然就显得亲近。
南宫绝拉着沈欢一路疾驰来到了军区某连连部,一名挂着上尉军衔的年轻人早就等候在门口。
“欢哥,这是特种连的连长周玉。”南宫绝低声向沈欢介绍到。
沈欢点点头,跟着南宫绝走了过去。
“沈教官?”没有经过介绍,周玉就快步走了过来,脸上的激动溢于言表。
沈欢瞥了一眼南宫绝,后者微笑。沈欢微微点了点头,看来周玉应该是南宫家的人,否则南宫绝也不会将自己的情况透给他。
简单的寒暄之后,周玉迫不及待得领着沈欢和南宫绝来到东海军区特种连的训练场。
训练场上,大概有十几名身穿迷彩的士兵正在刻苦训练。
“全连一共一百二十人,不过参加比武的只有现在这十五人。”连长周玉低声道,“再过二十分钟,东北特勤大队会到旁边的场地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