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垣市终年雨季,好像没有晴日。
积云一团一团挨着,像一床旧棉被,换季时被塞进破旧编织袋里,拥挤得要崩开。
雨渗进年久失修的水泥地面,聚出一小汪浑浊的泥坑。
电单车驶过,溅出的蓄水脏了路人半个裤腿。还不等人多骂上两句,放学的走读生们熙熙攘攘涌出校门,叽叽喳喳的对话盖过所有呵斥。学生们迫不及待地离开,不到二十分钟,校门口已清静不少。
及膝的短裙晃不到两下,余瓷停下脚步,裙摆恢复平整。
光是看眼前人的派头,她都能猜到对方准备做什么。
少年低下头,深深地鞠躬,再站起身时,脸颊红成一片,带到脖颈泛出浅浅粉红。
她认识这人,叫陆斯宇,上一次月考,年级第二。
已经是第三次跟她表白,依旧声音发抖,好不紧张。
跟自己从来没有什么交集,余瓷只在排行榜上浅浅看过这人的名字。
他为什么会给自己表白,余瓷也弄不清楚。
“上一次……其实……之前……请,请问,可以给我一次机会,跟我交往吗?”
余瓷走神,半点没听清他前面说了什么。
第三次了,她视线扫过少年清隽脸庞,在执着什么呢?
少年在她的注视里,跃动的、期待的目光逐渐淡下去,像一只期待早春的针茅草与嫩枝叶的羚羊。
说不清是因为可怜,还是那跳动的叛逆之心死灰复燃。
上一次心脏像这样雀跃时,她做了至今为止最令她后悔的决定。
——与她继父的儿子厮混,以此解压。
“好啊。”她说。
可能这是第二后悔的事。但管不了那么多。
只是想试试,余瓷还没有恋爱过。
纵使答应的那一刻她就已生出莫大的愧疚感,她不爱他。
但她暗地里笃定,对方也不存在多么伟大的爱意——说到底,他们都不熟悉。
“你,什,你答应我了?”陆斯宇不可置信,觅食的羚羊如它所想咬住嫩叶,清甜地咀嚼。
陆斯宇左右踱步,发出一声惊呼,很快强迫自己冷静,露出上下两排牙齿,又收住,显露出强装镇定的讨喜模样。
“我送你出校门吧?”他问。
余瓷点点头,与他并行走。
不知道陆斯宇的欢欣鼓舞里有几分表演的成分,这个年纪的男孩容易夸大他们内心的喜悦。
她的脑海里突然冒出奇怪的画面:享受嫩芽的羚羊没有注意到身后的狮子,那悄悄靠近的肉食动物正张着血盆大口。一击致命,脖子被咬穿。
“明天见。”陆斯宇挥手。
余瓷终于回神,敷衍地跟他挥手告别。
进入车里,视线透过窗户,落在一辆摩托车上。通体纯黑,有红蓝色点缀,很是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