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如此。”德比的语气似乎他没有半个教子,并且失望地鼓起坚毅的下巴。
他到底想要做什么?皮特想着。小个子德比和大块头洛伊两个人,为什么用那种眼神瞪着我看?是和他们刚刚正在看的文件有关,还是他们吃错药了?
走到外头街上,他闲逛过查令十字路,注视着书店橱窗的同时也检查路两边的人行道。天气冷得多了,一阵风卷了起来。熙来攘往的人们脸上都带着一种希望。他觉得兴致很高,他认为自己直到此刻以前都太依赖过去而活,如今该是正视现在的时候了。在瑞玛书店里,他拿起一本叫做《历代乐器》的书,记起凯蜜今晚还要和她的横笛老师辛教授上一堂课。他往回走到傅勒书店门前,并沿途望着等待公交车的长龙。乔治说,要当成在国外办案。想到值星官室以及白洛伊可疑的注视,皮特觉得自以为身在国外并不难。还有彼尔,他是否也和他们一样起疑了?不会。彼尔一向有自己的主张,皮特无法抑止自己不去热诚效忠韩彼尔。彼尔绝对不会听信他自己不同意的主张,如果彼尔不起疑,另外两个家伙根本微不足道。
他在苏河区招了一辆计程车,叫司机开往滑铁卢车站,然后在站内一个发臭的电话亭里,拨了一个萨里区密城街上的号码,找一位从前在苏格兰场特勤组服务的孟督察,他和乔治·斯迈利都是在情报场外认识他的。孟德皑来接电话,皮特说他要找珍妮,听到孟德皑简明地告诉他此地并无珍妮其人。他道了个歉,挂上电话。因为电话亭外已有个老妇人在等待,他只得挂到报时台,假装很愉快地和自动报时器谈着话。现在他该已经到了,他想着,于是挂断电话,再拨了位于密城街上的另一个号码,这回是孟德皑那条街道尽头的一个公用电话亭。
“我是威尔。”皮特说。
“我是阿瑟。”孟德皑愉快地说:“你好吗?”他是个爱说俏皮话、喜欢慢跑的人,精明的脸,锐利的目光,皮特想象得出他此刻的姿态,靠着电话架子看着他的警官笔记簿,手上拿着根随时备用的铅笔。
“我先把标题告诉你,免得我出门撞上公交车就完了。”
“你说得对,威尔。”孟德皑安慰地说:“一切小心为上。”
他缓缓地说出消息,使用他们事先约定的学校用语作为掩护,以免被人无意中窃听:考试、学生、被偷的考卷等等。他每次停止,便会听到铅笔发出的沙沙声。他想象孟德皑慢而仔细地写着字,直到全部记完后才会开口说话。
“顺便告诉你,那个药剂师已经把照片交给我了。”孟德皑将笔记又复诵过一次后才说道:“全都洗出来了,没有一张拍坏。”
“谢谢,我很高兴。”
但是孟德皑已经把电话挂断了。
我知道“鼹鼠”有一种习性,皮特想着,它们营筑又长又黑的地道。他打开门让那个老妇人进去时,发现挂在听筒架上的话筒上布满成滴的汗水。他想着自己告诉孟德皑的消息,再度忆起白洛伊和艾德比瞪视着他的情景。他急切地想知道乔治究竟在哪里,以及他是否多加小心了。他回到伊顿园公寓,非常想要见到凯蜜,而且对自己想见她的理由略感害怕。真的是年龄突然使他力不从心了吗?不管怎么说,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违背自以为高尚的标准而犯了罪,他觉得有种龌龊,甚而是恶心的感觉。
第十二章
有许多老年人回到牛津是想从那儿的一砖一石找回他们的青春,乔治并不是这种人。十年前他或许会有所怀想,但是现在,经过牛津大学的图书馆,他只模糊地想到,我曾在那里打过工。看见位于公园路上的教授宿舍时,他忆起大战前就在这个长形的花园中,贾博第首次问他愿不愿意同“一两个我的伦敦旧识”聊聊。听到汤姆钟塔敲出傍晚六点的钟声,他发现自己正想着韩彼尔和裴杰岷,他们两人必定是在他毕业的那年进入牛津,而后在战时再度重聚;他闲散地想着那时把他们凑在一起的因素:彼尔,画家、雄辩家、又是个名士;杰岷则是一个不善言辞的运动家。在“马戏团”的全盛时期,他们两人的差别日益消除:杰岷在劳心的工作上愈来愈见敏锐灵活,而彼尔在球场上也一向不落人后。然而到了最后,两种对立的地位再度昭然若揭:老马又回到他的马厩里,动脑的则坐回书桌前。
雨点断续滴落,他却浑然不觉。他搭火车到达这里,由车站一路沿途走来,走到他昔日就读的布莱惟尔学院,到处逛逛,而后往北走去。由于树木多的关系,这里的暮色来得很早。
走到一条死巷,他闲逛一会儿,四处看看。有个披着披肩的女人骑着脚踏车穿过在迷蒙雾气下变成条状的街灯灯光,自他身旁经过。她跳下车,拉开一道门,消失在门后。对街有个看不出是男是女的模糊人影正在溜狗,此外整条街空无一人,电话亭里亦然。而后突然有两个男人自他身边走过,大声谈论着上帝和战争,说话的是较年轻的那个。听到老的那个点头赞同的声音,乔治心想,老的八成是个指导教授。
他正沿着一列灌木丛形成的高篱前进。十五号的大门只是微微卡着,两扇门当中常用的只有一扇而已。他一推门,发现门闩早已断了。房子离大门还有一段距离,大部分的窗子都有灯光。楼上,由窗上的影子可以看出一个年轻人正埋头伏在桌上用功。另一扇窗子里,有两个女孩似乎在争辩什么;第三扇窗子内,一个极为苍白的女人在拉奏中提琴,但是他听不到琴声。一楼的窗子也都是亮的,但是窗帘却拉上了。玄关铺着瓷砖,前门镶着有色玻璃,侧柱上钉了张旧告示:“晚上十一点后请走侧门。”在那排门铃上则有更多招贴:“王子,按三次铃”,“蓝皮,按两次铃”,“巴兹:我今晚不在,再谈,珍娜”。最下面一个门铃写了一个“沙”字,他按了这个铃,一阵狗吠声应铃声而起,还有一个女人开始咆哮。
“福乐,你这只笨狗,那不过是个傻瓜而已。福乐,闭嘴,笨狗!福乐!”
门开了些,铰链后的门缝处出现了一个人。当乔治极力要看清房里还有什么人的时候,那双湿润如婴儿,但却锐利的眼睛也在打量他,由他的公事包看到他沾了污泥的鞋子,再向上移,望过他的肩膀看着后面的车道,而后又移回来端详着他。最后那张白暂的脸露出一脸迷人的笑容,沙虹霓小姐——“马戏团”研究组从前的女王——回复了她天然的愉悦。
“乔治·斯迈利!”她叫着,发出略微害羞、拖着长音的笑声,并且开门让他进入房里。“怎么?你这个可爱的人,我以为你是来向我推销汽车的呢,天老爷,谁想得到竟是乔治!”
她迅速把他身后的房门关上。
沙虹霓身材高大,比乔治还高出一头。白色的乱发围着未加修饰的脸,身穿一件运动装似的棕色夹克,一条松紧长裤,低低的小腹象个老头子一样凸出。炉架上燃着冒烟的炭火,壁炉前躺了几只猫,长椅上则被一头肥得难以动弹,身上又长了疥癣的长耳狗所占据。在一辆手推车上放着她吃喝的瓶瓶罐罐;收音机、电铃和烫发钳都插在同一个插座上。一个蓄着及肩长发的男孩侧躺在地板上烤土司,一看见乔治,便放下铜叉子。
“哦,金哥,宝贝,明天再上课好吗?”虹霓央求着:“我最老、最老的老情人来看我,这可不是每天都有的事呢!”她用他已经忘了的声音说道。她时常将这种语调掷向各个不同阶层的听众。“明天我多教你一个小时,宝贝,好吗?我的一个笨学生。”她在那男孩仍在听得见的范围内便对乔治解释道:“我还在教书,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乔治!”她喃喃地说,骄傲地望着乔治在房间的另一头从公事包里拿出一瓶雪利酒,并注满两只酒杯。“他是我所认识的最可爱的好人。他走路来看我呢!”她对着那只长耳狗说:“你看他的靴子!从伦敦一路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