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军工厂的大口径火炮订单也已经开始生产。
造船厂的很多工匠也经常跟随海军出海。
一方面是为了随军对海军舰船进行维护保养。
另一方面是在实际的航行中,发现现有舰船存在的问题。
在返回港口后针对这些发现的问题进行改进。
经过多次的远洋航行,造船厂已经积累了非常丰富的海上维修经验。
并且对很多的问题都进行了改进。
第二批和第三批新造的舰船明显比第一批性能更加优良。
之前为了增加舰船的防护力,而加装的钢制护甲。
在航行中,尤其是远洋航行中,出现了大面积的锈蚀。
随行的工匠很快发现了这个问题。
返回港口后,马上上报。
经过工业司、化工司、科技司等多个部门的联合研究后,终于制作出一种专门用于船舶的油漆。
对所有舰船的装甲进行了翻修。
还有其它各种各样的问题,都在这种机制下迅速解决。
并且形成了一种适用于海军和陆军的随军工匠制度。
在一线部队由军工厂配备工匠随军进行维护保养和故障的汇总。
然后在后面的研发和生产中不断改进。
并对这些故障和问题建立了档案。
并且形成了专利制度,在褚华的主持下,修订了第一部专利律法。
所有对技术进行发明和改造的人都将获得专利权。
专利的所有权归技术的改进和发明人所有。
在专利所有权人的授权许可下才可以进行生产。
并且专利所有权人可以在律法规定的范围内要求得到酬劳。
这一制度在其它行业也在进行着普及。
在不断的改进中,很多机械发明和技术的改进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
各行各业的工人和农民都争相进行各种发明和改进。
各种机械被发明出来,各种技术被改良。
就在船厂,一个月就能产生数百项专利。
原来的盖伦船仅船员和水手就需要两百多人,甚至三百人。
而现在只需要一百多人就可以操纵。
就算加上炮手,也只需要不到两百人。
商船也只需要八九十人就可以操作。
这样,就节省了大量的人力。
原本海军的人手捉襟见肘,现在就算第三批舰船下水,也富富有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