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于通眉目清秀,俊雅潇洒,外表上看起来不像是一派掌门,反似一位四十余岁的中年文士,让人遇见第一眼心中先存下三分好感。
可凡事都自有正反两面,就像他这幅六派掌门第一帅的不俗相貌,亦同样有许多人风言诋毁,说他是凭了这身皮囊,才娶得前任华山掌门之女,终获今时今日的身份地位。
讲这话的人,本意当然是出于嫉妒,但就殷扬所知,此言未必毫无道理。一个连同门师哥都能凶手杀害、以蛊虐之的走狗败类,又有什么恶事他作不出来?
因为呼吁剿魔,又兼足智多谋的缘故,武功稀松平常的鲜于通,当仁不让的成为了这次围攻明教的第一军师。以其鬼计多端的心性,原是极为适合此职,但他却怎么也高兴起来。
现在,更是如此。
行在官道上的鲜于通,此刻风霜满面,皱着眉头。自从路过刚才的那个小镇开始,他就一直有些心绪不宁。其实,以他的心理素质,以他曾作过的那些往事,便是夜半鬼敲门也并不惧怕,应当异常沉稳才对。
但是,方才那个白衣男子,纵马超越众人时的回眸一望,确是让他不由的心生胆寒。
直觉告诉他,这个男子非常非常的危险。可……危险究竟在哪里呢?
如此一想,鲜于通暗道自己一行数十人,实在没有什么好怕的。
此时,在他身后的,是华山派经过选择的数十名精英弟子。这数十名弟子皆穿素色长衣,臂环护腕,腰间、背后俱是携带着长刀短剑,白刃绰绰,看起来非常利索。众人当中,更有几名目光如电,精力充沛的年轻人,外相更属了得,“精英”两字当之无愧。
而在这气势最强的几名年轻人里,有一人,也正想着和鲜于通类似的问题:
公子怎会单人匹马出现在这儿?
第十一卷 一教做事一人当 No。173 白菜风月
风朗与祁沙不同!
他并非什么孤儿,也没有任何野心。唯一与祁沙相同的,除开性格淡漠比较相近以外,便是同在公子手下效力。
作为公子手下“杀破狼”三人组中的一员,早在许多年前,他就被秘密派往陕西渭南的华阴县执行任务。而这所谓的任务,实际上只是扮演一名地主家酷爱习武的顽皮少爷而已。
这对他而言,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身为紫薇堂首席谋士风不然的独子,扮作一位纨绔子弟,于其来说简直小菜一碟,非何难事。可真正难的是,如何在地主“父亲”的金钱运作下,一如公子所愿地拜入到华山上面的那个门派中去?
不过,风朗很快便觉得此事,其实并没有他所想象的那般困难!
无外乎一句话:
武林高手也是需要吃饭的。
在未离开江南以前,当公子与他说起这句话时,风朗尚未领悟及其间真意。等到后来,亲眼看着自己的财主新爹,运用其本身的金钱攻势,像扔垃圾一样的大把撒钱时,他终于有些明了。
事情进行的很顺利,他现在的身份根正苗红,世代祖居渭南,乃是传宗百年的大富之家。而作为公子严格选拔出来的“无间行者”之一,他的根骨资质,以及对于武学的心智悟性,很自然地都让收他为徒的那个师父,事后极度庆幸自己的眼光独道,常说捞了个宝贝!
他的师父在华山上的辈份极高,甚至比如今的掌门人鲜于通还要高上不少,是华山派中仅余的两位宿老之一,普通门人连同鲜于通,一向都是敬重有加。可在风朗看来,自己的这个师父,奇*|*书^|^网脑子却是有些秀逗。
秀逗这个字眼,他本来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就像无间行者一样,都是从公子那里听过来的。
可自家师父的智商的确很值得质疑,反正不是那种堪堪精明的人物,不过倒也懂得藏拙,常以那位跟他同时入门,一起学艺,矮矮胖胖,看起来挺和蔼的师伯马首是瞻。这一对师兄弟的感情很是要好,其在师伯的帮助下小事上虽仍含糊,但也从没触犯过什么大错。
有幸活到现在,反倒成了华山门里武功最为高强的人物之一。
这是师父他的幸运,现在,也是风朗自己的幸运。
面对中原六派掌门之一的鲜于通,他只须喊声“掌门师兄”即刻,而不用像其他的弟子们那般唯唯诺诺,施行大礼,这使他感觉非常舒服。他曾听公子说过,这种感觉叫做“优越感”!
所以,对于带给他优越感的笨蛋师父,风朗也一直敬重有加、悉心照顾,倒让总拿自己师弟没办法的师伯大为赞叹,总唠叨着自己也该收个这种徒弟养老。
风朗听了,真不知该高兴还是该好笑。
反正他觉得,自己的任务应该完成得不错。他是个相当简单的人,很少去想跟自己目前处境无关的事情,也就是没有远虑,这样活着倒是轻松愉快。可有时候,风朗也会忍不住地去想,同样执行任务的祁沙、包破二人……目下境况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