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是一条狗。
一条血统很纯的陨石边牧。
该死的店老板鱼目不识珠,我就视力差了点,怎么就被扔到大铁笼子里当成病狗了?
你们当人的难道每个都天生一双慧眼?
嗤,想搞我?凡人,你大概不知道本狗有多难杀。
这个世界有那么多人,我不信一个长眼的都没有。
但事实证明,世界上长眼的真不多。
本狗等了好久,才碰到两个愿意过来多看我几眼的人类。
哦!
人生转折!
有个长头发的长得特别特别好看,我过去蹭了两下,他果然跟老板询问起了我。
我一瞧。
嘿,有戏!
结果我还没来及高兴,那两人就结伴走了……
走了……
走了……
哎,真纳闷了,为什么啊?
是本狗不够美丽吗?!
我气了好久,硬生生把自己气出病来,想着这辈子真他妈倒霉,干脆人生重启算了。
结果人生又转折了。
那天长头发旁边的那个人回来了,买走了我,把我送去医院治疗。
花销应该不小,因为伺候我……救治我的哥哥姐姐们动作如天使一般温暖,举手投足间透露着俩字——有钱。
这一刻我意识到,我爸绝对是个大富翁。
哦哟,狗狗我啊,进豪门了捏!
我勉强同意了他给我取的土土的名字。
看不出来,我爸瞧起来冷冰冰的,竟然是个有爱心的人,愿意买走生病的我,以后肯定好吃好喝伺候……
个鬼!
不是,为什么当狗还要学习啊?
他拿着一摞照片摆在我面前说教我认人,我当时真的考虑过,该怎么破窗跳下去解脱。
不过幸好,我没冲动,因为那几盒子照片都是一个人,很好认。
……等等。
为什么这人那么眼熟?
虽然很多照片里的主人公都是短发,但我一眼就看出来,这绝对是那天摸我的那个长发人类!
毕竟长那么醒目的男人真的特别少。
我爸告诉我,那也是我爸,我决定暂时称呼他为小爸。
我爸说以后有机会带我去见他,一定不能认生,不能发脾气,不能拽,要乖乖地讨他开心。
开玩笑,这要你教?我是那种脾气很差的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