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已经不知道自己到了哪里。
可我不能停,因为停下
来毫无意义。
我只能继续前进,去追寻那一丝渺茫的生机。
绝望是个什么概念呢?
就像是一个腿脚残废的人陷入了泥石流,就像是一个身患绝症的人看着自己被病魔一点一点撕碎嚼烂吞下,被吃的渣都不剩。
我想我已经感受到了绝望。
可人总是要活下去的,即使生存的希望只有那么一分一毫。
我还在继续前进着。
我不甘心放弃。
我离开了时间的河流。
因为我好想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黑暗的世界中出现了绿色的光,更准确的来说,是绿色的光路。
我惊讶的很,人类已经可以把手脚伸到时间河流里来了吗?
这种程度的科技,应该是早就有了吧!我在穿越到未来的那段时间已经知道,在大汉朝结束之后的第一万年左右,能让人穿越时间的科技就诞生了。
我很好奇,所以我想去看看。
我向着那些绿色的光路走了过去。
我看到了红珍珠。
不只是红珍珠,还有一张又一张羊皮卷。
一只庞大到能覆盖很长一段河流的大手正拿着碳棒在羊皮卷上画着什么东西,每画完一个,就用羊皮卷把红珍珠包起来,往时间河流里一扔,那些包裹着红珍珠的羊皮卷就顺流而下,不知道去了什
么地方。
我从来没有想过有这么一种诡异的画面,我只能看到一双手在绿色的网状线上忙碌,却看到不这双大手来自哪里,也不知道那些羊皮卷和红珍珠从何而来。
我在大手面前渺小的连一只蚂蚁都不如。
等到那双大手完成了所有的羊皮卷,想要退出这个世界的时候,我紧紧的抓住了大手上面的皮肤,被它连带着带出了这个世界。
下一刻,眼前光明乍现。
我出来了。
没经历过黑暗,就不知道阳光有多么久违,我现在即使被阳光晒死也甘心了。
可是我没被晒死,而是被那双手拿了起来。
它发现我了!
我很慌张,但又无能为力,我早已没了身体,现在连自己算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更别说去反抗那双对我来说遮天蔽日的大手了。
我被放在了一张“辽阔无比”桌子上,眼前就是那双大手的主人。
他弯下了腰,于是我便看到了他的脸。
不怎么英俊的脸上趴着一道过眉的刀疤,大鼻子大嘴巴,拉拉碴碴的胡子不知道留了多久,五官倒是整齐的很,但配合起来就给人一种莫名其妙的痞气。
我看着这张脸,倒是对自己的反应很惊讶——我竟然没有喜极而泣。
面前这人,正是梁八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