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签约年限,一签五年,但是五年到期后,糖人有权利选择续约一次,而且周瑾必须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在这五年内,一切商业活动都需要和公司商议,当然公司也会给予资源支持,能不能红则看天意。
依着业内的经验来看,一个明星要想红,起码需要五年时间。
要是红了,糖人再续五年,就可以赚钱了。
要是没红呢,你要想赖在公司也行,不想留了,大家可以好聚好散。
这份合同明显对糖人那边更有利。
说白了,艺人签经纪约,就等于卖给公司了,如果不能红,那么对公司是没有丝毫议价权的。
周瑾接着往下看薪酬分成,条件也还可以:前两年三七开,后三年四六开。
如果周瑾等到第五年,选择续约的话,可以提到五五开。
当然如果红了,可以升级合同。
要是像胡戈那样变成糖人一哥的话,还可以选择更多合作方式。
比如开个人工作室之类的。
不过这对于周瑾来说,还是太遥远了,现在的他,能有个公司要就很好了。
“那公司一年会为我安排多少工作?”周瑾问道。
“这个在合同第五页,您往下看。”
周瑾翻到第五页,那上面写着:每年公司至少安排三部电视剧,男配起步。
好吧,终于从群演混到男配了。
“当然,您要是接到别的公司的戏,在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参演的。”签约专员提醒了一句。
“那综艺呢?或者广告、商演之类的?”周瑾问。
签约专员一笑,道:“这个不在合同范围之内,只要艺人愿意参加,公司并不反对。”
好吧,看来糖人压根就没有这方面的资源。
周瑾点头,心里对这份合同,大概有个数了。
人家对自己能不能红,根本没抱多大期望,纯属是广撒网。
糖人一直有自己家的戏,给自己家的艺人演,这么个传统。
之前刘思思演的龙葵,就是这个性质。
反正不是男女主,给谁不是给啊,红了属于意外之喜,没红也不亏,反正便宜。
这么一来,周瑾反而安心不少,他对自己有几斤几两,还是很清楚的。
要是一上来就给个很丰厚的合同,一年几部大制作的那种,他反而觉得自己上了贼船。
好吧,纯属是贱惯了。
“那,没有问题的话,您就可以签约了?”专员问。
“行,”周瑾点点头,拿起笔准备签字的时候,突然想起点事情。
“那个,你们包吃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