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个不解风情的冰块。
虽说他的确长了张祸国殃民的脸,可那脾气,着实不那么讨人喜欢。没点胆量的贵女,基本上都只能敬而远之。
且谢瑛年纪不大,于婚配之事上根本不必过分着急,等两年也是无妨的。两年一过,又有一大帮贵女宣布与他无缘了。所以如果能在今日来一段浪漫邂逅,没准儿就能摘下这朵高岭之花了。
倒是一段趣闻。
甭管卫家举办的这个诗会有何目的,依然不妨碍大家的兴致,尤其那些想趁此机会一展才华从此才名远播众星捧月的寒门书生。还有的风流公子,更想借此机会觅得桃红柳绿,锦绣良缘。
在上清县的时候,叶鸿远也应邀参加过一些诗会,当然规模远不如卫府举办的大。参加诗会的才之们,身份也远远比不过这群世家子弟。
进京这段日子,倒是有不少人请他吃过饭喝过酒,有真心结交的,也有居心叵测的,他看在眼里,心知肚明,不动声色。这次主动过来与他攀谈的,也不外如是。
他脸上保持着微笑,心里却已感到疲倦。
另一头。
叶锦夕在一堆莺莺燕燕中,倒是如鱼得水游刃有余。过来跟她攀谈的,她就不吝微笑。一看就瞧不起她的,她也不会凑上去贴人家冷屁股。
林清娆一来就霸占了她身侧的位置,态度比上次好多了,笑起来瞧着都带了三分真心。
她的右手边,是礼部侍郎的嫡女郑若涵。
郑若涵容貌生得艳丽,远胜过林清娆,尤其一双桃花眼,天然自带风情,笑起来活像在勾人。
她亲昵的倚在叶锦夕旁边,十分热情。
“听说叶姑娘写得一手好字,不知是否有幸得见一二?说来惭愧,我自小就不擅墨宝,写出来的字丑得自己都不忍心看,为此我娘不止一次摇头叹息说我没天分。叶姑娘若是不弃,可否指点一二?若晗感激不尽。”
这话说得漂亮,既夸了叶锦夕,还借此预定了‘长久之约’,人家夸得这么真诚,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叶锦夕着实是不好拒绝。
这姑娘嘴甜擅长交际,仅凭这一条就甩清高肤浅的林清娆一百条街。
叶锦夕在心中给郑若涵做了评价。
林清娆却在心中呸了声。
不要脸的狐媚子,惯会巧言令色两面三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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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有点忙,少更点,忙完了再补更,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