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书不可胜载,言语不可胜计;上说诸侯,下说列士。其于仁义,则大相远也。何以知之?曰:我得天下之明法度以度之。(《天志》上。参考《天志》中下及《法仪篇》)这个“天下之明法度”便是天志。但是天的志是什么呢?墨子答道:
天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法仪篇》。《天志?下》说:
“顺天之意何若。曰:兼爱天下之人。”与此同意)。135何以知天志便是兼爱呢?墨子答道:
以其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天之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法仪篇》。《天志》下意与此同百语繁,故不引)。
第二,兼爱。天的志要人兼爱,这是宗教家的墨子的话。其实兼爱是件实际上的要务。墨子说:
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不可不察乱之所自起。当(通尝)察乱何自起?起不相爱。……盗爱其室,不爱其异室,故窃异室以利其室。贼爱其身,不爱人,故贼人以利其身。……大夫各爱其家,不爱异家,故乱异家以利其家。
诸侯各爱其国,不爱异国,故攻异国以利其国。……察此何自起,皆起不相爱。若使天下……视人之室若其室,谁窃?视人身若其身,谁贼?……视人家若其家,谁乱?视人之国若其国,谁攻?……故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兼爱》上)
《兼爱》中、下两篇都说因为要“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所以要兼爱。
第三,非攻。不兼爱是天下一切罪恶的根本,而天下罪恶最大的,莫如“攻国”。天下人无论怎样高谈仁义道德,若不肯“非攻”,便是“明小物而不明大物”(读《非攻》上)。墨子说:
今天下之所(以)誉义(旧作善,今据下文改)者,……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欤?……虽使下愚之人必曰:将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今天下之诸侯交,犹多皆(不)免攻伐并兼,则是(有)(此字衍文)誉义之名而不察其136实也。此譬犹盲者之与人同命黑白之名而不能分其物也。则岂谓有别哉?
(《非攻》下)
墨子说:“义便是利”(《墨经》上也说:“义、利也。”此乃墨家遗说)。
义是名,利是实。义是利的美名,利是义的实用。兼爱是“义的”,攻国是“不义的”,因为兼爱是有利于天鬼国家百姓的,攻国是有害于天鬼国家百姓的。所以《非攻?上》只说得攻国的“不义”,《非攻?中下》只说得攻国的“不利”。因为不利,所以不义。你看他说:
计其所自胜,无所可用也。计其所得,反不如所丧者之多。
又说:
虽四五国则得利焉,犹谓之非行道也。譬之医之药人之有病者然。今有医于此,和合其祝药之于天下之有病者而药之。万人食此,若医四五人得利焉,犹谓之非行药也。(《非攻》中、下)
可见墨子说的“利”不是自私自利的“利”,是“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
这是“兼爱”的真义,也便是“非攻”的本意。
第四,明鬼。儒家讲丧礼祭礼,并非深信鬼神,不过是要用“慎终追远”的手段来做到“民德归厚”的目的。所以儒家说:“有义不义,无祥不祥。”
(《公孟篇》)这竟和“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的话相反对了(《易?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乃是指人事的常理,未必指着一个主宰祸福的鬼神天帝)。墨子是一个教主,深恐137怕人类若没有一种行为上的裁制力,便要为非作恶。所以他极力要说明鬼神不但是有的,并且还能作威作福,“能赏贤而罚暴”。他的目的要人知道:
吏治官府之不洁廉,男女之为无别者,有鬼神见之;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孙诒让云:退是迓之讹,迓通御),无罪人乎道路,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见之。(《明鬼》)墨子明鬼的宗旨,也是为实际上的应用,也是要“民德归厚”。但是他却不肯学儒家“无鱼而下网”的手段,他是真信有鬼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