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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总论传统文化之评价6(第1页)

汉代的政府也如战国时代列国的设法提倡人口增加。高帝七年,“命民产子,复勿事二岁”。这或者还可以大乱之后人口稀少来解释。但由后来的情形,可看出这并不是惟一的原因。西汉最盛的宣帝之世,仍以人口增加的多少为地方官考课的重要标准,当时人口缺乏的正常现象可想而知了。黄霸为颍川太守,“以外宽内明,得吏民心,户口岁增,治为天下第一”。西汉末年,人口称为最盛;然而召信臣为南阳太守,“其化大行……百姓归之,户口增倍”。所谓“百姓归之”就是邻郡的人民慕化来归的意思。人口增加,要靠外来的移民,生殖可谓困难到惊人的程度!

两汉四百年间,人口的总额始终未超过六千万。汉承战国的法治之余,户口的统计当大致可靠。并且当时有口赋、算赋、更赋的担负,男女老幼大多都逃不了三种赋役中的最少一种,人口统计当无大误。珠江流域虽尚未开发,长江流域虽尚未发展到后日的程度,但只北方数省的人口在今日已远超过六千万。汉代人口的稀少,大概是无可置疑的。并且两汉人口最盛时将近六千万,东汉最盛时反只将近五千万,减少了一千万。可见当时虽每经过一次变乱之后,人口减而复增;但四百年间人口的总趋势是下减的。

此点认清之后,东汉诸帝极力奖励生育的政策就可明白了。章帝元和二年,降下有名的胎养令,分为两条:

(1)产子者,复勿算三岁;

(2)怀孕者,赐胎养谷,人三斛;复其夫勿算一岁。

由此看来,生育的前后共免四年的算赋,外给胎养粮。算赋不分男女,成年人都须缴纳,每年一百二十钱,是汉代最重的一种税赋。“产子者,复勿算三岁”,未分男女,大概是夫妇皆免。怀孕者,夫免算一岁;妇既有养粮,免算是不言而喻的了。两人前后免算八次,共九百六十钱。汉代谷贱时,每石只五钱,饥荒时亦不过数百钱,平时大概数十钱。所以这个胎养令并不是一件小可的事情,所免的是很可观的一笔税款。这当然是仁政,但只把它看为单纯消极的仁政,未免太肤浅。这件仁政有它积极的意义,就是鼓励生育。并且这个办法是“着以为令”的,那就是说,此后永为常法。但人口的增加仍是有限,总的趋势仍是下减。如此大的奖励还是不能使人口增加,可见社会颓风的积重难反了。

此外,汉代诸帝亦不断的设法恢复前此几近消灭的大家族制度。这个政策可从两方面来解释。第一,战国的紧张局面已成过去,现在天下一家,皇帝只求社会的安定。小家庭制度下,个人比较流动,社会因而不安。大家族可使多数的人都安于其位;所以非恢复大家族,社会不能安宁。但汉帝要恢复大家族,恐怕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希望人口增加。小家庭制与人口减少几乎可说有互相因果的关系。大家族与多子多孙的理想若能复兴,人口的恐慌就可免除了。汉代用政治的势力与权利的诱惑提倡三年丧与孝道,目的不外上列两点。战国时代被许多人讥笑的儒家至此就又得势了。

汉初承战国旧制,仍行短丧。文帝遗诏,令臣民服丧以三十六日为限。臣民亦多短丧。一直到西汉末成帝时,翟方进为相,后母终,既葬三十六日除服。但儒家极力为三年丧宣传,武帝立儒教后,宣传的势力更大。公孙弘为后母服丧三年,可说是一种以身作则的宣传。到西汉末,经过百年间的提倡,三年丧的制度又重建起来了。成帝时薛宣为相,后母死,其弟薛修服三年丧,宣谓“三年服,少能行之者”,不肯去官持服,后竟因此遭人攻击。哀帝时,刘茂为母行三年丧。成哀间,河间王良丧太后三年,哀帝大事褒扬。哀帝时,游侠原涉为父丧三年,衣冠之士无不羡叹。哀帝即位,诏博士弟子父母死,给假三年。到东汉时,三年丧更为普遍,例多不举。光武帝虽又废三年丧,但那是大乱后的临时措置,不久就又恢复。后虽兴废无定,但三年丧已根深蒂固,已成为多数人所承认的制度。

孝道的提倡与三年丧的宣传同时并进。汉帝谥法,皆称“孝”。《孝经》一书特别被推崇。选举中又有孝廉与至孝之科。对人民中的“孝弟力田”者并有赏赐。据苟爽说:

汉为火德。火生于木,木盛于火,故其德为孝。故汉制使天下诵《孝经》,选吏举孝廉。

汉谥法用‘孝”的来源不详。苟爽火德为孝的解释不妥,因为以汉为火德是王莽时后起的说法,汉原来自认为水德或土德,而西汉第二代的惠帝已称“孝惠”。谥法用“孝”,解释为国家提倡孝道,最为简单通顺;无需绕大圈子去找理由。

明帝时,期门羽林介胄之士都通《孝经》,可见此书到东汉时已成了人人皆读的通俗经典了。关于孝廉与孝弟力田的事,例证极多,无需列举。

孝的宗教,到东汉时可说已经成立。东汉初,江革母老,不欲摇动,革亲自在辕中为母挽车,不用牛马。乡里称他为“江巨孝”。中叶顺帝时,东海孝王臻与弟蒸乡侯俭并有笃行,母死皆吐血毁瘠。后追念父死时,年尚幼,哀礼有阙,遂又重行丧制!至此孝已不只是善之一种,而成了万善之本。章帝称赞江革的话可说是此后二千年间唯孝主义的中心信条:

夫孝,百行之冠,众善之始也。

这种三年丧与孝教的成功,表示大家族制度又渐渐恢复。人口虽仍不见加多,但并未过度的减少,所以帝国仍能维持,不致像西方同时的罗马帝国因患贫血症而堪堪待死,等到日耳曼的狂风暴雨一来,就立刻气绝。中国虽也有五胡入侵,但最后能把他们消化,再创造新的文化局面,这最少一部分要归功于汉代大家族制度的重建政策。

(四)结论

到东汉时大家族重建的运动已经成功,魏晋清谈之士的谩侮礼教,正足证明旧的礼教又复活。五胡的打击也不能把旧礼教与大家族冲破。永嘉乱后,中原人士南迁,家人父子往往离散。子过江而不知父母存没的甚多,守丧的问题因而大起。未得正确的消息之先,为人子的可否结婚或做官,更是切肤的问题。“服丧则凶事未据,从吉则疑于不存。”真是进退两难。大家议论纷纷,莫衷一是,可见孝道与丧制的基础是如何的稳固了。房中术与杀婴风气虽未见得完全绝迹,但已不是严重的问题。此后历代的问题不是人口稀少,而是食口太多,生活无着。胎养令一类的办法无人再提起;因为不只无此需要,并且事实上也不可能了。

东汉以下二千年间,大家族是社会国家的基础。大家族是社会的一个牢固的安定势力。不只五胡之乱不能把它打破;此后经过无数的大小变乱,社会仍不瓦解,就是因为有这个家族制度。每个家族,自己就是一个小国家。每个分子,甚至全体分子,可以遇害或流散死亡;但小国家制度本身不是任何暴力或意外的打击所能摇撼的。

但反过来讲,汉以下的中国不能算为一个完备的国家。大家族与国家似乎是根本不能并立的。封建时代,宗法的家族太盛,国家因而非常散漫。春秋时代宗法渐衰列国才开始具备统一国家的雏形。战国时代大家族没落,所以七雄才一组成了真正统一的完备国家。汉代大家族衰而复盛,帝国因而又不成一个国家。二千年来的中国只能说是一个庞大的社会,一个具有松散政治形态的大文化区,与战国七雄或近代西洋列强的性质绝不相同。

近百年来,中国受了强烈的西洋文化的冲击,汉以下重建的家族制度以及文化的各方面才开始撼动。时至今日,看来大家族的悲运恐怕已无从避免。实行小家庭制,虽不见得国家组织就一定可以健强,但古今似乎没有大家族制下而国家的基础可以巩固的。汉以下始终未曾实现的真正统一的建国运动,百年来,尤其是民国以来,也在种种的困苦艰难中进行。一个整个的文化区,组成一个强固的国家,是古今未曾见过的事。中国今日正在努力于这种人类前此所未有的事业;若能成功,那就真成了人类史上的奇迹。

家族制度,或大或小,是人类生活的必需条件。所以未来的中国到底采用如何形态的大家族或小家族制度,颇堪玩味。大小两制,各有利弊。两者我们都曾实行过,两者的苦头也都尝过。我们在新的建国运动中,是否能尽量接受历史上的教训,去弊趋利。这种万全的路径,是否可能;大小两制是否可以调和——这些问题都是我们今日的人所极愿追究的,但恐怕只有未来的人才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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