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道兵路上再次经历一阵奇怪的风,他们下意识回头看,却没发现狼犬的身影,因为狼犬早就刮到远处了。
灶房里给宝宝留的早饭一直没有动过。
等到晌午的时候,燕洵新做了粉蒸排骨,豆腐酿,香喷喷的锅贴。给宝宝留的早饭燕洵给热了热,分给幼崽们吃了,重新给宝宝留晌午饭。
“大人,弟弟还没回来。”火焰幼崽有些担心,“要不咱们出去找找?”
“不急。”燕洵道,“他估计有发现又不想耽搁功夫,所以才没有回来。先吃饭,等会儿我和镜大人出去找找他们,你们继续忙。”
实验还在继续,燕洵是经过观察出来了,因为花树幼崽对他的身体情况最为了解,但是其他道兵还在观察,现在同样是最紧张的时候,一点都不能耽搁。
幼崽们都点点头,同时加快吃饭速度。
吃了饭,燕洵迅速收拾一下,和镜枫夜一起出来。
现在骑着铁驴能去边城大部分地方,就算是田地中也有专门修的平整的土路,骑铁驴熟练的人完全可以去。
白日里边城外面的人并不算多,大部分人都在作坊里干活,但是外面也有一些不需要干活,颐养千年,只等着拿补贴的老人,和一些年纪太少,或者身体太瘦弱,暂时不能去作坊干活的孩子。
燕洵和镜枫夜一前一后骑着铁驴转了一大圈,没看到线索,便准备去田地。
两个人把铁驴妥善的放好,这才进去。
田垄上面有很多细密的脚印,看得出来经常走动。
“欢哥他们闲着没事就会来田地这边。”燕洵低声道。
并不是田地这里有什么好玩的,是因为以前的不毛之地终于长出葱郁的棉花,且长得极快,更能迅速换成钱,一亩地的棉花换的银钱比一亩地种的庄稼赚的还多。
虽然边城所有田地都是燕洵的,欢哥他们这些军户只是佃户而已,但燕洵并没有收多少租子,甚至建了水车,给棉花种子、桑树苗,还会带着幼崽们全程帮助,一旦棉花有什么毛病,都会立即帮忙解决,甚至还给他们安排了活计,管饭有工钱,干六天活歇一天的那种。
他们从心底里深沉的喜欢着这片土地,也喜欢着这些长出来的农作物。
他们欢喜的看着边城一步一步发生变化,欢喜的看着田地里产出的棉花和桑叶变成一块块布料。当作坊里第一块布织好,当第一件衣裳缝好,穿在身上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在心中泪流满面。
“这片土地以前没能养活他们,他们依旧没有嫌弃,而现在土地能够有所产出了,他们怎么能不喜欢呢。”燕洵低声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但大部分人还是喜欢自己出生长大的地方,这里虽然是边城,但其实跟其他府城没什么区别。”
“或者说其实这里更危险,他们在危险中磨砺自己,守卫边城,比其他地方的人感情更加深厚复杂吧。”燕洵主动握着镜枫夜的手,喘了口气道,“我才来边城几次,看着这里一点一点变化,看着欢哥他们脸上有了笑容,我都喜欢这里了。”
边城跟京城不一样,没有太多勾心斗角,让燕洵觉得很放松。
而外城墙外面的妖国,虽然危险,但哪个男人心中没有热血、冒险的想法,燕洵对妖国并不惧怕,反而跃跃欲试。
“大人喜欢边城。”镜枫夜低声道,“我也喜欢。”
这里距离妖国最近,但却属于大秦。
身处边城,镜枫夜内心中总会恍惚的生出很多其他想法,他有时候想把燕洵藏起来,只有自己一个人能看到,就那样两个人天荒地老。
以前在京城的时候这种想法偶尔会出现,到了边城以后,他总是时不时想起来。
想把他喜欢的那个人藏到所有人都找不到的地方,想独占……
但每当如此想的时候,镜枫夜又会猛然反应过来:那样的话,燕洵是不会开心的。
不管他自己的想法如何,一切的前提都是:燕洵要开心的活着,镜枫夜把这一点放在自己的性命前头。
借着这次难得的独处,在没有找到宝宝的踪迹之前,镜枫夜还有工夫心猿意马。他握着燕洵的手,骨节分明的手指翠竹一样,哪怕是没看到镜枫夜也能想象出来模样,他更能想到那双手抚摸自己河蟹的样子。
“大人喜欢放松的活着,不爱勾心斗角。”镜枫夜道,“我也喜欢这样。”
“但是想要活得轻松,还真就得勾心斗角。有时候不是咱们去惹别人,而是别人来惹咱们。”燕洵晃着镜枫夜的手,“我觉得这样挺好的,真要让我天天什么都不想,身边也什么事都没有的话,我肯定会寂寞疯的。”
“大人有我还寂寞吗?”镜枫夜忽然问。
燕洵侧头看他,笑道:“你不一样。那些琐碎之事填充生活,而你是里面最甜的那一块,我每天都要舔一口,要不然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如果没有这些琐事,只有他和镜枫夜,那就不是生活了,也不是活着。
不知道燕洵有没有看出他心中的想法,镜枫夜心骤然收紧,道:“戏文里不是说,相守到老,到白头,是没有其他人的。戏文里还唱:只羡鸳鸯不羡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