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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1页)

沈小七这才稍稍放下心来,懊恼地一拍脑门:“怎么回事,我从前明明不爱睡懒觉的。”

“可能是最近太累了。”客流量激增,别说是沈小七,就连林稚自己偶尔都有些吃不消。

也许是时候该招些新人了。

“你收拾一下,吃完饭我们去摘蘑菇。”

雨从前半夜开始下,已经过去了大半日,细密雨丝变成了蒙蒙小雨,阴雨绵绵的天气,最适合采蘑菇。

一路上沈小七都很兴奋:“我好久都没有摘过蘑菇了,上次摘蘑菇,还是我阿娘没生病那时候呢……”

林稚问:“你能分清哪种蘑菇有毒吗?”

“分清它做什么?”沈小七无所谓道,“到时候尝尝,哪个吃了不舒服,就是哪个有毒。”

“……”林稚沉默。

这孩子是怎么长这么大的!

“一会儿我摘什么,你就摘什么,不可以自己私自行动,知道吗?”万一吃了什么不该吃的,恐怕他就要在临安城开席了。

“知道啦,放心吧阿郎。”

一般来说,雨后第二天蘑菇出土最多,但那时候食店又要回复正常营业,所以才赶在午后来了。

沐浴过春雨的土地绿油油、湿漉漉,每一株野花野草都点缀着水珠,尽是一派生机勃勃。

他们运气不错,碰上不少可食用蘑菇,美中不足的是个头都比较小。

瞥见有几株淡土黄色的伞形蘑菇,林稚眼睛一亮——居然是榛蘑。

榛蘑,大名鼎鼎的小鸡炖蘑菇里的蘑菇,竟然被他在野外偶遇了。

林稚喜道:“看见那个了吗?就摘它。”

许是觉得自己睡过头十分不该,沈小七摘得很是卖力,没过多久就摘了满满一篮。篮子里放不下,他又脱下外袍,放衣服里包着。

直到雨势又大起来,主仆两人才小跑着回到食店。

作为肉菜里的黄金配角,榛蘑比起其他菌类口感更丰腴、味道更香醇,特别是和香菇比起来,多了几分浓郁的甜味。

吃过榛蘑版小鸡炖蘑菇,再吃香菇版本的,总觉得少些味道。

鸡肉斩块,放油锅里爆香,倒入调好的酱汁、葱姜蒜块翻炒,炒到浓郁的酱色裹满每一块鸡肉,加滚水和榛蘑小火煨炖。

这样做出来的小鸡炖蘑菇,鸡肉酥烂,榛蘑鲜香,汤汁浓郁,一口下去回味无穷。

本朝的宫廷贵族爱吃菌类,称其为“蕈馒头”。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民间自然也掀起了菌类饮食潮流。

是以小鸡炖蘑菇刚添上食单,立刻吸引了食客们的眼球,眨眼之间便销售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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