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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部分(第1页)

“明白了就好。”君慕风继续板了脸,吩咐几人道:“既然明白了,那就该干嘛干嘛去。别矗那里碍我的眼。”

“是。”几人又应了一声,便按照自己的职责,春花赶着去泡来一壶香茶,秋月去准备饭菜。咕噜的职责是保护唐冰,所以便认认真真的站在了唐冰的身边。

侍剑本就是个稳重的。所以,虽然他并不在被训斥之人的行列里,却也很是识趣的找了一些活计干了起来。

等众人各忙各的去了之后,唐冰才忍不住看向君慕风,有些诧异的问他:“慕风,你这是怎么了?几个小丫头出去赚俩钱,心里正高兴呢。叫你这一番训斥,什么情绪也没有了。你今天出去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不开心呢?以前我不记得你是这么严苛的人那。”

君慕风搂住她,摇了摇头,认真的说道:“丫头,我不是一个严苛的人,但是我对自己手下的要求却比较严格。只不过你不是我的手下,我对你又很纵容,所以你没有发现罢了。你想,假设我们这是在管理一家作坊或者一家店铺,你已经给你的手下安排好了工作,他们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不去做自己职责内的事情,而是跑去做自己职责外的事情,那么,一切的事情不都乱了套了吗?你也曾经管理过冰肌坊和几家分店,这些事情,你也应该恨清楚。”

“呃。我明白了。”唐冰有些不好意思起来。管理店铺,她当然明白应该让每一个职员都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只不过,在她心里,春花等三人已经不是她的手下,她的仆人,而是拿她们像对待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样了。所以,看见他们出去赚钱赚的很开心,她便也跟着很开心,倒是没有想到什么职责不职责,分内事还是分外事的问题。

君慕风看她懂了自己的意思,这才将她搂过来,细细的问了她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她会出现在怡红院门口,以及刚才的那个苏小青是怎么回事等等问题。

唐冰也不瞒他,便将此事详详细细的一一告诉了他。君慕风听完,知道唐冰这一趟出去竟然又赚回一千两银子之后,忍不住惊叹了一声:“丫头,你这赚钱的本事真是了得。那些普通的男人,就算是十个只怕也难及你之万一的。”

唐冰听了,不由的一笑,一时好奇,便问他:“慕风,你说普通的十个男人难及我万一之一,那么,你必不是那等普通的男人,这趟出去,你可有什么收获?”

君慕风点头笑道:“收获当然是有,不过钱是一分也没赚着。”

就知道会这样,唐冰忍不住抿嘴一笑。这个一向自视甚高的男人,这一下可要受了打击了吧?不过,怎么看他的样子,依然是那么自信满满,一点也没有受打击的表现呢?莫非,他没有赚到钱,却收获了别的什么?

当她把这个问题问出来的时候,君慕风告诉她,他没有赚到钱,不是因为他赚不到,而是因为他根本就没去赚。这一整个下午,他和侍剑两个一直都在洛阳城中到处转悠,几乎看遍了洛阳城中的所有胭脂铺子。对整个洛阳胭脂水粉铺子的运营情况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也就是说,他这趟出去,相当于是做市场调查去了。

说到最后,他还开玩笑的跟唐冰说了一句:“丫头,其实你完全不必担心我会赚不到钱,就你夫君这副模样,就算我没有别的本事,单靠出卖色相,也足够养家糊口的啦。”

当然,他这番话,又赚来唐冰对他的一番狠虐。

两人嬉笑打闹了一会儿,过不多久,荆凡回来了。于是,秋月便摆上饭菜,大家吃罢后就开始休息。

当然,到了床上,君慕风又将唐冰好好的“收拾”了一番。并且决定,以后他要出去的时候必定要带上唐冰,免得她再像今天这样,一旦出去,光是找她就费上半天功夫。

一夜就这么过去了,第二天早晨,吃过饭以后,君慕风便带上咕噜,和唐冰一起出去“逛街”去了。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八章 洛阳最好的胭脂铺

第一百五十八章 洛阳最好的胭脂铺

洛阳像长安一样。也有一条街道上集中了许多卖各种化妆品的店铺。不过,这里不像长安的脂粉一条街那样纯粹,除了卖化妆品的店铺之外,还掺杂着一些香料铺子和成衣首饰铺子。

君慕风和唐冰现在就在这条街道上慢慢的闲逛着。

君慕风昨天早就来这里逛过一圈了,对这里的东西比较熟悉。所以,他现在就一边走着一边向唐冰介绍他所了解的一切。

他告诉唐冰,在洛阳,最大最好的胭脂铺是杨家胭脂铺。和君家差不多,这家胭脂铺也是一家百年老字号。有着许多的分店和自己的作坊。他们做的胭脂水粉种类很多,囊括了低中高所有的档次,在洛阳很有影响力。

其实,君家胭脂铺不来洛阳发展,其中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杨家在这里的势力实在是太大。

如果君家在洛阳和杨家竞争,实在是有些吃力不讨好,所以,君家在各大城市开分店的时候,就特意避开了洛阳。

两人一边说一边走,到了一家装饰的富丽堂皇的店铺之时,君慕风告诉唐冰:“这就是杨家胭脂铺的总店。”

“进去看看。”唐冰招呼他。君慕风点点头,便携着唐冰一起走了进去。

两人一进杨家胭脂铺。一个小伙计便热情的迎了上来,对君慕风和唐冰施礼之后,这才笑道:“这位爷,您又来了?今儿个打算要些什么?”

唐冰看了看这个小伙计,见他十五六岁的年纪,长的眉清目秀千伶百俐的。尤其是挂在脸上的那一脸笑,让他显得很有亲和力。

唐冰看的很是喜欢,便笑着问他:“你这小伙子倒是好记性。我夫君昨天就来过一次,你怎么就记住了?”

那个小伙计笑道:“夫人,倒不是我的记性好。而是这位爷太特别了。像他这样的一个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会给人留下很深刻的印象的。”

唐冰明白他说的是个事实。却忍不住要逗他一逗,于是便笑道:“那么我呢,是不是就不够特别。给你留不下很深刻的印象了?”

那个小伙计连忙摆手笑道:“夫人这话可说的差了。夫人和这位爷一样,都是那种走到哪里都让人忘不了的人物。不过,您和这位爷还是有所不同。比如,我昨天见过这位爷,今天可以很轻易的认出他。多日后再见,还是能够轻松的认出他,可是今天小的见过夫人之后,却不敢保证多日后再见到您,还能认得出您来。”

“哦?”唐冰对他的话感兴趣起来,于是好奇的问他:“这是为什么?”

那个小伙计笑道:“我们做店伙的,这看人的本事是必须要有的。因为这位爷从昨天到现在穿的衣服都是一个颜色。所以,依小的来看,这位爷的模样,很可能会在很多年里保持不变。可是夫人你就不同了。看夫人的打扮就知道。夫人是个很擅长化妆的女子。凡是擅长化妆的女子,通常不会容忍自己在长时间里保持同一种妆容的。所以,小的如果没猜错的话,只要夫人高兴,你几乎可以做到一天一变,是个真正的百变佳人呢。这样一来,在小的对夫人还没有达到足够熟悉的程度之时,就不敢保证多日后再见夫人,还能够认出夫人你了。”

听了这个小伙计的一番罗嗦,唐冰和君慕风对视一眼,忍不住赞了他一句:“你这孩子倒是机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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