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神,我在最后一个案子开启时埋下了一个小小的伏笔,所以车神的番外可能还要写一个案子。而且我三次元的两个朋友都很喜欢苏荣钦这个人物,非要让我写他老房子着火,我……好吧我试试……
小说内容就说这么多啦,最后想再瞎聊点别的。
首先我写这篇文的契机,还要追溯到去年十二月,我和朋友聊起某个话题。现在的小说还有影视剧,是不是对专业性有点不尊重。尤其是像律师、法检、医生、程序员这些专业性特别强的职业,居然随便套个人设,就敢写敢拍了。
朋友让我不要那么较真,说看文看剧就图一乐,谈什么专业,人家又不是学法的,你让人怎么专业。要专业的话,除非让一个学法的亲自来写。
现在想想,我觉得她这话有激将的成分在,毕竟我成功被激到了。第二天我就开始码字,一直码到了今天。
这其实算我第一次写原创,以前都是写演绎作品(俗称同人文)的。同人不需要自己创设角色,只要贴着原作已有的形象走就行。就像临摹一样,只要不描歪,或者歪在一个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也即不要ooc就好。而且因为原作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所以写同人是很容易有读者的。但受限于不能有太多的私设,角色不属于自己,相当于戴着镣铐跳舞。
可是原创不一样,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但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写出来的东西可能无人问津。这篇文写到中途我就因为这一点感到很沮丧很迷茫。因为当我准备写第三个案子的时候,我发现好像没多少人看我写的东西。那些单纯借用一个法检律师人设、专业bug一堆的文,反而大受追捧。
我陷入了深深的怀疑,心想是不是我搞错因果了。不是现在的小说影视剧不专业,而是受众并不需要所谓专业的东西。还是说我发错平台了,在这里讨论专业就是个笑话。想着想着,我觉得要不就坑了算了。写什么案子,写什么专业,写到最后不过是自己一个人的狂欢,自我感动罢了。
最后坚持写下去,是因为我的两个朋友一直在鼓(cui)励(geng)我。而且虽然不多,但是还是会有读者给我留言。
再后来,我发现原来真的有喜欢看案子和尊重专业的读者。这种有回应有共鸣的感觉,很开心,由衷地。
然后关于女主的人设,其实也是在写作过程中不断变化的。
一开始的时候,我是想写一个理想主义但逐渐被现实打败的律师,第一版的文案也确实是这样写的。可写着写着人物好像就不归我控制,有了自己的想法。她不想臣服于现实,即便经历了也看透了很多事情,她依旧坚持学法和做律师的初心。
作为作者,我不能违背她的意志,只能用笔尖去成全她,所以最后呈现出来的是现在这个曲衷。一个坚强的,清醒的,不愿将就的,以及具有极强共情能力的曲衷。
作为一个刑辩律师,她自然是非常理性的。但作为一个人,她同时也是脆弱和感性的。所以在遇到段宁齐那个案子时,她会犹豫,会纠结和痛苦,会做出一些不理智的选择。在程荃那个案子上,她也和苏荣钦想的完全不一样。
可能是她执业年限太短,带入的私人感情太多,还算不上一个成熟的律师。但我不认为这是缺点,相反这是她最可贵的地方,也是男主会被她吸引的原因。
写这两个案子的时候,我真就写到感同身受了,写完觉得很难受。因为毕业后这短短半年的实习律师期间,我也有过这些矛盾又痛苦的瞬间,不止一次。
法律课堂和法律实务,就像理想和现实,存在很大的差别。我既没能从前者中走出来,也没能融入后者,处在一个尴尬的中间地带,进退两难,所以我时常矛盾又痛苦。
我常常在想,不久的将来自己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律师。像曲衷?像苏荣钦?还是像观正律所里的其他律师?不知道,前路太遥远。不过既然我写了这篇文,那么我想在我犹豫和迷茫的时候,我可以回过头来看看自己曾经在这篇文里塑造的人物,这样或许就能坚定地走下去了。
再说一下男女主的爱情。
正文最后一章叫茶农和咖啡豆,这也是我为这篇文开的微博名。其实这是我老早就埋下的一个隐喻,隐喻男主和女主的关系和感情。当时脑子里突然就想到了电影《一点就到家》。在这部电影里,云南种茶是传统,世代如此,怎么会有人离经叛道地想改种咖啡。
我觉得曲衷就像一颗小小的咖啡豆,她所处的大环境是茶园。当她不小心混进去的时候,其他的茶农都不明所以地驱赶她,视她为异类,只有翟昰觉得她很特别,与众不同。所以他欣赏她,爱慕她,珍视他们的感情。
因为翟昰和她是同一类人,虽然有过迷惘的时候,但只需要一句话,一张纸,他就能清醒过来,回到最初的路上一往无前地走下去。
他们接受同样的法学教育,他们了解彼此,读得懂彼此。除了肉体的契合,灵魂也是神会的。我所理解的势均力敌的爱情,大概就是这样的。
我相信看到这里的读者,应该或多或少会被法律的语言打动吧。世人都说法律条款晦涩枯燥,但我从来不这么认为。
在我看来,法律也可以是通俗的,浪漫的,打动人心的。所以我想通过这篇文,把法律的这些特性展现出来,让更多的人了解真正的法律专业和真正的法律职业是什么样子的。
当然,不排除有尚未步入大学的同学看到这篇文,我要提请注意:法律它的体系性很强,不仅理论庞杂,实务也很繁复,不是三言两语就能概括的学科,也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学成的专业。天马行空的案例的确不乏趣味性,但更多时候法律学起来是痛苦的,耗神又费力的。特别是到了期末,所谓“XX楼一跃解千愁”就是彻夜背书的法学生的真实心理写照。
故在此我先发一则免责声明:如有同学看了这篇文贸然去学法,每逢期末别来找我哈,我概不负责。
最后的最后,送给所有喜欢这篇文,给我留言投猪的读者们一句话,是我每天坐地铁都能看到的一句标语。虽然是广告,不过我认为有鼓舞人心的力量:
“Keeploving,Keepliving。”——
保持热爱,奔赴山海。